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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和高加索历史源流的考证 转李世安

2009-5-18 20: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综观地球上人类与各种动物的关系,最密切而又长远的莫过于犬。犬在1.4万年前就与人结成伙伴,其它家畜家禽的驯化历史都不过几千年而已.   犬可以说是人造的动物.他的繁衍生息从未脱离人,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不同的犬种:当人类依赖狩猎获取衣食来源时,犬的作用是捕咬猎物,所用犬种是视觉敏锐能快速奔跑的细狗;火药枪发明以后,不必用犬去追咬猎物,于是培育出嗅觉发达能够指出猎物藏身之处的嗅猎犬种和能叼回受伤猎物的拾猎犬。现代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促使许多犬种改掉了原有的天性,成为性情和善的家庭伴侣犬或比赛造型和步态美观的赛美犬种……. 人类从猎取动物转达向饲养动物,从采集植物改为种植植物,开启畜牧与农业的先河。社会生产力的这两大飞跃,也离不开犬的配合:放牧畜群的保护要大型牧犬,而羊群的管理需要善解人意的牧羊犬做帮手;为了保护粮食收成,需要活泼机灵的小兽猎犬去对付害兽。 古代部落间的战争,决定胜者成为主宰,败者沦为奴隶,产生出人压迫人的奴隶社会和财产的私有制。这时才需要一种体大凶猛,特别是要“敢于咬人”的犬种,那就是“獒”,古人说“狗四尺为獒”。 现代社会治安状况使人们为求安居,再度需要无须训练就能看家﹑护院的大型獒犬….. 中国的奴隶制社会始于距今3500年前,即公元前15-11世纪的殷商,其出土墓葬中有殉葬的奴隶和狗。 灭商以后建立的西周王国(公元前11-2世纪)位于黄河上游即现今的陕西﹑甘肃,那里也是后来统一中国的秦(China,公元前2世纪-公元140年)的发祥地,古时曾经是牧业发达的地方,故有大型牧犬做为育成獒的素材。 世界上有五千年历史的古文明区有4处(尼罗河﹑两河﹑印度河和黄河流域)而犬的起源地只有3处(幼发拉底和底格里斯)两处在中国(黄河和东北)。这些地方都是古老犬种的原生地。两河出土的美索不达米亚陶獒,宛如意大利的纽波利顿犬,是西方獒的典型:毛短﹑垂尾﹑方咀﹑大耳。诞生在黄河上游的我国古老犬种的模样,则无须求之于考古发现,长毛﹑卷尾﹑圆咀﹑小耳的高加索犬和藏獒都是其活的标本。 对我国古代的獒犬,中外都有记载。在俄文的高加索犬书里,说到它的祖先,都一律引用马可波罗说的故事:“公元前1121年,住在中国西部一个姓刘的人,把一只吐蕃产的”Ngao(獒)献给中国皇帝“Wou-Wang”(武王)那中国历史上的“Chou-King”(周王),这只犬有4英尺高,专用于追咬人”(源自M.J.Pauthier,The life of Marco Polo>><<马可波罗生平>>1865)。 中文记载见于史书《左传》“晋灵公不君”,说的是周襄王的诸候晋灵公夷皋(公元前620-606)无道,滥杀无辜,大臣赵盾谏止,反招其恨,设宴谋杀,席上唆使獒犬咬杀赵盾,卫士与獒搏斗,人犬同归于尽…… 这段历史在《东周列国志》第50回中,对晋灵公那只獒犬的产地、头高、毛色,行为特性、饲养以及用途,都有更具体的描述:“又有周人所进猛犬,名曰灵獒,身高三尺,色如红炭,能解人意,左右有过,灵公即呼獒使噬之,獒起立啮其嗓,不死不已。有一奴,专饲此犬,每日啖以羊肉数斤,犬亦听其指使。其人名獒奴,使食中大夫之俸。灵公废了外朝,命诸大夫皆朝于内寝,每视朝或出游,则獒奴以细链牵犬,侍于左右,见者无不悚然。”这里的‘灵’字,是根据古代谥法在帝王或大官死后按其生平作为评定和后加的称号,灵字带有贬义。 基于以上所述,除了马可波罗错加了“吐蕃”(见后),对于中华獒是产于黄河上游的周秦故土,时间在距今3000多年前中原已进入奴隶社会的时期,其毛色火红,体大凶猛,站立起来能咬人的咽喉致死等等特点,都记载无遗。 这种獒犬,在后来随着汉代(公元1-2世纪)的疆土扩展到西域,五世纪大月氏诸部落向欧洲西迁,唐代(7-9世纪)开辟“丝绸之路”等而多次向西传布。到元代(13-15世纪),成吉思汗的帝国更把高加索地区纳入其欧洲部分的版图,致使直到今天出里海往东,从土库曼开始的中亚犬,仍有“蒙古犬”的别名。实际上,中亚犬因处在东西交通的“丝绸之路”上,难免混入西方獒的血液,已成为短毛而有密绒的中间型犬种。 高加索犬至今能保持其亚洲东方獒的特性(体大凶猛、长毛、卷尾、小耳、圆咀角)是与它所处的人文地理环境有关。如果把中亚各国譬做‘大道’,那么高加索就是被黑海和里海夹起来的‘胡同’(巷)当中又被高加索山脉隔成南北。南边有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三个使用犬的畜牧国家,总称外高加索;而北高加索则与俄罗斯接壤,包括车臣、南奥塞梯、达吉斯坦等部分,它们与俄罗斯民族的历史恩怨至今未了。战争时期,部分北高加索人曾被迁往西伯利亚,战后始允许返乡,所以新西伯利亚现在也是高加索犬产地之一。 高加索犬,虽然名义上至今仍保留着“亚洲来源的本地‘咬狼’犬种”的名称,其实,它是历经半个世纪在犬舍选育出来的苏联犬种。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有“苏联”,这个特殊社会环境,就不会有今日的高加索犬!客观的说,高加索犬是在苏联体制下的俄国产物。主要原因在于: 1.以俄罗斯为主导的前苏联,是世界上最重视科学养犬和人犬平等的国家。犬可随同主人免费搭乘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飞机客舱。这有利于种犬在境内的交流。不过,作业犬种有应召入伍的义务。一切都通过各地的DOCAAF(支援陆海空军志愿协会)下设的“作业犬俱乐部”。后者是个健全的官方组织,管理犬籍血统,出版刊物,组织展览比赛,为会员提供训犬场地和设备…… 2.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三国早在1922年就以‘外高加索联邦’的名义与‘俄罗斯联邦’‘乌克兰联邦’‘白俄罗斯’共同组成CCCP(苏联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使俄罗斯不仅能从初期就对高加索犬开展调查研究,而且能在开战前把三国的优秀种犬调给莫斯科中央军犬学校的“红星”种犬场。 3.苏联的国有制,使爱好高加索犬种的行政机关、国营工厂、企业的领导人都可凭个人兴趣而使用公费设置种犬场,派专人管理,并保持完整记录。 4.苏联的公有制,配种不收费,促进了高加索犬种的传布。例如,当初调给“红星”种犬场的优秀种犬被当权者主要用其去和圣伯纳犬杂交育成“莫斯科护卫犬”(1985年成品种),所幸,当时允许对外配种,才使优秀血统得以外传,成为后来的改良基础。 5.1950-1970年代,俄罗斯有9个城市,乌克兰有6个城市,成为高加索犬重要繁育中心,使犬数大增,到80年代虽然发生社会经济改革和私有化以及后来的苏联解体,但高加索犬种已经成型,1990年得到FCI(世界养犬联合会)认定为2G作业犬种。 作者认为,俄罗斯全民爱犬,犬种齐全、犬的出版物之多可谓‘汗牛充栋’这一切都和它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狩猎资源有关。狩猎在俄罗斯不是一种娱乐和体育,而是国民经济的一门产业,从中获取肉类和皮张。 中华獒犬的另一分支,就是藏獒(Tibet Mastiff)。藏獒和藏狮、袖狗、拉萨山羊等小型犬种都不是西藏原产,而是来自中原,是来自唐朝的馈赠。 “Tibet”是“吐蕃”(tubo)的音译,在公元7世纪的唐代才有此名,以前是羌戎地方。“吐蕃”名称用至宋辽时期(1111年)为止。 “西藏”一名是17世纪在清朝康熙2年(1663)与“新疆”同时命名的。它与“吐蕃”在居民族群历史上虽有一定的传承关系,但两者的地理范围相差悬殊。当初秦始皇统一的中国,长城之外就是芜。西藏的地理范围曾比现在的自治区略大(因1904年有过英军入侵)。因此,对英文“Tibet”不能一律译为西藏,而要看所指的时代。 现在的藏獒是吐蕃犬的后裔,而吐蕃犬来自于唐。公元641年松赞干布统一了各部落,进入奴隶社会,建立吐蕃,娶唐的文成公主。8世纪弃隶缩赞又娶唐的金城公主。两次的唐蕃和亲,带去技艺工匠近千人和大量书籍、种子……大型獒犬传到民间,小型宫廷宠物犬在喇嘛和贵族间饲养,成为今日的‘袖狗’和‘西藏狮子狗’。 西方有另一种说法:“藏獒是西方许多獒形犬种的祖先”。试想,犬种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一个人口稀少,社会发展进程比中原晚2000年的地方,怎能反倒是古老犬种的育成者?这种时空错置的谬传,来自两个方面:马可波罗对中国地理历史的缺乏了解和至今有些西方人不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 马可波罗(1254-1324)15岁随父叔由意大利经丝绸之路来到中国,16年后经海路返回。因参战被俘,在狱中口述,由狱友笔录写成《东方游记》。他来中国,当时是14世纪,元已经统一了中国,已没有“吐蕃”,该地区划为‘宣政院直辖’。但在《东方游记》首页的地图上,把“中国”(CATHAY)限在黄河与长江之间,长江以南标为“秣羯”(MANJI)“吐蕃”(TIBET)的范围则是阿富汗以东、黄河以西、西马拉亚以北、阿尔泰以南。 难怪《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对马可波罗的《东方游记》提出质疑说:“他在东方25年,书中竟未提到中国的万里长城、饮茶和书法。有人崇拜他有异常记忆力的天才,也有人认为他是吹牛,是个没有文化的道听途说的贩卖者……”由此看来,马可波罗关于獒犬产自“吐蕃”之说是不足为据的。 西方人谈及藏獒的,有英国人Yuat《The Dog》(狗)出书于1845年;德国人MaxSiber《DerTibethund》(藏犬)出书于1897年,以后被C.J.Flamholtz翻译和改写成英文《The Venerable Tibetan Mastiff》(古老的藏獒)1995年出版于美国;后者与Ann Rohrer 合写《The Tibetan Mastiff—Legendary Guardian of the Himalayas》(藏獒—喜玛拉亚的传奇卫士)1989年美国出版。 这些书里所说的都是现代的藏獒,而且是经尼泊尔和印度传到西方的。但树书中充满本末颠倒,明知‘西藏袖狗’与‘京吧‘以及唐代传到日本的‘狆’有一脉相承的外貌,却硬说‘其来源难考’。书中还把1959年和平解放西藏说成是“被世敌中国人所强行管治”,其帝国主义者的立场由此可见。 西藏是“世界屋脊”,交通不便,难得与外界进行犬种交流。难进难出的隔离环境造成藏獒能保持纯种繁殖;由于当初入藏的祖先犬数少,产生‘遗传漂变’的效果,使隐性遗传毛色“铁包金”得到普及;又因近百年来从无新的犬病带入西藏,使其对现代的各种犬病缺少先天抵抗力。 哺乳动物的毛色遗传有共同的规律,犬不例外。最原始的毛色都是由A(狼青)基因支配的。毛色基因由父母各得一个合成一对,当一对基因是相同时叫‘纯合体’,不同时叫‘杂合体’。在杂合体时能表现出来的一方叫‘显性’基因,被压抑不得表现的叫‘隐性’基因,A基因在几百年的传递复制过程中会发生‘突变’,突变出来的基因,极少数是显性的,多数都对原基因呈隐性,从而构成一个‘等位基因’系列。具体的说,灵獒的火红色(黑吻)是由狼青色A基因突变出来的显性基因Ay,它能压抑A。A还能依次突变出asa(铁包金)和at(黑背)和a(白化)。当杂合状态时它们之间的显隐关系是Ay>A>asa>at>a 用分子遗传学解释,毛色基因的突变是发生在参与‘世代交替’的精子和卵子在其DNA复制转录过程中分子结构上的改变。下位的突变基因是在已发生过突变的上位基因的基础上发生的,所以,毛色的显隐关系和优势序列能反映它们在历史上基因突变发生的先后和早晚。 高加索犬的毛色不仅丰富多样,而且处于上位。其可见的结果是:高加索犬能由突变产生出藏獒的毛色,但后者产生不出前者的毛色,除非采用了杂交。隐性或下位基因只有在纯合体时才得以表现。 综上所述,高加索犬与藏獒虽然都来自于共同的祖先,但是如果把两者加以比较,他们在当初继承中华獒的种源多寡上和繁衍过程中施加人为选种的过程,以及现有‘基因库’的宽窄、群势强弱、数量多少等方面,两者都是有差别的。
2009-5-19 23: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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