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1:05

犬行为领域最经典的科普读物《狗的家世》

如需转载 请注明 转载自大连高加索猛犬基地


作者简介
康拉德•劳伦兹于1903年11月7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出生。他自幼喜爱动物,长大后在维也纳学习医学和生物学。1949年他在奥地利阿尔腾堡创办了动物行为比较研究所。劳伦兹是行为比较学的创始人之一。
1973年劳伦兹获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康拉德•劳伦兹于1989年2月27日逝世。

内容简介
人可能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面对狗,例如在财政局门前遇到狗,或由于挥霍、酗酒、懒惰、股市投机失败等而养狗。人们如何对待一条活生生的狗呢?著名的行为研究学家康拉德•劳伦兹在这本书中通过他的亲身经历,用诙谐、幽默的语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远古时代,狗的祖先和人类结成了一种生命和利益共同体,这种共同体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深化了人类和动物间的友情。从原始本能中,劳伦兹解析了我们忠诚的四脚动物,狗的行为有时像人类,但有时它们激烈的反应又会吓着养狗人,而养狗人对这些反应好像觉得不可理解甚至会觉得毛骨悚然。每一种类的狗均有它们自己的特质,只有了解动物的发展史和认知它们的行为模式的人才能解开其中的奥秘。

目录

第一章 故事的缘由
第二章 狗忠诚主人的根源
第三章 训练
第四章 狗的习惯
第五章 主人与狗
第六章 狗与小孩
第七章 对择狗的建议
第八章 控告狗主人
第九章 虚伪的猫与说谎的狗
第十章 停战
第十一章 篱笆
第十二章 发有关澳洲野犬的争斗
第十三章 狗明白,但遗憾的是它说不出来
第十四章 义务
第十五章 狗的假期
第十六章 有良心的动物
第十七章 忠诚与死亡
附劳伦斯简介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2:01

第一章 故事的缘由

在远古时代,一群赤身裸体的部落人结成一个小队出来活动。他们在草木茂盛的大平原上披荆斩棘,手中紧握着带有骨制尖头的长矛,其中一些人还随身带有原始的弓和箭。他们的身体形状、大小和我们今天的人类已经相仿佛,但是,他们的动作表情更接近于动物的特性。他们黑亮的眼睛常不停地四下张望,眸子里透出几分恐惧,那情形宛如不断被呵斥而受了惊吓的野兽一般。这时候,地球上自由的人尚未出现,人类还没有成为地球的真正统治者。那些战战兢兢的部落人只有时刻警惕着灌木丛中隐伏着的危险。

  部落人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更强大的原始部落开始强迫这个弱小的部落离开他们原有的狩猎场所,前往遥远的人地生疏的西部平原,在那里出没的大型猛兽比他们原先地盘上的要多出许多。这个弱小部落的首领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可惜几个星期前由于遭到一只剑齿虎的凶猛攻击而不幸殒命。虽然这只剑齿虎也受到了长矛致命的一击,但对这一个不幸的小部落来讲,那已谈不上是慰藉。

  由于长途跋涉,对这个部落来讲,最大的困扰莫过于睡眠不足。在原有的领地,这个部落的所有人都围绕着营火入眠。在他们的周围,会跟随着一些形迹可疑的胡狼(Jackal),①替他们站岗巡夜。一旦猛兽接近,胡狼便会高声嗥叫,唤醒部落人。但是,当时那些未开化的部落人并不知道有意识地利用胡狼。每当胡狼斗胆接近篝火,他们若不愿意浪费手中的箭矢,就会投掷石块,轰走那些令人生厌的家伙。

  他们就这样疲惫、沉默地迁徙着。夜幕不久将要来临,但是,这个部落还没有找到一块适合点燃营火的地方,以便烧烤忙活一天猎获的一头野猪和吃剩下的那只剑齿虎肉。

  突然,他们变得像警觉窥听的鹿群一样,所有人的头全紧张地转向了同一个方向:他们听见了嗥叫声。这种声音只可能是具有抵抗能力的动物发出的,因为,当时被追逐的弱小动物基本上都已掌握悄然无声地走动。随后不久,这个声音又响起来了。是的,这正是胡狼在狂吠。部落人站着奇怪地扭动,他们在倾听来自更美好和危险更少的时代的祝福。那位高额头的年轻的部落首领做了一些其他人不理解的事情:他从猎物身上割下一块肉,然后扔在地上。其他人可能会抱怨,他们的生活还没有富裕到可以将烤肉乱扔在草地上的地步。也许,这位年轻人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这样做只是一种直觉,也许他希望这些胡狼在他们的周围。不管怎样,他还多次在他们走过的道路上扔下一小块一小块的野猪肉。可以理解,其他人视这种玩笑并不可爱。首领只能用抑制饥饿者的愤怒来摆脱胡狼。最终,全部落的人还是围坐在了篝火旁。当吃饱之后,整个部落又和睦平静下来。

  有一次,人们听见了胡狼的嗥叫声,它们发现了扔在地上的几块骨头,于是就沿着部落人的踪迹来到营地旁。一位部落人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部落首领,然后起身在火光尚能照着的稍远的地方放下了几块骨头。一件意义重大的事件发生了:人类第一次喂食一种有用的动物。

今天,整个部落可以安心地睡觉了,因为胡狼蹑手蹑脚地在营地周围徘徊,它们是忠诚的卫士。当第二天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部落人因睡眠充足而倍感身心愉快。自此以后,胡狼再也没挨过石块儿。

随着时光流逝,世代交替,胡狼逐渐变得驯服,胆子也越来越大。它们甚至组成庞大的狼群,栖息在部落营地的周围。野马和野鹿相继成为人们的猎物。胡狼改变了它们的生活习性:开始时,它们只是夜间在营地周围徘徊,白天则躲进灌木丛深处休息。以后,最强壮和最精明的胡狼变成了日间活动的动物,它们紧紧跟随着狩猎人的队伍。

  曾经可能发生过这样一段插曲,部落人发现了一匹怀孕且受了长矛射伤的母马踪迹。猎人们非常兴奋,尤其是在他们的食物长期匮乏的情况下。由于在部落人吃饭时,胡狼多数情况下分不到一点吃的东西,所以,它们比往常更感饥饿地追随着猎人。这匹受伤的母马由于失血过多,体力不支,预感难以逃脱,只得使出最后的看家本领:它在同一条道路上来回奔走,待跑了相当距离之后,它突然从道路的右边向左猛地跳进灌木丛中。这种本能的诡计常令动物逃脱猎人的追捕,这次同样也不例外,猎人们不知所措地站在野马足迹消失了的地方发愣。

  胡狼跟随着猎人并保持一定的距离。它们还不敢太接近喧闹的猎人。它们追踪着猎人的脚印,而不是受伤母马的足迹。可以想见,胡狼对追踪受伤母马的足迹不感兴趣,因为,它们压根儿不想只靠自己去穷追猎物。但是,当一再从部落人那里获得品尝猎物的犒赏以后,它们开始把沾血的足迹和即将到手的食物联想在一起。

  这一天,胡狼感到特别的饥饿,鲜血的味道更加刺激它们的食欲。这样,依附者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又产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胡狼的首领是一匹上了年纪的、鼻脸呈灰色的母胡狼,它发现一条被猎人疏忽的带有母马血迹的岔道。于是,胡狼群纷纷拐进这条岔路,独自追踪着血迹。此时,猎人们已经知道,母马会故伎重施,所以他们也折返回来仔细搜寻。当猎人们也陆续来到岔道口的时候,他们听见道路的一旁传来了胡狼的叫声。尾随一看,发现草地上留有许多胡狼的脚印。从这一天开始,追踪猎物时的顺序便形成了,同时,它也奠定了日后人和狗一起狩猎时的模式:狗在前追踪,猎人则紧随其后。胡狼比猎人更快地追上母野马并缠住它。如果成群的狗能缠住一头大型的野兽的话,不安的心理活动会促使它们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被追赶的鹿、熊和公猪即使能摆脱人类,但它们在逃生路上还必须跟狗搏斗。当它们陷入对狂妄矮小的猎犬不断逼近的愤怒之中时,它们显然忘了后面还有更危险的追捕者。同样,这匹精疲力竭的母马认为,胡狼只不过是嗓门大而胆子小。一旦哪只胡狼胆敢靠近,它便用前蹄猛踢。母马气喘嘘嘘地在原地打转,它早已打消了逃命的念头。不久,猎人们听到胡狼的狂吠声。循声而来,他们发现母马仍呆在那里。首领发出暗号,众人一声不响地将猎物团团围住。胡狼见状四散奔逃。随后见猎人没有什么动静,它们又重新恢复了平静。这时,为首的母胡狼顾忌全消,它对着母马猛吠。受伤的母马终因体力不支而扑倒在地。母胡狼急步蹿上前去,紧紧咬住母马的喉咙。直到部落首领走上前来观察死马的动静时,母胡狼才稍稍后退了几步。这名首领也许就是最先抛肉片喂胡狼的男子的后代。他割开了仍在抽搐的母马的腹部,并掏出一部分内脏。他的眼睛没有直接看着胡狼,而是凭直觉,将掏出的内脏丢到胡狼旁边一点,而不直接丢给胡狼。灰鼻脸的母胡狼稍微后退了一下。由于男子没有威胁之意,而且发出了他时常从营火旁传出的轻柔的声音。于是母胡狼便急速奔上前。当母胡狼衔着战利品,一面咀嚼,一面准备离开时,它又胆怯地偷眼望了一下那个男子,同时还左右轻摇着尾巴。这是胡狼第一次对人类摇动尾巴,也是胡狼向家犬方向又迈进的一步。

    然而,即使野生动物都机灵得像犬科动物那样,它们也不可能因一次突发灵感而产生全新的行为模式。除非同样的状况反复出现,它们才能因多次相同的经历和反应而形成新的行为模式。同样的,这只母胡狼大概也是经过几个月之后,才再度回来给猎人作向导来捕获另一匹受伤的母马。至于固定且自觉地带领猎人并缠住猎物,那已是多少代以后的事情了。

    在新旧石器时代交替的时候,人类似乎才开始过定居生活。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当时的第一批房子,出于安全考虑,是建在湖泊和河流、甚至是在波罗的海浅滩上的木桩结构建筑。我们知道,当时狗已经成为家养动物。研究人员曾在波罗的海浅滩上住家的遗址中,首次发现一种小型尖嘴狗的头盖骨。该遗骨虽然明确显示,它具有胡狼的血缘,但同时也具有明显驯养过的特征。虽然当时的胡狼比现今分布还广,但到波罗的海沿岸就看不到它的身影了。因为人类在朝西和朝北方向迁徙时,带到波罗的海沿岸的可能已是跟随营地迁移的半驯服的胡狼,或者就是被驯化了的狗。当人类在水上搭建住房并发明独木舟时,人与四脚随从的关系无疑要发生改变,因为它们尚不能保护人类的住屋。可以假定,当时人类最初从野营移居到湖面木桩住宅时,应该会选带一些特别听话且擅长狩猎的,但尚未完全被驯服的胡狼,使它们成为家犬。

  纵使在今天,不同的民族也有自己不同的一套养狗经。最原始的做法是让狗群处在人的住所周围,狗和人保持一种松散的关系。但在欧洲的村落,我们发现一种特殊的养狗方法:几条狗同属于一个特定的人家,跟随同一个特定的主人。这种关系似乎是随着湖上住家的发展演变而成。适应湖上生活的少数狗自然会进行近亲交配,于是家养化的特点便遗传了下来。对于这种猜测有两个实例为证:第一,脸鼻较短、头盖稍圆的古代狗确是胡狼被人驯养后的产物;第二,这种古代狗的遗骨几乎都可从湖上住家遗址中寻找得到。

  湖上人家的家犬一定非常驯服,它们要么会搭乘独木舟,要么能从湖上住家游向岸边,然后再爬上码头。至于半家畜化的流浪狗(Pariah Dog)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做这些事情。笔者自己饲养的一条小狗,是在笔者费尽心思连哄带骗后,才终于愿意和笔者共同搭乘独木舟和火车的。

  当人类开始在湖上搭建住家时,狗也许已经驯服了。即使当时还没有完全驯服,也可能正处在逐渐被驯服之中。可以设想,当时一位妇女或一个正值玩娃娃年龄的小女孩,曾把一只无父母的小狗抱回家养大。这只小狗说不定是众多孪生手足中的惟一幸存者,其他同胞兄弟均不幸遭到剑齿虎俘获而遇害了。这个小家伙也许经常轻声哀号,但因当时的人类感受性比较迟钝,所以没有人对此多加理睬。尽管如此,当男人去森林中狩猎,女人出门捕鱼时,湖上人家的小女孩被这种哀号声所吸引,结果在一个洞穴中发现了这只小狗。这个小东西毫无畏惧地慢慢朝小女孩走去,步伐踉跄不太平稳,然后它舔着小女孩伸出的手。这只柔软的、毛绒绒的小动物使这名新石器时代的小女孩禁不住拥它入怀,并希望永远有它为伴,就像现代少女所做的一样。引发这种行为的母性本能由来已久,石器时代的小女孩模仿着女人的样子,过家家似的喂养小狗。小狗狼吞虎咽的吃相令小女孩非常欣喜,这种欢喜的心情一点也不亚于现代妇女精心准备盛宴,让客人大快朵颐后的欢欣。然而,小女孩的父母一回家却惊见饱餐后沉沉睡去的小胡狼。起初他们当然很不高兴,父亲随即准备把小家伙拿出去扔到水里去。小女孩一面哭泣,一面紧抱着父亲的膝部哀求。父亲踉跄地扔下小狗,正当他准备再把它抱起,小狗却一溜烟地跳进站在屋角哽咽的小女孩的臂弯里。石器时代的父亲自然对他的女儿也不是那么铁石心肠,小狗于是获准留在家中。

由于食物丰富,小狗不久后便长得又大又壮。随着它身心的日渐成熟,它的行为开始产生变化,不再成天围着小女孩转。虽然身为部落酋长的父亲从来没去注意这条狗,狗的忠诚对象却从小女孩逐渐转移到她的父亲身上。事实上,如果是野生的狗,这时也已经到了离开母亲庇护的阶段。虽然小女孩在小狗的生活中始终扮演母亲的角色,她的父亲如今却成为野生狗群所效忠的领袖。起初父亲挺讨厌狗总是跟着他,但不久后却发觉,完全驯服的狗在打猎时比半野生胡狼有用得多。那些胡狼整日徘徊在住家岸边,看到猎人便害怕,看到猎物不去追赶堵击,却时常逃开。相反地,经过驯养的狗比野生的同类要勇猛许多,原因是它们跟随着湖上人家,生活受到保护,未曾体验过大型猛兽袭击的苦滋味。因此,狗很快成为部落酋长的亲密伙伴。遗憾的是,石器时代的父亲是经常不在家的,只有当父亲在家时,小女孩才有机会看到昔日陪伴她一块儿玩耍的狗儿。

  春季是胡狼产子的季节。有一天晚上,父亲拎着一个皮袋回家,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拼命挣扎并吱吱叫着。当父亲打开皮袋,小女孩高兴地跳了起来,四只毛绒绒的小东西就在眼前。但是,母亲却皱着眉头说道:“有两只就够啦……”

  上面讲述的故事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呢?尽管我们中当时没有人在场,但如果综合所有我们已知的事物,前述故事的确可能发生过。诚然,我们知道的事情很少,这一点不应隐瞒。甚至我们还不能确定,是否除亚洲胡狼(Golden Jackal, Canis aureus)②之外,当时还有其它和人类依照上述方式结伴的动物存在?当时,极可能在地球上的不同地区,还有许多体型更大、外形更像狼的胡狼品种都已经家畜化,以后又相互间同化成一体,就像由数种野生祖先所繁衍而来的众多不同的家畜一样。可以肯定,多数家犬的始祖,不是早先人们设想的北方的狼,否则只有极少数的狗品种具有狼的血缘。支持这项假说的最好证据是,北方的狼确实不是我们众多家犬的祖先。一些品种如爱斯基摩犬、印第安那犬、撒摩耶犬、俄罗斯莱卡犬、松狮狗和其它数种犬,不仅外形而且身体构造上都类似于狼,它们全都产自遥远的北方,但没有一种犬具有纯粹狼的血统。然而,下述的一种假设确实有相当的真实性,朝北方迁徙的人类带着数条已经驯养且有胡狼血统的狗同行,这些狗和带有狼血统的动物反复交配后,很可能会产生其他品种的狼系后代。在本书中,笔者将详细探讨带有狼血缘的狗所具有的奇妙的心理特征。

[注释]:
①胡狼(Jackal):犬科Canidae犬属Canis狼形食肉动物。分为3个种,亚洲胡狼Canis aureus,分布在欧洲东部和非洲东北部到亚洲东南部;黑背胡狼C.mesomelas与侧纹胡狼C.adustus,分布在非洲南部和东部。胡狼体长可达85.95公分(包括30~35公分的尾长),体重约7~11公斤。亚洲胡狼浅黄色;黑背胡狼赫红色,背部黑色;侧纹胡狼浅灰色,尾尖白色,每一侧有不甚清晰的黑色和灰白色条纹。胡狼栖息在较开阔的地带,白天隐藏在灌木丛中,黄昏出去猎食,单独、成对或集群,以动植物或尸肉为食。常尾随狮或其他大型猫科动物之后,吃其残余猎物、尸体。当结群猎食时,能捕到羚羊和绵羊那样大的猎物。胡狼在晚上嚎叫,声音比鬣狗更令人恐怖。尾基部有腺体,分泌物恶臭。在地穴产仔,一窝2~7仔,妊娠期达57~70天。胡狼和狼及丛林狼一样可与家犬杂交。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3:10

第二章 狗忠诚主人的根源

    狗对于主人的信赖有两个完全不同的起源,一是源于野生小狗和双亲终生维系的感情,例如欧洲的犬品种,假如是饲养的狗,则终生带有一部分幼时的气质;第二个根源是野生狗对狗群和狗群主人的忠诚,或是源于群体成员互相间的依恋。第二个根源主要表现在具备狼血缘的狗身上,而具备胡狼血缘的狗则逊色许多。这是因为在狼的生活中,群体的凝聚力始终发挥着重大作用。

    人们如果把一只未经驯养的犬科小动物带回家,并像家犬一样饲养,将不难发现,它幼年时期对人的信赖,无异于我们所饲养的狗对主人始终维系的情感。这种年幼的狼常因胆怯躲在阴暗的角落,对独自穿过一块空旷地常显得犹豫不决。如果陌生人想抚摸它,也会冷不防地被它咬伤。小狼天生就是一个胆小,会咬人的家伙,但它对于主人则表达出小狗般深深的依赖。自然界中的母狼通常会以公狼首领马首是瞻。聪明的调教者若想永远赢得母狼的信赖,则必须在它幼年时期的依赖倾向未消失前,便取得领袖的地位。但是,若用这套方法来对付公狼,驯兽师定会大失所望。公狼一旦长大,独立自主将取代它对主人的服从。虽让它不敢对主人使坏,仍视主人为朋友,但绝非是统治者。有时它甚至会试图征服主人,希望获取首领的地位。在公狼的危险攻击中,时常会造成血腥的场面.笔者饲养的一条澳洲野犬(Dingo,产于澳洲的小型野生犬) 也曾发生前述的情形。这条野生的小狗虽然没有征服或者冒犯我的意图,但原本对笔者的服从在长大后,却奇妙地逐渐消失了。年幼时,这条澳洲野犬的行为和一般的狗无异,犯错受罚时,它会摆出狗一贯的服从或辩解的姿态来讨主人欢心,并表达心中的愧疚,直到获得主人的谅解与爱抚才能安心。谁料到了一岁半左右大时,它的态度却完全改变。虽然它不反抗任何处罚,一旦处罚结束,它便立刻抖动身体,对笔者亲密地摇着尾巴。换句话说,它的心性并没有因处罚受到任何影响,就如它曾经差点再次害死我那只宝贝鸭子一样,刚刚犯了同样的错误而受罚,竟胆敢重蹈覆辙。

    在这段年龄期间,它压根儿没兴趣和我每天散步。对笔者的呼唤也置之不理,只是一心要跑开。不过,笔者必须强调一点,它对我依旧非常友善。每当乍见到我,便像普通狗般大献殷情。然而,我们毕竟不能指望野生动物懂得对人类另眼相看。那条澳洲野犬内心深处对笔者一定怀有相当的温情,这种温情也是成熟动物对其他动物所能感受到的。然而,这种感情却和服从或者顺从无关。年幼的野生犬科动物通常会服从同种较年长的动物,家畜化程序极深且具备较多胡狼血统得狗也会一样侍奉自己的主人。若和野生的狗相比,后者的举动只是它们从年幼时便拥有且毕生持续的特征之一。

    如同大部分性格特质,孩子气的个性不论程度深浅都各有利弊。狗如果毫无稚气,它们在心理上的独立性可能饶富趣味,但却不能为主人带来什么欢乐。随着年龄增长,这种狗很容易成为危险分子。由于缺乏典型狗所具备的顺从性格,它们对于人就如同对其他狗一样,穷追猛咬之余却毫无愧色。

    在笔者批评它们这种对于主人缺乏忠诚的作为时,却不得不强调,孩子气的依赖性如果趋于病态,所造成的结果将和完全缺乏稚气时的后果一样。这种狗对于主人虽然有深刻深刻的依赖,但对于其他人也不例外。笔者曾拿这种狗的个性和被溺爱的孩子相比较,后者不论见到任何人都不忘“阿姨”,“叔叔”的道好,对每一个人都一视同仁亲密之至。过度稚气的狗并不是不认识自己的主人,相反地,它们经常兴奋地迎接主人。可是紧接着,它们也会朝着继之而来的其他人投怀送抱。当笔者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曾从一位充满爱心,但不太了解动物的亲戚那里得到一只猎獾狗(Dachshund,一种短腿的德国种小猎犬)②。这条狗被命名为克洛基。原来那位好意的亲戚要送给我一条鳄鱼(英文的发音类似克洛基),但因笔者的狗饲养笼没有适当的保温设备,只能作罢。这条狗十足和蔼可亲且不怕生,它对任何人都是用同样兴奋得态度相迎。因此,笔者和家人经常得从不同的人家把这条不忠诚的狗找回来。后来,我们把它送给了住在格林齐的表姐那里,她很喜欢狗。格洛基在那里依然故我,始终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它曾在不同的人家中待过,有时甚至被人诱拐,盗卖。至于偷它卖它以补贴生计的人,说不定是对于它的习性了如指掌的同一名小偷。总之,谁牵着绳子的另一头,谁就是克洛基喜欢的人或者是它的统治者。

    或多或少带有狼血缘的狗,其依赖心行业忠诚心还表现在另一方面。当胡狼处在野生状态时,胡狼主要是以尸肉为食,狼则是纯粹的捕食动物。后者为了觅食求生,必须和同伴合力捕杀大型动物。为了满足族群对事物的大量需求,狼必须在广大的地区到处觅食,攻击野兽时则相互充分合作。为了种的延续,严格的社会组织,服从首领,个体和个体间的相互合作便是战胜考验的首要前提。无疑地,狼的前述特性足以说明胡狼和带有狼血缘的狗在气质上的显著差异。胡狼把主人当作父母对待,狼种狗则视主人为族群的首领,所以它们的行为模式也不尽相同。

    狼种狗对主人远比胡狼种的狗更为忠诚。狼种狗把主人当作父亲和神的混合化身,这和家畜化的狗所抱持的恋母情结无关。狼种狗虽然视主人为伙伴,但对主人的情愫却很强烈,这种情愫很少转移给其他人,而这种对某人的独特关系在年幼的狼种狗身上又朝着特异的方向发展。换句话说,对父母所抱持的童稚依赖心态会明显改变而成为对群体首领的服从。此外,当“父母”和“群体的首领”为同一人物时,前述现象也会产生。这种现象就像青春期的少年,在可塑性极强的时期,容易认错了虚假的偶像。

    狼种狗通常在出生后5个月左右,会产生和主人维系感情的强烈感受。笔者曾经因不了解这个特性而付出了难忘的代价。家里最早饲养的一条母松狮狗(Chow Chow)③是笔者送给内人的生日礼物。为了让内人有个意外的惊喜,笔者在内人的生日前一周把这条小狗(当时未满6个月大)寄放在表姐家中。然而出乎意外,短短的7天却足以让这条小狗认定表姐是它的主人。于是,生日礼物也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虽然表姐难得来我们家中,这条性情乖僻的松狮狗却很不给内人面子,老是把表姐当作自己真正的主人。即使在数年后,这条母狗似乎依旧想离开我们,前去寻找它最初的主人。

    笔者有一条母狗,名叫史坦茜。它是松狮狗和牧羊犬的混血种。说起这条母狗,它和主人的关系简直可以用圆满幸福来形容。它将稚气的依赖心和袭自狼队群体首领的忠诚心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史坦茜于1940年的初春在笔者家出生,7个月后笔者开始训练这条母狗。不论从气质还是外观上看来,史坦茜总让人觉得失德国牧羊犬和松狮狗巧妙混血后的杰作。它的鼻脸尖长令人联想到狼,颊骨宽大,眼斜耳短且耳毛浓密,尾部短小多毛,体态尤其优美,比其他动物更像小母狼,唯独火焰般的金红色体毛显示出胡狼的血缘。尽管如此,史坦茜最可取的地方却在于它的性格。它接受了狗的基本训练,不论用狗绳拉着走,紧跟着主人步行或俯卧等都能迅速学会,学习能力快的惊人。由于史坦茜或多或少会自动清理狗窝和保护家禽,所以无须笔者作这方面的训练。
无奈两个月后,由于柯尼斯堡大学聘请笔者出任该校的心理学教授,笔者只得和史坦茜分开了。圣诞节期间,笔者回家度假。史坦茜一见到笔者,便欣喜地迎接,显示它对笔者的热情始终如初。史坦茜完全记得我以前对它的训练,事实上,它和3个月前笔者离开时完全一样,保持着良好的状态。岂料当笔者准备再度出发时,却出现了令人伤感的一幕。史坦茜在笔者收拾行李之前,便已显得心事重重,闷闷不乐,片刻不愿离开笔者的身旁。只要笔者走出屋子,它便焦躁地跳起来并紧随在后。等到笔者把行李装进皮箱,眼见出发的时刻即将到来,可怜的史坦茜已经绝望至极,几乎到了歇斯底里的状态。它不但不愿进食,呼吸也变得浅而不规则,有时在深深叹息的当儿嘎然而止。出发当天,我们打算把它关起来,免得它非要追随笔者而去。奇怪的是,当笔者呼唤它时,这条母狗却躲在庭院的一角,不愿意露面。史坦茜是最顺从的一条狗,当时却变得很固执。我们想抓住它,结果全都没成功。

    于是,笔者和孩子带着手推车和推车上的行李网火车站出发。这时,史坦茜直垂着尾巴,毛发竖立,露出野性的异样眼光紧随在大约20米的后方。抵达火车站,笔者最后一次尝试着捉住史坦茜,结果全然白费力气。就在笔者跨上列车时,史坦茜摆出一幅反抗的神态,从完全的距离外,疑惑似的定睛凝视笔者。火车开始移动了,史坦茜却像生根似的依旧待在原处动也不动。等到火车开始加速,史坦茜竟冷不防地向前冲,和火车平行追逐,并试着跳上车来。笔者则定定地站在连接三节车厢的车门板部位,以防史坦茜真地跳上来。稍后笔者挪近,并用力压住它的头部和臀部,好不容易才把它推下速度颇快的火车。史坦茜被扔下来时,没有摔得连滚带爬,而是干净利落地着地。这时,它已经不再反抗,只是静静地站着凝视,直到火车从视线中消失。

    不久后,笔者在柯尼斯堡受到令人不安的消息。史坦茜在邻近一带到处咬死鸡,并经常四处游荡,自己的窝弄得乱七八糟,谁的话也不听从。最终,史坦茜被关进了狗笼里,在家中西侧的阳台上过着可悲的孤独日子。其实,所谓孤独是指限制跟人接触而已,它依旧和笔者上面提及的澳洲野犬共同拥有宽敞漂亮的狗窝。

    7月底,笔者在回到阿尔腾堡后,马上到庭院看望就别德史坦茜。当笔者爬上通向阳台的楼梯时,两条像长久丧失自由般的野兽朝笔者猛冲而来。等笔者站上楼梯的最后一层,没有动弹。两条狗便一面狂吠,一面朝笔者接近。笔者想看看,它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辨别出是我。由于风向不对,它们无法嗅出笔者的气味。突然冷不防地,史坦茜嗅出笔者的气味。在猛然朝笔者冲过来的当儿,史坦茜突然紧急刹车,整个身体变得静止不动。它的毛发依然竖立,尾巴和耳朵均下垂着,鼻孔却大大地张开,快活地吸着随风飘来的讯息。然后,直竖的毛发终于垂下,它的全身开始抖动,耳朵猛然竖起。笔者以为史坦茜必定欣喜万分地朝笔者扑来,无奈事实却不然。精神上的苦闷和折磨已经完全改变了它的性格,甚至让这条原本最为顺从的狗在数个月间忘却了教养,次序或命令,而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并非一瞬间便能抚平的。它弯曲着后脚,鼻子直接朝向空中,喉咙深处发出了令人背脊发凉却凄美幽远的狼嗥声,数个月来的精神苦闷终于得到了宣泄。

    史坦茜长嗥过后,闪电似的扑了上来,笔者则陷入了它暴风雨般疯狂的喜悦中史坦茜甚至攀上笔者肩膀,而笔者的上衣业差点被它剥了下来。而昔日,就算心情非常亢奋,也挺多把头靠在笔者的膝盖上。如今优雅温顺的史坦茜却像火车头般爆发着兴奋,并用撕裂般的声调发出比前面的长嗥还要惊人的吼叫声。随后,史坦茜突然停止吼叫,接着从笔者面前走过并朝入口走去,一当站定便回头瞧笔者,央求笔者放它出去。史坦茜似乎知道笔者的归来叶代表它的监禁终了,一切都恢复往日的次序。多么幸运的家伙啊!它强韧的神经系统也着实令人称赞。一旦令史坦茜闷的因素消失,随后30秒的长嗥和一分钟的手舞足蹈,史坦茜精神上的长期困扰已经烟消云散,没留下任何后遗症。

    当笔者带着史坦茜刚走进家门,内人看到变惊呼起来:“我的上帝,鸡遭殃了。。。。。。”这时,史坦茜却对鸡儿瞧也没瞧一眼。到了晚上,笔者让史坦茜进到屋里,它又像以前一样干净利落了。史坦茜还记得笔者教导过的任何事情,即使在一只狗遭到的最不幸的那几个月,它始终牢记笔者的训导。

    收拾行李的时刻又要来临了。史坦茜变得毫无活力且意志消沉,终日紧随笔者的身旁。虽然笔者决定带它一起走,却无法让它了解笔者的心意。正因为狗不懂人来的语言,可怜的史坦茜只好每天过着悲惨的生活。正待一切准备妥当将要出发时,史坦茜像前一次一样回到了庭院。它显然又像重施故技跟随笔者。笔者没去管它。当我走出家门上路的时候,笔者用平时一块散步时呼唤它的语调呼唤它。如此一来,史坦茜终于明白了笔者的心意,它喜出望外地在笔者四周跳上跳下。

    遗憾的是,史坦茜和主人仅仅共度了几个月,便又得分离了。1941年的10月10号,笔者被征召从军,只得再度面临一年前阿尔腾堡离别的悲惨场面。只是这次和前次稍微不同,史坦茜干脆逃掉,两个月间独自在科尼斯堡一带胡作非为,过着野生动物的生活。史坦茜做尽坏事,甚至被当成那只神秘的杀手“狐狸”,这只“狐狸”曾使我在西西里大街的一位好友的兔窝遭到破坏。圣诞节过后,史坦茜终于回到家里,浪迹天涯的结果实瘦骨嶙峋,眼鼻化脓,经内人治疗后,方才恢复健康。

    无奈,这时要史坦茜待在家中已是不可能的事了,后来只好把它送到动物园。在那里它和一条西伯利亚野狼关在一个笼子里,可惜的是它俩并没有孕育后代。几个月后,笔者担任波森陆军医院的神经科医师,于是又再度把史坦茜接来同住。1944年6月,笔者被派往前线,史坦茜和它的6条小狗则被送往西恩普伦动物园。眼看战事即将结束,史坦茜却在空袭中不幸遇难。阿尔腾堡的一位邻居收养了它的儿子,而我们目前饲养的狗都是这只狗的后来。在史坦茜6年的生涯里,和主人共度的日子虽然不及一半,但在笔者认识的那么多狗中,它却是最忠实的一只。

[注释]:
①澳洲野犬dingo(Warrigal,Canisdingo):犬科野生动物,如澳大利亚少数无袋动物之一。虽然是在更新世期间土著人从亚洲引进的。结构和习性与家犬相似。身体结实,毛短而柔,有一条毛尾和两只竖立的尖耳。长1.2米(包括30厘米的尾长),肩高约60厘米。毛色浅黄或微红褐色,腹部,脚和尾尖乳白色。单独或结小群捕食,与袋狼和袋獾的灭绝有关。白种人定居大洋洲后,因其危害羊群和家畜,故将大多数的澳洲野犬消灭。也能驯养,自幼驯养者成为玩赏动物。土著人常用作猎犬。妊娠期约63天,一窝4-8仔。

② 猎獾狗(Dachshund):在德国用猎狗和綆狗杂交培育的一种狗,用以猎獾。活泼,体长,胸部深,腿短,嘴尖,耳长。红棕色或黄,褐相间。有两种体型:标准型和小型。有三种不同被毛:平滑被毛,长被毛和卷曲被毛。标准型高18-25厘米,重5.5-10公斤,小型较矮,体重4公斤以下。

③ 松狮狗(Chow Chow):即乔乔狗,原产于中国,其历史可追溯到汉乃至更早,可能是中国最古老的品种之一。特点是舌为蓝黑色。其名出自19世纪用以称呼来自东方的货物的一个英语词。体壮,头大,被毛厚,在颈部尤其稠密,形如环状皱领。颜色单一,深浅不同,如红褐色,黑色或者蓝灰色。成年狗体高约46-51厘米,重23-27公斤,对主人忠诚,对生人则冷淡。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3:49

第三章 训练

谈到狗的训练,许多养狗的人都曾训练爱犬,依照口令帮忙寻找重要的物品或者找回失物。然而,这些训练真正能奏效恐怕不多。所以,笔者很想请教那些拥有机灵犬的幸运主人,到目前为止,您的爱犬究竟有几次实现了上述特技呢?就笔者个人的经验,我的狗儿截至目前,还不曾帮笔者摆脱过某种困境。从路上帮笔者找回丢失的物品,也仅有一次。这条未经训练的母狗叫毕姬二世,是史坦茜的后代。当它跟随笔者走在大街上时,突然用鼻子捅了一下笔者的脚,以唤起我的注意。笔者低下头一瞧,它正伸出下巴,嘴里衔着我遗落的皮手套。笔者不知道这条母狗当时有什么想法,也不知道它是否认定笔者走过后所掉落沾染笔者个人气味的物品确实是属于笔者的,因为,在这之后笔者依旧经常掉手套,而它却未曾再帮笔者找回来。尽管如此,笔者还是不禁想问,究竟有几条接受过完整训练的狗能帮主人找回失物呢?

笔者在这里不想讨论对委托专业人员驯狗的意见,而只想说明三项基本的训练方法,以利于狗主人和狗儿的共同生活能更融洽些。笔者所谓的三项基本训练就是“等一下”,“篮子”(类似笼子的某一指定地点)和“跟我来”。

在讨论这三项驯练之前,笔者先简单叙述一下训练的几点注意事项:第一点是有关奖赏和处罚。一般人的错误观念总以为处罚比奖赏有效,其实许多相关选练,尤其是家庭里的训练,最好不用借重处罚。如果家中新来了一条三个月大的小狗,最好的训练方法是在它刚抵家门的最初几个小时里,随时监视它的排泄情况。当它意欲“解放”时,必须立刻阻止并尽快带它到屋外,让它在同一地点解决大小便。如果狗儿完美达成主人的要求,应该像奖励英雄一般地给于爱抚。经由这种方式,小狗能马上了解这些行动的意义。只要定时带它外出,很快就能免去清理的麻烦。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处罚。主人要切记在狗儿做错事时尽快执行处罚。哪怕是只延迟几分钟,处罚也会失去意义,因为狗儿根本弄不清楚为什么会挨打。只有对深知自身恶行的惯犯,迟来的处罚依旧会产生若干效用。不过前述原则也有例外,例如笔者的一条狗曾因无知而杀害笔者的新宠物,后来笔者用宠物的尸体打这条狗,反而加深了它对闯祸的印象。这种做法是想让它知道某物状态的剧烈转变,而不是告诉它关于它的错误行为。就如笔者稍后即将述及,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对狗儿灌输尊重新伙伴的概念,笔者会对狗儿采取“预防性处罚”。然而,若想利用处罚的手段使狗儿服从则是大错特错。同样,如果狗儿在散步途中受到某种猎物气味的引诱而跑开,主人于稍后痛加殴打也于事无补。对狗儿来说,逃跑的行为早已时过境迁,即使被打也无法纠正错误,它说不定还以为自己是因为回家而受处罚!所以,矫正类似的行为惟有在它即将开溜时给于当头棒喝,用弹弓朝他发射“暗箭”,这一击必须让它大吃一惊,而且最好别让它察觉这个晴天霹雳是主人的杰作由于事出突然,狗儿对突发的痛楚毫无防备,也将难以忘怀。这一招附带的好处是,狗儿不会从此看到主人的手就心惊胆跳。

在设定处罚的步骤时,还必须合乎情理,并对狗有基本上的了解。每条狗对处罚的感受性大不相同。有些狗的感受性特强兵容易紧张,即使轻轻拍打,造成的影响也要比顽皮的狗遭受激烈打击还大。身强体壮的狗感觉非常迟钝,空手对付根本不可能让它尝到厉害,除非打它鼻脸。如果对待精神和肉体都很纤细的狗,体罚时的顾虑便更多,例如西班牙小猎犬(Spaniel,长毛,长耳猎狗)①或塞特种猎犬(Setter,高腿红棕色长毛)②等,一旦处理不慎,狗儿将容易胆怯,丧失自信或生活的乐趣,甚至永远害怕主人的手。根据笔者培养牧羊犬和松狮狗混血种的经验,尤其当牧羊犬的血缘占较大比例时,有些会显得非常软弱善感,有些则感觉十分迟钝,性格上往往会出现两种极端差异。

史坦茜相当倔强,而它的女儿毕姬却特别软弱。有一次,笔者痛打史坦茜,却只轻轻拍打毕姬几下并数落它几句,路上的行人见状后对笔者的偏袒做法露出愤慨,不以为然的表情。其实这两条狗所受的处罚是相等的,也就是说,不论采取何种处罚方式,处罚产生的痛楚不会比显示持法者本身的力量有效。只有狗儿真正了解这种力量显示的意义,处罚才可能凑效。狗和猴子一样,即使是为了争“席次”也不会互相殴,而是采取啃咬的方式。因此,以殴打方式来规诫它们的行为,即使轻重适度,也不容易让他们理解。笔者的疑问朋友发现,当他在不伤及猴身的情况下啃咬猴子的胳膊或者肩膀时,猴子的激烈反应绝不是痛打它所能比得,不过,当然没有人会对啃咬猴子有兴趣。若就狗来说,虽然我们可以仿照族群首领采取的处罚方式—抓着狗头拎起来,然后拼命摇晃,这是笔者所知道对狗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招,无不引起犯罪者的强烈反应。事实上,能把牧羊犬那样大的狗举起来摇晃的狼首领,必是体型巨大的超级野狼。当主人规诫狗儿时,狗儿的确把主人当成类似的角色。虽然笔者认为这种处罚方式并不及手杖或鞭子抽打来的疼痛,但如果您不想让狗完全丧胆,那么请务必切记,即使对成年犬采取这种惩罚,也务必小心处理。

不论是跳跃或协助寻找失物,对于任何要求狗积极提供协助的训练,即使面对最聪明的狗,也不要让它们觉得是在尽义务,因为只有在心甘情愿的情况下,狗儿才会乐意协助这些工作。同样地,训练时如果采取处罚手段,不但不适当而且有害无益,因为狗一旦厌恶特殊的训练,便可能在这方面变得无能。当然,训练有素的狗即使心中不乐意也依令寻找野兔,追踪脚印或跳跃障碍物,但对它们来说,这些只不过是习惯使然。有鉴于此,尤其在训练的初期,也就是在狗未养成遵从既定命令的习惯时,每训练几分钟最好休息一下,一旦狗对训练显得意兴阑珊时便应立刻停止。总而言之,训练狗时不能采取强迫手段,必须让它觉得做各种训练是对它特别容许的恩惠。

前面简单说明了一般训练规则,下面将讨论养狗人最希望狗能学会的三个特别招术。在这三个招术中,笔者个人认为和“伏卧”相关,也就是在沉默无言中使狗儿服从的一招最为精彩,因为这个招术能让所有的狗成为更理想,更有用的伴侣。狗必须学会如何待命,并在命令下达前静候不动。这种能力有许多好处,例如狗主人可以把狗留在商店或者房子外,狗因此能够跟随主人到任何地方,而不必单独关在家里。对忠贞的狗来说,被当成雕像供在家里的感觉是最悲惨不过的。然而,“伏卧”主要具备的教育性效果,因为它有助于提升服从的层次。这种训练的目的在于克制狗意欲追随主人的强烈冲动,并要求狗能够独自留在令它讨厌的地方。这种磨练犹如不愉快的义务,相对地,“起立”“跟我来”等命令便有如莫大的解放,狗会满心欢喜地依令行事,“呼之即来”遂不再只是一种义务,而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若希望棘手的狗能呼之即来,通常必须善用“伏卧”学习的中段机会。鲍恩布雷克是笔者熟识的优秀驯狗师之一,他训练狗时花在教导“坐下”的实践比“来”的时间长了很多。他的想法是想使追踪的狗停下来,结果最后连热衷追赶猎物,对主人的口哨制止声充耳不闻的狗也服服帖帖。换句话说,鲍恩布雷克把一般的“坐下”训练发挥的淋漓尽致,狗不论正进行任何活动,即使正铆足全力追踪猎物时,鲍恩布雷克根本无需唤它回来,只要用适当声量喝道“坐下”,狗便紧急刹车而扬起漫天尘土,待尘土落定,只见狗已服服帖帖的伏卧在地上。

“伏卧”的训练非常简单,即使不擅长驯狗的人也能驾轻就熟。由于不同品种的狗成长速度不一,“伏卧”训练最好在狗儿七个月到十一个月大时进行。太早训练反而无益,因为小狗的性情不定又喜欢恶作剧,对它要求过多反而会令它佯装不知干脆躺下。相反地,如果年龄稍大性情已定,抗令的情形将显著增加。“伏卧”训练最好选择柔软干爽的场地,让狗能依照“伏卧”的命令或驯狗者其它明确的相关指示稳当地趴下,头和臀部均可得到固定支撑,而不要选择狗儿不愿俯卧的场所。刚开始训练也许比较费劲。狗对命令的理解快慢不一,有些狗甚至必须大费周章,先让它的身体僵直如木马,再费力地使它的前脚弯曲,然后弯曲后脚,如此这般它才能了解整个情况。旁观者或许觉得上述的初步做法有些滑稽,令人惊讶的是,这种做法反复几次后,狗终于能了解情况,一旦命令下达便会自动俯卧地面,只需少许训练便大功告成。此外,从一开始应该让狗在听到命令后,才能从俯卧的姿态站起。“伏卧”和“等一下“的动作指令不能分开教。

狗俯卧时,人最好先待在它旁边,并有手掌轻轻抚摸它的鼻脸前方,让它没有站起来的机会。然后,再快速下令“跟我来”,人则跑在狗儿前方数步的距离。最后别忘了嘉奖它的表现,热烈地爱抚它或和它玩耍。倘若狗露出疲惫或不愿反复训练且有意躲避主人,那么就应该终止训练,待隔日再继续。“待命”的时间长度必须很缓慢地逐渐增加,训练者对狗的态度该言则严,该亲切则亲切,训练途中不要玩耍任何暧昧不明的小花招。在这训练不可以沦为游戏,在这个阶段,游戏是训练完成后的褒奖手段,所以必须好好“增藏”,免得失去特殊意义,有鉴于此,主人不能允许年幼的小狗促狎地仰身躺下或其它恶作剧来回应命令。

为了避免狗因受其它事物吸引而感到厌烦,主人也必须采取各种对策。当狗能静静地待命达数分钟时,训练者最初必须留在它的视野范围,然后再慢慢离开狗的身边。待主人离开数分钟后狗依然能够静候,也就是当狗习惯了这个方式时,主人即使离开狗的视野范围也无妨。此外,训练者可以在狗的身旁放一两件训练者的物品,如此狗比较能忍耐训练和考验,摆放的物品越多越大,狗便越容易单独和物品待在原处。例如露营时让狗留在帐篷和毛毯旁,即使只是训练的初期,狗也能耐心十足地始终守候原地等待主人。一旦陌生人想取东西,狗定会怒目以对。这倒不是因为狗有看守主人物品的义务感,而是因为对它来说,带有主人气味的物品乃是家的象征,也是主人迟早会回来的保证。所以任何人想要碰触这些物品时,狗便会发怒。换句话说,训练有素的狗紧盯着主人的文件皮包时,心理上的因素和外表所看到的是两回事。在狗心目中,这些物品时家的缩小象征。对主人来说,留下文件皮包的目的不是要狗替他看守,而是要狗留在原地。从事这种类型的训练时,尤其在陌生人的近郊,必须选择适当的地点让狗“伏卧”。训练者下达命令前,应该时时注意地点的选择,以便狗能俯卧休息。让狗趴在没有遮蔽物且人来人往的道路当中是非常残忍的做法。在狗看来,类似的场所根本不适合休息,只会增加他精神上的负担。相反地,如果有防水布遮蔽则较为理想,命令狗在安静的角落伏卧才能使得它完全得到满足。毕竟对狗来说,“伏卧”训练必须付出相当的精力,所以训练者应当谨守前述原则。其实这种优秀,严格适中的训练对狗并非残忍的考验,而是丰富生活的一种经验。所怎么说呢?因为狗经过良好的训练后,它就可以跟随主人到任何地方去。

倘若狗非常聪明,训练时原本森严的纪律也可以逐日放宽。提到“伏卧”,史坦茜算是第一个接受训练的元老,它深知笔者真正期待的并不是要它看守自行车,却仍始终像遵守法律条文一般,静静伏卧如一尊人面狮身像。史坦茜奉命趴下后,虽会暂时维持固定的姿势,待稍后笔者从窗口窥视时却发现,它已经起身在半径几米的范围内活动。史坦茜十分明白这种行为的理由,所以在偶然的场合,笔者和它会产生下述般的默契:如果它奉命伏卧却没有看到笔者的自行车或者文件包皮包等物品,大约等待十分钟后仍不见笔者回来的话,史坦茜便独自返家;如果笔者留下了个人物品,则无论如何它必定会在原地等笔者回来。

说来也许有人不信,史坦茜伏卧看守招术已像尽义务般达到精通的境地。在波森期间,史坦茜曾为柯尼斯堡动物园的澳洲野犬产下后代(史坦茜和西伯利亚狼结合,但未生子,后来和澳洲野犬联姻)。笔者的医师朋友把自己不幸被偷的牧羊犬的狗屋借给笔者(应该说是借给史坦茜)。史坦茜在小狗身边待了三天,到了第四天,当笔者走出任职的医院,却发现它已伏卧在笔者的自行车旁待命。笔者设法叫它回小狗身边去,却徒劳无功,它只顾着“履行义务”。从此,史坦茜每天两次穿越无数街道到小狗处哺乳,然后在半小时内回到笔者的自行车旁静候主人。

接着谈到第二种训练–“篮子”,这就像是把屋外的“伏卧”训练移到屋内一般。狗经常会给主人带来干扰,主人则希望暂时把它差遣开来。这是如果下令“到那边去”,恐怕连最聪明的狗也会不得要领。对它们来说,“到那边去”是抽象俄词句,根本无法了解其中的含义。所以主人命令狗前往某处时,必须指出具体的场所,这个场所是狗依令离开主人旁边后的去处,它必须待在该处直到主人下令可以离开为止。所以即使不是篮子也无所谓,最好选择狗本来就喜欢且常去的某个角落。

第三种训练是跟随着人而行,也就是“跟我来”的招术。如果训练得法,带狗时便无须借助狗绳。遗憾的是,比起前述两种训练,第三种却较难学会。为了便于狗儿牢记,必须反复不断地教导。跟随主人而行的训练是靠牵绳拉狗,让它紧跟着主人的右侧或左侧(必须在固定的一边),狗的头部和主人的脚部并行,步伐则配合主人的速度。大部分的狗对这种训练不会犹豫,但几乎所有的狗都是走得有点过于前面。这时主人应该迅速拉动牵绳或轻轻拍打狗的鼻脸以矫正。主人转弯时狗也必须转弯,主人可以屈身并用没有拿牵绳的另一只手推着狗朝转弯的方向前进。牵狗步伐的训练必须经常时间才能让狗心甘情愿地追随主人而行。训练时还必须应用两种命令,一种是呼唤狗儿跟随,一种是取消跟随。依笔者个人的经验显示,后者较前者困难许多。以“伏卧”训练为例,叫狗“过来”时,狗很容易理解。但叫狗停止跟随主人时,“走开”的命令却不那么容易明白了。所以在刚开始时,主人最好静静的站着,然后叫“狗”走开,直到它依令行事为止。此外还必须注意狗的步伐和姿态,倘若步伐姿态零乱,已经练就的成果也将大打折扣。另一个难题是,聪明的狗马上会察觉到狗绳是否依旧绑在身上,生子刚解下来时,它们经常对命令充耳不闻。有鉴于此,最好从一开始便让狗习惯细小质轻的牵绳,让它们浑然不觉绳子的存在。狗其实不太明白这种做法的原因和效果。例如,史坦茜刚接受这种训练时,只要身上绑着牵绳,不论笔者有没有手握牵绳或者离它多远,一旦笔者下令“跟我来”,它都有反应。如果牵绳解下,史坦茜恢复“自由”身,对命令便无动于衷。所幸史坦茜根本无须笔者下令便会跟随笔者,所以也没有什么不方便。然而在必要时,史坦茜却能完美的跟随主人,熟练得程度绝不亚于任何在命令服从测验中脱颖而出的狗。史坦茜会自动紧跟着笔者,毫无走失的顾虑。

遇到特殊的诱惑时,史坦茜也依旧不为所动,那种自制能力即令人感动也叫人同情。例如,当我们行经农场时,母鸡和小羊因看到一条毛色金红如狼般的狗儿惊慌失措,它们一面咯咯叫,一面在我们的四周或脚边乱窜。此时,史坦茜自制能力便发挥到极限,它干脆紧挨着笔者的左膝,以免自己功亏一篑。虽然它的身体因兴奋而颤动,鼻孔张开,耳朵直竖,却依然自制地走在笔者的身旁,笔者则非常清楚绑在它身上的无形牵绳是如何的紧绷。当然,如果当初年幼时未曾扎实学习这项训练的全套规矩,史坦茜必定无法将跟随主人的招术发挥的如此淋漓尽致。不过,一旦狗学会这类训练,最令笔者感到喜悦的倒不是它能习惯性地一再重复正确的动作,而是想着它如何以创造性的姿态来面对各种诱惑。

[注释]:
①西班牙小猎犬(Spaniel):即西班牙猎犬。用以寻找隐藏猎物的猎狗,起源于西班牙,但大多数现代品种是在大不列颠培育的。西班牙猎鸡狗体小,体高36-39厘米,重10-13公斤。英国西班牙猎鸡狗与西班牙猎鸡狗相似,但较大,腿和嘴较长,威尔士大型西班牙猎狗比英格兰品种小,被毛为红棕色和白色,善于猎物。殷卫泅水西班牙猎狗,用于猎鸟和小兽;布列塔尼西班牙猎狗用于指示猎物;科兰波西班牙猎狗动作慎重;爱尔兰泅水西班牙猎狗为一种古老品种,善于在水中寻取猎物。

②特种猎犬(Setter):即蹲伏猎狗。用于猎鸟,共三种,由中世纪的西班牙长毛猎狗培育而成。经训练用于猎鸟,当其发现猎物时,即蹲伏不动,等待猎人撒网将自己和猎物一起罩住。英格兰蹲伏猎狗体格粗壮,种态高贵。体高61-63.5厘米,重23-32公斤。头长,耳悬垂,胸深,尾尖。耳,胸,腿和尾被毛较长,全白色,黑白相间,综合色或白色带深色斑点。戈登蹲伏猎犬或称黑棕色蹲伏猎狗,高58-69厘米,重20-32公斤。爱尔兰蹲伏猎狗被毛发亮,赤褐色,高64-69厘米,重27-32公斤。性温驯,动作敏捷。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4:42

第四章 狗的习惯

人类依赖语言实现互相间的沟通同时也促进群体中个体的互相协助,反观其他动物社会,确实用完全不同的方法来达成上述目的。笔者曾在《他与家畜,鸟类和鱼类的对话》一书中详谈了相关的主题。动物社会的特殊信号,各种行为表现或声音等,并不像人类的语言是由个体单独掌握,并逐渐发展到约定俗成,而是根据精神性或本能性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所产生的反应来确定的。所以,动物的语言远比人类的语言保守,其中的惯例或用法也远较人类的语言固定和拘束。有关狗的各种不得违反的法规(例如决定强者与弱者,公狗和母狗的行为准则或狗的其他相关仪式)几乎可以写成一本综合性的读物。表面上,这些法规(源于狗的遗传性为模式)的效力和人类的例行规则相类似,这种类似甚至还包括它们对社会生活产生的效力,本章的标题便是想来理解一下这种类似性的意义。

不论法规本身多么的有趣,如果抽象地描述,恐怕是相当令人生厌的。有鉴于此,笔者舍弃抽象的陈述,尝试借着一连串的日常事例来描写狗在生活中由于社会性调节所造成的生动效果,让读者能自然了解这种法规的逻辑。首先讲述的是带有等级色彩的习惯。等级制的习惯和做法不仅显示社会性的优势和劣势,同时也大体决定了各种地位。就像读者经常碰到的例子一样,笔者将就自己和数条狗相处的经验分述如下。

笔者和沃尔夫二世从乡村小路走下去。当我们经过村里的打水井来到大街上时,沃尔夫的宿敌洛尔夫却豁然出现在距离我们约两百米远的大街中央。笔者和沃尔夫必须直接经过洛尔夫待着的地方,一场冲突眼看将无法避免。这两条村里最强悍,最令人害怕,也是等级最高的狗,彼此虽然打从心底讨厌对方,却也深知对方的利害,所以就笔者所知,它们尚未彼此较量过。如今居然狭路相逢,双方似乎都抱着敌意相迎。在此之前,这两条狗虽曾隔着篱笆在各自得庭院里互相狂吠或威吓,但它们两个都确信因为有篱笆隔离室不会发生厮杀的。如今两者的冲动已不同以往,依笔者看来,反而有点像人类的行径,双方都认为,昔日的胁迫手段必须付诸行动,以保障自己的权威,免得丢人现眼。

这两条狗从老远处便认出了对方,于是立刻采取夸耀的行为,也就是将身体直挺,尾巴高竖,越接近对方时脚步越慢。当双方相距约15米时,洛尔夫突然虎视眈眈地伏下身体,脸上毫无犹豫或害怕的表情,既没皱眉也没皱鼻,耳朵朝前直竖且双眼圆瞪。不论洛尔夫的俯卧姿态在人类看来多么有威吓作用,沃尔夫却毫不畏惧地毅然朝严阵以待的对手前进。就在当儿,洛尔夫猛然进逼,双方以侧腹短兵相接,头部和尾部交错,并开始嗅着彼此挺出的臀部。挺出臀部是自信的表现,一旦自信稍微低落,尾巴便立刻下垂。从这点看来,根据尾巴德角度即能得知狗的勇气大小。

紧张的形势维持了相当一段时间之后,双方沉着的神色逐渐出现狼狈的表情。额头上形成水平的皱纹,直竖的尾巴垂到比眼睛水平线略高的部位,鼻部也堆挤出皱纹并露出犬齿。这种表情十足凶恶,狗儿遭遇威胁或走投无路不得不采取自卫手段时,也会摆出这种脸谱。

狗的士气和它面临的情况会显示在头部的两个位置—耳朵和嘴角。如果耳朵朝前方直竖,且嘴角的皮肤朝前方下垂,它们将毫无所畏惧地参与攻击。相对地,恐惧时的反应刚好和前述耳朵和嘴角的表情相反,这时的反应宛如一股看不见的力量而促使狗儿逃避或后退。狗摆出威胁的态度也会同时发出吼叫的声音,吼叫声越低沉表示狗越有自信。(话虽如此,每条狗的声音大小原本各不相同,所以是指和它原来的声音相比较),狂妄的猎狐犬(FoxTerrier)①的吼叫声显然比谨慎的圣伯纳犬(SaintBernard)②高亢。洛尔夫和沃尔夫依然侧腹短兵相接,并开始互绕着打转。每一刻,股市都有可能爆发,但两个家伙同处在一个等量级,这多少也阻止了战争爆发。虽然它们吠的更加利还,但还是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笔者的心中产生莫名的怀疑,沃尔夫和洛尔夫先后瞟了笔者一眼,笔者越发怀疑它们是否期待并打心底希望笔者能替它们排解,让它们能体面地化解争端。维持威严和权威的冲动心态并不是人类所独有,高等动物本能的反应既然和人类深具关联,前述冲动在它们的内心深处自然也根深蒂固。

然而,笔者并没有介入争端,只是听任它们自行寻求荣誉性停战的收场之道。后来,这两条狗终于非常缓慢地逐渐分开,各自一步一步地朝反方向走,并用眼角彼此盯视,然后像奉命般地同时抬起后退,沃尔夫朝着邮筒,洛尔夫则朝向围墙。随后双方依旧一幅自夸的表情朝各自得方向前行,并为自己的胜利及威吓对方而自豪。

当两只势均力敌的狗相遇时,母狗会做出奇妙的动作。以沃尔夫的妻子苏希为例,它在这种情况下会很希望战事真的爆发。其实苏希倒不是想援助沃尔夫,而是想看沃尔夫击败对手。笔者曾经两次看到苏希运用巧妙的伎俩达成了上述目的。一次,沃尔夫和其他狗(每次都是来“避暑”的狗)头尾交错站立,苏希便在四周谨慎且好事般地转来转去,那时两条对峙的狗并没有注意苏希德行径。谁只苏希却悄悄地用力朝沃尔夫的臀部的家伙,于是展开反击。对敌手来说,沃尔夫的突袭也是难以饶恕的犯规行为,一场持续的打斗遂变得比平日要凶残得多。

沃尔夫也曾经与村里地形最高的那户人家养的一条杂种老狗交过手。年幼时,沃尔夫非常害怕这条老狗。长大后不但不怕它,甚至还特别讨厌这只老朽的家伙,只要有机会一定让这老家伙知道它有多恨它。如今两条狗又碰面了,双方面对面时,老狗马上挺直身体,沃尔夫则朝老狗突进,肩部和臀部一面猛力夸张地甩动,一面全力冲撞过去,然后再老狗的身旁停下来。老狗意图猛咬对手,却因碰撞沃尔夫所产生的冲击而使企图落空。老狗虽然铆足全力挺直身体,却无法自信地伸展臀部,尾巴也低低垂挂着。鼻部和额头则因害怕而皱成一团,低垂的头部朝前方伸出,并发出充满愤怒的吼叫声。

这种神情姿态充分暴露出内心的极端不安。当沃尔夫向再度靠近时,老狗抱着最后的尝试,直朝沃尔夫扑咬过去。沃尔夫稍微后退,然后叉开腿用力踏地,并踩着夸张的不自然的大步伐在敌手四周打转,随后朝身旁的适当目标抬起脚来再扬长而去。老狗的心情若转换成语言来描述,便是:“老子打不过你,即使和你平分秋色也不想变得更伟大。老子可不打算侵犯你的地盘,所以好歹放过我一马。如果不成,老子不论对错,也会用尽各种手段来对付你!”然而,沃尔夫的感受又是如何呢?

沃尔夫和一条黄色的杂种小狗在村里打水井旁边相遇,矮小的狗吓得魂不附体,马上拔腿就往开着门的杂货铺逃命。沃尔夫拼命追赶并撞击小狗的侧腹,就如先前述及般涌猛甩身体的方式撞击对方,小狗于是从店家门口被撞倒在路上。沃尔夫像闪电般飞快地骑在小狗身上,并再三猛击。小狗每次都发出痛苦的哀鸣,最后终于不得不做困兽之斗,反过来猛咬沃尔夫。沃尔夫既没有吼叫也没有皱眉,它根本不在意小狗的啃咬,只是闷不吭声持续做撞击动作。在沃尔夫看来,这条矮小的狗压根儿不是对手,所以根本不值得劳驾它张开尊口。然而,因为沃尔夫非常讨厌这条小黄狗老是在苏希发情时在家中的庭院徘徊,于是使出粗暴的手段来发泄淤积的怒气。比起实际感觉的痛楚,狗嘴嘴角的特定部位更能显示出哀号时的恐惧。由于嘴角抽筋紧绷,口腔黏膜因翻卷而露出,嘴唇则出现暗灰色的轮廓。狗的前述表情加上经常伴随而生的哀鸣,即使从人类的角度也能看出它的可怜相。

沃尔夫一世前往笔者家前方的阳台探望它的妻子珍塔和长大的孩子。它先和珍塔打招呼,双方均摇尾示意。珍塔还充满爱意地舔它的嘴角,并撒娇地用鼻部轻触自己的丈夫。沃尔夫一世的儿子则高兴地挨近父亲身旁,父亲也用鼻子轻触自己的孩子。当父亲想嗅儿子的臀部时,儿子却把原本不断摇摆的尾巴挟在后腿中间,父亲只好作罢。小狗虽然不怕父亲,背脊却圆圆地拱起,这是一种献媚的姿态。其实,它不断地舔父亲的嘴角,为的是央求父亲用鼻子给予爱抚。沃尔夫一世虽然没有显得自以为是,却伸直脊梁摆出威严姿态,看起来似乎相当困扰的样子。它歪着头避开儿子的鼻脸,并搞搞的扬起头不让儿子的鼻脸触及。父亲虽然无奈地回避,儿子却越发受到鼓舞而大献殷勤,父亲的脸上于是挤出不耐烦地皱纹。相反地,小狗的额头却平滑绷紧,眼睛凹陷的部位像裂缝般的塌陷下去。与珍塔向沃尔夫一世打招呼一样,这条小狗的动作酷似非常顺从的狗迎接主人时的举止。倘若拟人化来作比喻,小狗的行为更像是对位尊者某种程度的敬畏和爱慕适当混合之后的表现。

苏希在村里遇到洛尔夫的儿子,后者年龄约一岁左右,是柯利牧羊犬(Collie,苏格兰产的长毛大牧羊犬)和一般牧羊犬的混血种。当它看到苏希时误以为是相当骇人的沃尔夫,着实吓了一跳。由于视力很差,这条狗对距离稍远的物体只能分辨大概的轮廓。碰巧,沃尔夫又是村里唯一常见的松狮狗,所以苏希偶尔会被当成是它可怕的同类。这条年轻的母狗所以会显得狂妄自大,正是由于上述误解导致其他狗对苏希略生敬畏,进而养成它趾高气扬的态度,并认为别人怕它是因为它的凶猛所致。

证明饲养的狗对颜色感觉有多么迟钝倒是饶富趣味,就以沃尔夫和苏希为例,尽管前者的毛色为蓝灰,其他狗儿们却常常分不清它们是谁。话说苏希和洛尔夫的儿子在狭路上相逢了,年轻的混血狗虽然见状拔腿就跑,却马上被苏希追击。当混血狗正襟危坐时,大约8个月大的苏希便开始傲慢地摇动尾巴。苏希伸出鼻子嗅这条狗的臀部,后者却不好意思地用后腿夹住尾巴,转过头去,并挺起胸部和头部(而不是后面的部位)来展示。这条杂种狗终于发现眼前和自己打交道的是一条活泼的年轻母狗,而不是另外那条可怕的公狗。杂种狗鱼是伸出头颈,尾巴高高扬起,一面用前脚跳跃,一面朝前走去。虽然这些都是自信的象征,但杂种狗脸上的神情和耳部的状态依旧显示出对苏希的尊敬。不过,慢慢地,前述“尊敬的态度”逐渐变成所谓“礼貌性的态度”,这两种态度的差异仅在耳朵的位置和嘴角的态度。也就是说,“礼貌性的态度”虽然使耳朵依旧朝后方水平贴着,偶尔也会快速靠拢,几乎相互触及,嘴角虽然也和尊敬的态度一样照后微撇,却不再像埋怨般地下垂,而是不断地往上提起,在人类看来,则宛如笑得表情。这种表情明显带有邀约出游的意味,这时下巴会稍微张开并露出舌头,嘴角上提几乎触及眼部,笑得印象越发深刻。狗和敬爱的主人出游时最常见的就是这种表情。越发兴奋,狗便开始喘息,所以前述表情可能是喘息的前兆,大概是狗渴望嬉戏所引起。狗在带有性色彩的游戏中常常会露出笑意,即使是一般行为也足以让他们非常兴奋并激烈喘息,从这点看来,前述推测应该是正确的。杂种狗面对苏希越发笑意盈盈,甚至开始用前脚活泼地跳着,接着突然朝小母狗扑了过去,并用前脚推压母狗的胸部,然后用奇怪的发式咕噜打转并猛烈地突进。它的背脊依旧毕恭毕敬地拱成圆形,臀部朝身体下方缩入,尾巴则紧紧地顶在后腿里,虽然态度腼腆,却带着亲切促狎的意味,尾巴还在两只后腿间用力摆动。接着,这条年轻的公狗跑了几米又停下来,然后又到处跑跑再站回母狗前面并露齿而笑。这时公狗为了不让后脚的脚跟妨碍尾巴的摆动,尾巴已经高高地举起全力摇摆。它心中的欣喜也不仅表现于尾部,身体的上半部也跟着震动起来。它再度朝苏希扑了过去,但这次行为无疑是带有一点性爱的色彩。无奈母狗未值发情期,这些举动顶多也是象征性的而已。

阿尔滕堡某户饲养了一条黑壮的纽芬兰犬(Newfoundland Dog)③,名叫洛得。这家人的小女儿在生日当天获赠了一条才两个月大的小狗。笔者正好目击了洛得和这条小狗初相遇的情景。小狗的名字叫飞毛腿,个子矮小却神气活现。然而当它看到一团像山一般高大的黑毛球靠近时,心中不禁产生出生后首次遭遇的大恐慌。就像所有的小狗样,飞毛腿在这种窘境下也仰身翻倒,当洛得用鼻子探嗅它的腹部时,飞毛腿忍不住撒了一小泡尿。洛得闻到这种带有情感的排泄物气味便慢慢转身,然后道貌岸然地走开,留下因恐惧而瘫软得直不起腰来的飞毛腿。然后再接下来的瞬间,飞毛腿却再度起身并快速前进,像停不下来的自动机器般在洛得的脚边窜进窜出,做着小型8字形运动。此外,飞毛腿还同时顽皮地跳跃着,试图怂恿洛得跟着它如法炮制。心软的小主人虽然在前述过程中被铁石心肠的哥哥阻止而无法置身其间,但是当看到一条硕大的狗和一条迷你小狗终于玩在一起时,那种令人感动的情景终于让她放心的松了一口气。

笔者选择了前述6条狗的邂逅作为明显不同性质的实例。在现实生活中,狗与狗的互动自然包含自信与害怕,自我彰显与尊敬,攻击和防御等感情,以及反应这些心态于行动之间的无数变化和组合。正因为这个缘故,行动反应得分析变得非常困难。此外,狗的表情有时也只能分辨出蛛丝马迹,在某些场合,它们的表现甚至和其他表现参杂出现。因为,读者必须通晓笔者所陈述的各种表现模式,同时根据其他众多不同的模式,才能确定狗的复杂反应。

在狗的中枢神经系统的遗传性状中,打动人心的习惯很早便已形成。这种习性是指对雌性和孩子所抱有的一种骑士风范般的态度。正常德雄性不会咬雌性,虽然公狗绝对禁止咬母狗,母狗却可以向公狗示爱。母狗不但可以轻咬公狗,甚至还可以粗暴地啃咬。而公狗根本没想到要报复,只能表现自己的敬意或礼貌性的态度,最多也不过把母狗的攻击当作游戏罢了。为了维护雄性的尊严,公狗采取最后的手段—逃走,这是因为公狗老是在母狗面前努力维持面子的缘故。

虽然狼也和所有体内留着绝大多数比例血液与之相同的格陵兰狗一样具有骑士精神,但野狼的骑士精神是最我克制的对象却仅及于同族群的母狼。相对地,所有体内留着绝大比例胡狼血液的狗却对所有的母狗一视同仁,即使该母狗不是自己的同类,前述的骑士原则也照样适用。至于松狮狗的做法则介于两者之间,这种公狗一旦和同种的母狗住在一起,经常会对陌生的胡狼种母狗暴力相向。尽管如此,笔者却未曾听闻公的松狮狗咬过胡狼种的母狗。

如前所述,有种狗带有绝大比例的狼血缘,这种狗和一般欧洲品种的狗在动物学上具有基本的差异,如果要举出另一项证据来证明它们的差异,笔者在此先举反例一项。根据观察得知,这两个来自不同野生形态的品种之间都一样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松狮狗对付村里的狗就像对未曾谋面者一般抱有敌意,相反地,任何杂种的狗却很容易把胡狼或澳洲野犬当作自己的同类。对笔者个人而言,上述的差异远比比较两者的头盖或骨骼,并根据这些测量或测定的值作出统计结果要来的更具说服力。笔者认为,根据它们社会行为的某种例外来做判别应该较为妥当。不同种类的狗经常因为互不认同,致使公狗对母狗或小狗的基本“权力”不尊重。正因为如此,注重分类上和系统上首尾一贯性的行为研究者或动物学家,才能得知狼狗和胡狼犬属于不同的种。毫不受科学争议影响的狗儿们当然自己知道这些差异,至于笔者个人,与其依赖任何统计,笔者宁愿相信它们的行为所透露的信息。

对属于同种,同一社会单位的狗而言,未满6个月大的小狗绝对不能侵犯。小狗常有的屈服动作(如仰躺或撒尿等)很明显地只是让年长的狗了解自己还是个孩子,只能算是一种见面礼。由于没有观察或试验,我们无法确定成犬是否只根据这种机制来判定小狗的软弱,抑或小狗的气味足以透露它们令人怜爱的年龄。可以确定的是,年长的狗与年少的狗在体格上的大小差异和前述的认知毫无关系。例如,坏心眼的猎狐犬即使面对体型较它庞大两倍的圣约翰小狗,它依旧把后者当作无依无靠的幼儿般对待。相反地,若是体型庞大的品种碰到体型娇小的品种,前者的公狗对后者成年狗也会果断开战决不迟疑,即使这种行径在人类看来最不符合所谓的骑士精神。据说圣伯纳犬,纽芬兰犬或大丹狗(GreatDane)④对待小型犬很符合骑士精神,虽然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它们的这种行为,但就笔者个人的经验,在笔者和狗广泛的接触里,却从未碰到过如此清高的动物。

如果残忍地把一条自信满满,威严十足的公狗丢在同母所生的一窝小狗中,让小狗陪着公狗“玩耍”,将会演出令人非常动容的一幕。笔者那条年老的沃尔夫一世便非常适合这项试验,它的个性一板一眼从不瞎闹,所以当它被迫前往阳台探望两个月大的孩子和澳洲野犬的“同奶妈弟兄”时便显得相当困惑。小狗的年龄超过5个月大后,对年长的狗爱卖弄的威严总会多少心存敬意,年龄较小的狗则毫无这种概念。小狗们见到父亲便倚在父亲身上,并用针一般尖锐的细小牙齿啃咬父亲的脚。在这种情况下,沃尔夫宛如踩在什么烧热的东西上,小心翼翼地交互举起左右脚。可怜的殉道者既不得呻吟吼叫,更没想到要出发这些烦人的后代。稍后,不悦的沃尔夫总算勉强地参与孩子们的游戏,但这些小家伙在小时候却绝不会自己单独从阳台上露脸。

同样地,遭受母狗攻击的公狗也会陷入类似的情况。它们虽然和前述情形一样既不能咬对手也不能呻吟吼叫,接近母狗的动机却强了许多。此外,它们的雄性尊严,性冲动和对攻击者锐利牙齿的畏惧也造成了内心的纠葛,并常常迫使它们采取人类看来颇为讽刺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是前述“礼貌性行动”中的消遣部分,会使大多数公狗时而用前脚踏步,时而前后跳跃以表示自己的恋情时,就连讨厌拟人化的观察者也不得不尝试做类似的比拟。大公狗知道自己必须对任何事情都容忍让步,并更加慎重对待母狗,在这种情况下,大公狗前述行为举止会因母狗行动而受到更大的挑逗和刺激。

笔者带着史坦茜走访灰狼的兽栏时,曾目睹上述行为的绝佳写照,以下所述便是这场邂逅的细节。我们和灰狼相遇后没多久,灰狼便找笔者玩耍,笔者洋洋自得地和它一快儿。由于灰狼比史坦茜更能吸引笔者的注意力,史坦茜干脆破坏气氛,突击正在和笔者玩耍的伙伴。母松狮狗教训公狗时,会故意刺耳的大声咆哮并用特殊的方式啃咬对方。虽然这种咬法指挥在皮肤表面留下明显的齿痕(不像公狗相斗时般激烈),其力量的强劲却也足以让公狗难耐痛楚而悲鸣。灰狼虽被咬得高声哀鸣,却还摆出尊敬有礼的态度,期望能平抚史坦茜的愤怒。笔者自己当然也为这突如其来的情景感到恐慌,笔者可不想考验灰狼的骑士精神,所以便严厉地下令,以便让盛怒的母狗平静下来。讽刺地说,也就好比是笔者必须在不伤及性情温和的灰狼的同时,谴责史坦茜的不是。仅仅在十分钟之前,当这条强壮的猛兽展开袭击时,笔者还为了拯救史坦茜而在兽栏外预备了铁棒和两桶水。如今开来,狼的一世英名似乎已大江东去。

[注释]:
①猎狐犬(Fox Terrier):即猎狐梗狗。英国培育的狗品种,以大胆,精力充沛著称,善于从窝里把狐狸驱赶出来。有两个变种,一种毛皮卷曲,另一种毛皮光滑。体型结构相似,被毛结构不同,祖先亦异。活泼,体壮,嘴尖,耳折呈“V”型,体高37-39厘米,重7-8.5公斤。毛以白色为主,带黑色或棕褐色花斑。

②圣伯纳犬(Saint Bernard):又称圣贝尔纳狗,一种役用犬。300年间在瑞士阿尔卑斯山区圣贝尔纳创建的救济院中担任引路和救护,有救活2500多人的光荣记录。体壮,肌肉发达,头大而重,耳悬垂。提高至少65cm,重64-77公斤,毛为棕红色和白色,或带斑纹和白色,被毛或长或短而厚,也有中等长度。

③纽芬兰犬(Newfoundland Dog):在纽芬兰培育的使役狗。可能由当地品种和17世纪巴斯克渔民带到北美的大比利中斯狗杂交而成。以能营救落水的人著称。替大,性温驯,有耐心。体高66-71厘米,重50-68公斤。后肢强大,肺活量大,脚大而有蹼,被毛厚而含油,故善游泳,抗寒冷。典型毛色为纯黑色。又作伴侣犬,看门狗及挽狗。

④大丹狗(Great Dane):即丹麦大狗。该品种在起源和历史上与丹麦并无关系,而是至少400年前已经在德国培育成的使役狗,曾用于捕捉野猪。敏捷聪明,勇敢驯顺。线条优美,头粗大,下颚方形。被毛短,黑色,金棕色,蓝白色或白色带黑斑,体高71-81厘米,重54-68公斤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5:15

第五章 主人与狗

人们养狗的动机不尽相同,但并非所有的动机都是好的。热爱动物的人当中,尤其是热爱养狗的人当中,有些人因为生活中经历过许多痛苦,而对人类失去信心,于是转而寻求动物的慰藉。每当听人提起“动物比人更好”的错误想法时,笔者不免觉得凄凉伤感。这种想法与事实完全不符!我们承认,在人类社会里存在的忠诚心,很难找到可以与狗的忠贞相匹敌。然而,这是因为狗没有违背道德约束的困惑,它们顶多只察觉自己的喜好喝义务之间有极少的关联。换句话说,狗根本不明白我们可怜的人类之所以会犯罪的原因。如果从人类的责任观点来看,即使最忠诚的狗也是不道德的。

许多人认为,拥有高等动物社会行为相关的广泛知识,便不会使人低估人和动物的差异。相反地,笔者却认为,唯有真正通晓动物行为的人,才能正确地评估人类在生活界的独特且崇高的地位。人类和动物的科学性比较时我们从事研究时的重点,既然这种比较法承认物种起源学,自然没有贬低人类尊严的意味。创造性生物演化的本质是,在生物进化的初级阶段中既未表示也未暗示什么,却形成全新且高超的性状。当然时至今日,动物依然和人类共存,但人类却非动物本身。物种起源的研究方法是从最低阶层,亦即从动物开始推移前进,最终明白突显人类不同于动物世界的本质,并展现人类的理论和伦理的高度成就。这些就是使人类能时至今日在于高等动物共有的古老的历史性特征及能力背景中明确存在的因素。所以,宣称动物胜过人类,简直就是一种亵渎。对于严肃的生物学家来说,这种主张完全否认了生物界的创造性发展。

不幸且令人感叹是,许多动物爱好者尤其是动物保护者,却支持这种危险的观点。对动物的爱,唯有发自对天地万物的博爱才是最美,最富启发性的,而这种爱最终要和核心的部分又在于对人类的爱。维德曼(J.V.Widmann)在他的喜剧《圣徒和动物》中,曾让救世主表达出:“我爱所有的生灵!”唯有心中对人类有爱,才能在不危及道德的情况下对动物付出爱。如果因为对人类的弱点感到失望和痛苦而把对人类的爱转移到猫或狗身上,那将是犯了极大的罪恶,也应该是遭唾弃的社会性倒错行为。对人类的厌恶和对动物的爱将形成非常不良的组合。

当然,对因为某种原因而失去社会性接触的孤独者而言,利用狗得陪伴来满足爱与被爱的渴望,原本无害且合乎人性,因为在孤独者回家时,哪怕只有一只动物快活的相迎,他也许就可以不必再尝世界孤独的苦滋味。从动物和人类的心理学看来,研究主人与狗和谐一致的表现,非常具有教育意义,有时甚至惠令人感到愉快。许多东西可从不同种类的狗身上显示出来,另外还有许多东西能根据主人和其他守护着所展现的关系得到证明。就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样,人和狗的互动也会产生极大的平衡,失衡或偶尔为双方带来幸福的感觉。好比老夫少妻之间也常会像兄妹一般带有相似特征。同样地,主人和狗常年相处后,彼此之间也经常有令人感动或觉得滑稽的相似举动。经验丰富的养狗人会针对品种或不同的狗作出特别的选择,所以他们和狗之间的相似举动便越发明显。内人的母松狮狗经常陪伴在内人的身边,它便是能让人产生感情一致贺共鸣的典型实例。笔者本人也有同样的感受。对我们夫妇和我们的狗非常熟悉的朋友,都能从狗身上看出我俩性格的反映,这实在是非常有趣。内人的狗总是很爱干净,有时甚至到了一丝不苟得地步。即使没有特别交待,狗儿们也绝对不会一脚踏进水洼里。经过花圃或者菜圃小道时,四只脚也不会踩进菜圃里。相反地,笔者的狗可就邋遢多了,它们不但在任何肮脏的地方打滚,甚至把浑身的泥泞带回家里。换句话说,狗的习惯差异也正与笔者和内人的差异想类似。有些事情可以说明这种情形:内人挑选狗时,经常从同母所生的众多小狗当中,选出有良好遗传,安静,干净,漂亮,亦即性格几乎和猫相同的小松狮狗;笔者则偏好像我那条老牧羊犬迪托般活力充沛且脾气粗野的狗。详细比较后还可以发现,虽然血缘非常相近,内人的狗进食时彬彬有礼且安详稳重,笔者俄狗则胡乱地狼吞虎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异呢?笔者自己也不知如何解答。

笔者认为,由于互相酷似且互相共鸣,狗甚至能为人类带来心情的安定或自足的感觉。按照威廉.布什的话来说:“只有我们俩也能过的满意。”人和狗的这种关系正式依赖这种双方的共识所支撑。另外ia,对于与前述共鸣相反的类型学,其所显示的状况则大异其趣。笔者曾在街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幕:一名看起来愁眉苦脸,性急肩窄的男子,穿着虽讲究,衣服却已陈旧。他带着夹鼻眼镜,从头到脚看起来活像个海关人员。他身边跟着一条看似营养不良的大个德国牧羊犬。这条牧羊犬也是步伐蹒跚。男子手握一根大鞭子,当他突然停下来时,牧羊犬不小心超过规定距离几公分,男子便用鞭子的把手朝牧羊犬的鼻子狠狠地打了下去。这时,男子的脸上还浮现出难以言喻的憎恶表情和神经质的兴奋。笔者但是简直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很想冲过去和这名男子大干一场。笔者敢打赌,这条不幸的狗在它那位比它更不幸的主人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必定和它主人在办公室里面对同样抱怨的上司所扮演的角色一个样。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5:23

第六章 狗与小孩

笔者本人十分遗憾,在孩提时代我并没有养过狗。母亲那一辈正好生长在细菌刚被人发现的时代,当时人们害怕细菌的危害,牛奶因消毒过渡二失去维生素,许多富裕家庭的孩子都患有佝偻病。笔者则直道懂事之后才拥有自己的狗,但是必须答应家人不得随便让狗舔笔者。不过倒霉的是笔者养的第一条狗竟十分低能,它就是毫无个性的猎獾狗克洛基。所以,好长一段时间,笔者并不想养第二条狗。

但是,笔者的孩子从小便和狗一起亲密成长。在他们小时候,家中共有五条狗。这些孩子全部把家母的顾虑和畏惧放在眼里,经常在大牧羊犬的肚子下钻进钻出,那种情景至今依旧历历在目。当儿子开始学走路的时候,他经常拉着迪托的长尾巴站起来,从爬行逐渐练就双脚走路的能力。迪托常静静地站立不动,听任他拉扯。然后,每当孩子站了起来,松开抓住尾巴的手,迪托便如释重负地猛力摇动尾巴,孩子因身体被撞击而跌倒。
敏感的狗对自己敬爱的主人的孩子特别和善,它们似乎了解孩子对主人的重要性。所以,担心狗会伤害孩子,完全是杞人忧天。相反地,如果狗对孩子宽容有加,甚至可能养成孩子粗暴以对,欠缺思判断的恶习。关于这点大人必须引以为戒。尤其对圣伯纳犬(瑞士的一种雪山救人犬)或纽芬兰犬(纽芬兰长毛警犬)等体型壮硕,而性情老实的品种更是如此。一般来说,狗面对难缠的孩子都有脱身之道,这其中便蕴含着极大的教育意义。因为正常德孩子大多能从与狗相处中得到许多欢乐,但如果狗逃之夭夭,孩子会觉得非常沮丧。也因为如此,孩子为了与狗成为好朋友,就能从狗的立场理解要如何和狗相处。于是凭借天生的机智,孩子在幼小时期便能学会尊重他人的意义。每当笔者发现谁家的狗对5,6岁的小孩不是畏怯跑开,而是毫无顾虑的亲近小孩时,便对这家人和小孩有更高的评价。

遗憾的是,笔者住家附近的农家小孩却对狗非常粗暴。我们还未曾见过这一带的少年小团伙有狗相伴。虽然农家的少年对各自得狗都很温和,但这些小孩子一旦聚集在一起,其中一些粗野的家伙,有时甚至是最坏的家伙通常就成了孩子王。总之,低地奥地利狗一见到当地的少年走近,便要逃之夭夭。当然,实际情况未必全然如此,也并非每个地区情况都是这样。例如在白俄罗斯,经常可以看到年龄5-7岁左右,发色黄褐的少年们和许多品种不详的狗三五成群地在各村子徘徊。这些狗并不害怕这些少年,然而非常信赖他们。从这种信赖中,则能十之八九地了解到少年们的性格倾向。天生与自然界保持深厚亲密的关系,促使俄罗斯少年们明了要善待动物。

提到孩子和狗的友情,最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壮硕乌黑的纽芬兰犬和笔者后来的姐夫彼得之间的一段情。当时,笔者还是个孩子。彼得是笔者住阿尔滕堡时邻居的孩子,纽芬兰犬则是他家的看门狗。这条狗名叫洛得,性格非常理想,生性勇敢甚至到了蛮勇的地步,不但忠实,聪明而且性情稳定。彼得则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孩子。当时才11岁的彼得成了这条狗的主人。这条壮硕的狗到阿尔滕堡彼得家中时,已经是一条完全成熟的狗。通常像洛得这样品种的狗大多数喜欢跟随成年人,尤其是一家之主。所以笔者至今还不明白,当初洛得为何选择跟随一个才11岁大的孩子。这也许是骑士精神使然吧!因为,彼得是家里4个孩子中最小,最弱的一个,同时在众多男孩和数名女孩组成的团伙中,也是最矮最小的成员。这群喜欢恶作剧的小家伙经常大胆地玩印第安人的游戏,故意制造一些爆炸声,把阿尔滕堡的整个森林弄得草木皆兵。每当大伙儿聚在一起瞎闹时,彼得总是挨揍得对象。当然,这其中必定有它的理由。幸好有狗在场时,如果谁想揍彼得,像狮子般威严的黑洛得,便把沉重的前脚往攻击者的肩上一搁,鼻头下面露出雪白的大牙齿,发出低沉犹如管风琴的威吓吼声。彼得对洛得这种忠诚的态度同报以由衷地爱情,双方简直到了难受难分的地步。然后,这种现象对彼得的教育却相当不利,因为就连彼得严格的家庭教师尼德迈尔先生也不敢对这个没有父亲的少年大声斥责,倘若严厉吃喝,屋角便传来如雷般险恶低沉的吼声。全身乌黑的“狮子”—洛得马上威风凛凛的驾到,尼德迈尔先生无计可施,只好耸肩出去。

笔者本人对怕狗的人总报有偏见,即使是对很小的孩子也是如此。小孩子初次接触大型猛兽时,如果感觉不安获小心翼翼,这是十分正常德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笔者的偏见好像显得有点离谱。然而相反地,如果说笔者喜欢那些不怕狗,而且能和狗一块儿玩得孩子,那么,笔者觉得,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与动物交往需要对大自然有种程度的了解。笔者的小孩早在满周岁之前便非常喜欢狗,他们根本没想到狗会伤害他们。正因为如此,女儿阿格娜丝在将满6岁时便曾遭遇令笔者捏把冷汗的情景。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阿格娜丝和比她大一岁半的哥哥帮我去捞鱼虫。当孩子们回家时,却带回来一条漂亮的德国牧羊犬。笔者当时猜测这条狗大概6,7岁左右,后来证实这项猜测无误。这条狗尾随孩子回到家中后,始终紧随他们的身边。它虽然看起来有点虚弱,但当笔者伸手抚摸它时,它嘴唇上却挤出几道皱纹以示抗议,然而它对两个孩子却表现出奇妙的顺从态度。整件事情的发生过程让笔者觉得奇怪,这条狗在精神上似乎不太正常。它究竟为什么马上和孩子变得如此亲近呢?上述疑问后来终于有了自然圆满的解释。这条牧羊犬原来是10公里外的上游村庄所饲养的一条狗,但它非常神经质而且害怕枪声。当地教会举行祭奠仪式时,常会鸣枪庆贺。这条狗受枪声惊吓而逃的太远,结果竟迷了路。这条狗原本有两个亲密的小主人,他们的年龄与外貌和笔者的孩子相似,难怪当初遇见时,便紧跟我的两个孩子回了家。当时笔者不晓得其中的缘由。孩子们恳求我,如果养主没有出面,他们便可以收留这条狗。

而笔者家中的沃尔夫一世不但具备公狼特有的独立性与自信,对孩子更是爱慕有加。自从来了这条牧羊犬后,形势就变得越发复杂。新来的入侵者个性顺从,犹如奴隶一般,集孩子的宠爱于一身,沃尔夫的自尊自然受到严重伤害。笔者对两条狗虽然一视同仁,但总担心心中的顾虑可能成真,所幸刚开始时一切还算安稳,新来者战战兢兢的态度总算避免了战斗的发生。不过,笔者可不敢过于热衷这条新发现的狗。

果然,战事还是发生了。当时,笔者正在家中最顶层的小房间里,突然传来狗激战的声响以及阿格娜丝凄厉的求救呼声。笔者闻声冲下楼梯,目睹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两条狗在屋前激战,它们的底下突然伸出一样东西,仔细一看竟是小女儿的脚。笔者发疯似的跑了过去,两手分别揪住狗的脖子,使尽力气把它们拉开。阿格娜丝仰身翻倒在地,两只手也紧紧地揪着两条狗的颈部,试图把它们分开。后来阿格娜丝告诉笔者事情的经过。她原本坐在两只狗之间的地上,为了拉拢他俩的感情,所以伸手同时抚摸双方,谁知居然弄巧成拙,两条狗竟相互扑咬对方。混战中阿格娜丝扑倒在地并遭狗践踏,却依旧不肯放手。她使尽力气试图把双方拉开,脑中压根儿没想到它们其中的任何一方或许会伤害到她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5:51

第七章 对择狗的建议

通常,做决定总是很难的,选狗时更是如此。而对为众较多,品种琳琅满目的各类狗,简直让人不知如何是好。提供建议的人只有十分了解养狗的人,并知道他们对养狗的期望,才能替他们出好主意。例如,对寻求温情和照料的孤独老人来说,松狮狗满不在乎的个性可能无法提供慰藉。这种狗不喜欢肉体的爱抚,所以,不像其他狗会扑向主人怀里,顶多只是冷淡地对主人摇摇尾巴便作罢了。倘若希望自己的狗深情温柔,常把头靠在主人膝上,琥珀色的眼睛抬头仰视,并随时用充满爱意的眼光凝视主人,那么最好选择赛特种猎犬(Setter,高腿红棕色长毛)或类似的长毛,长耳的品种。笔者本人认为,这种狗似乎过于忧郁,尤其在这多事之秋,人们除了许多值得忧郁的事外,还必须面对核战争的威胁,原本满怀悲伤的人,若不断和个性也和自己一样忧郁,有事没事便长吁短叹以突显自己存在的生物接触,恐怕对大多数人都没有好处。周围朋友的悲伤或喜悦常会对我们造成影响,沉着的性格或快乐的个性也能感染周围的人。同样地,神采奕奕的狗对人也会造成影响。所以笔者认为,行为滑稽的狗之所以受欢迎,大概就是因为人们喜欢追求快乐爽朗的气氛。小猎犬生性喜爱热闹而且忠于主人,可以鼓舞忧郁者的情绪。当这种蓬勃,滑稽可爱的小生物用毛茸茸的短腿,像圆滚滚的一团东西滚动似的跑近人们的身边,然后歪着头,用通情达理又似天真的表情仰望主人,希望主人陪它玩耍时,相信每个人都回被它逗得发笑。

如果希望狗儿不仅仅只是作为个人的伴侣,而且希望它能保持天生自然的一面,笔者建议你最好选择另一种不同种类的品种。我本人偏好带有野生形状的狗,家中的松狮狗和混血牧羊犬不论在肉体上或精神上都和野生的祖先非常相近。狗家畜化后如果形状改变得很少,越能保持野生肉食动物的资质,我本人觉得这种狗的友情特别可贵。有鉴于此,笔者并不喜欢因训练而丧失态多本质,即使会因此造成麻烦或付出较高的代价,我也宁愿它们保有野生的狩猎本能。倘若狗像温顺的羊一样,连苍蝇也不会捕杀,我可不放心把孩子托付给它们照料。不过,经过一次惊心动魄的体验,对于这件事我初次有了新的认识。在隆冬的某一天,一只鹿闯进堆满积雪的庭院,不幸竟被家中三条狗五马分尸。看到四分五裂的鹿尸,我不禁毛骨悚然,并意识到自己对这种嗜血猛兽的社会性抑制行动竟寄予盲目的信赖。当时,家中的小孩比眼前血溅积雪的鹿只更小,更缺乏防备,而我竟然每天毫无所畏地把脆弱的孩子交由獠牙尖锐如狼的狗来照顾,这点连我都自己都觉得心惊。

其实,狗攻击主人的小孩是非常罕见的,笔者无法想象精神健康的狗会创下这种大祸。话虽如此,神经质地狗(有时杂种狗也有可能)因非常善妒忌,有时也会导致恐怖的后果。十分有趣的是,我也深知野生肉食性的狗并非人人喜欢。狼种狗生性敏锐,自主且具排他性,所以不易训练。只是非常了解这种狗的人才能引出它们深藏不露的资质,并从中得到真正的喜悦。倘若没有这种能耐,从生性善良正直的拳师狗(Boxer)①或万能犬(Airedale Terrier)②身上或许能得到更大的乐趣,这道理就像初学摄影的人,与其配备精密复杂的器材,不如采用简便的傻瓜相机更能漂亮的杰作。

前述并非表示笔者轻视个性单纯的狗,其实对于大胆而情谊深浓的拳师狗或大型猎犬,我市非常酷爱的,然而我必须先声明一点,文中述及各品种的个性只属于一般性,毕竟任何事物都有例外。这种概括性就行针对英,法,德等国人做笼统说明般极易引起误解。我本人曾见过非常神经质的拳师狗和完全丧失本性的松狮狗。此外也见过极其顽固且自立的西班牙小猎犬,而体毛蓝灰的苏希,其性格深受牧羊犬血统影响,对我们的亲朋好友相当友善,怎么看都不像其他松狮狗那么冷淡。

对新手来说,告诉他们哪种狗不能养,或者宠物的哪种根性必须设法革除,可能比其他积极地建议更为重要。然而,笔者在提出这些注意事项之前必须让读者了解,这些忠告的目的并不是要大家打消养狗的念头。对于没养狗的人当然另当别论,初养狗的新手即使完全不按照笔者所写的规则,也能从狗的身上得到极大的乐趣,不过若能依照我的忠告行事,得到的乐趣可能更大业说不定。首先我的第一忠告是,选择身心健康的狗。如果没有其他选择上的估计,那么最好挑选同一胎中最强壮,肥胖且活泼的小狗,这三点特质若能圆满调和则更佳。当然,小时候母狗通常比公狗瘦,所以选狗时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倘若小狗的父母或其他小狗显示出不讨人喜欢的端倪或征兆,最好不要从中挑选小狗。选择外国品种时尤其需要提高警惕,由于原产地以外的地区好的个数较少,近亲交配的情况非常泛滥。至于血统证明书则比较差的为佳(反正证明书只是摆在家中的抽屉里躺着),此外最好挑选有活力却不会过度兴奋得狗。如同“控告狗主人”一章中述及的笔者对于最近的养狗经(高估狗的外形却漠视智力)无法苟同。因此,我奉劝养狗的新手不要购买血统证明很“优秀”的狗。与其选择血统中曾出现八条冠军犬的狗,还不如挑选杂种狗,后者患神经质或智力缺陷的危险性或许较低。至于牧羊犬,则一定要买目前血统尚未衰竭的品种,在这种情况下,证明祖先曾有冠军犬的血统证明书的确具备实用价值。

购买狗之前,有意养狗的人应该事先考虑自己的神经韧性能够承受多大的负担。像猎狐犬等活力充沛的狗很容易使神经质的人吃不消,它们的好动可能源于旺盛的精力或非常容易兴奋得神经系。尤其是后者更容易让神经质的人发狂。多愁善感的雪达犬,其令人深感莫大乐趣之处是它习惯用含蓄的眼神凝视主人,这种狗比矮小,心浮气躁的猎犬更能忍受都市生活的狭小空间。只要能充分选练狗,在窄小的家中饲养大狗也无可厚非。如此一来,除了每天在新鲜的空气中作两次各30分钟的散步以维持健康,狗不会有更多的要求。

喜欢狗却对狗所知不多的人经常会犯的错误是,他们经常选择初次见面时态度最亲切的狗。这种狗可能是不是好歹的娇娇犬,以后甚至会把其他人当成自己的主人般对待,届时主人将感受很不是滋味。当初我从9条汪汪叫得毛球中独独看中苏希,其中一大因素,便是因为当陌生的我抱起它时,它的叫声因愤怒而格外高亢。

奉承,献媚是狗最糟的缺点之一。如先前所述,这是小狗对所有的人或成熟的狗持续一味撒娇或保持奴隶根性所造成。这种态度对一条已经成长的大狗而言便是一个严重的缺陷。当然对小狗来说这是相当正常德,丝毫没有责怪的理由。遗憾的是,我们无法预知喜欢嬉闹的小狗是否会变成献媚者,也不知道它们长大后是否能学会对陌生人采取冷淡的态度。有鉴于此,如果希望所需的品种确定已具备自制能力,最好不要购买出生未达5,6个月的小狗,尤其像西班牙小猎犬或者其他长耳的猎犬更应该注意这点。松狮狗很小便具备这种排他性格,出生8至12周时已显示出明显的自立性。倘若熟知小狗的父母,知道狗不会因缺乏独立性而成为娇娇犬,最好尽早把狗儿接来亲自照料。换句话说,应该在没有争执的情况下,尽快让小狗离开母亲的身旁,但必须提供小狗充足的食物并定时喂食牛奶或肉类,此外,也可以让它们服用鱼肝油等预防佝偻病的药物。

如果小狗被认养的年龄越小,它们后来对主人的亲密感也越强,待小狗长大后再忆起饲养的辛劳时,反而会觉得格外欣喜。这种甜蜜的回忆足以补偿被咬破的数双鞋或让人忘却地毯,坐垫上的点点污渍。

最后的一项建议和笔者本人的特别嗜好相关,采纳与否任由读者自行斟酌。虽然母狗每年两次的发情期会带来不便,笔者还是尽可能挑选母狗,母狗性格上的某些特点均较公狗理想,相信养狗经验丰富的人都会同意这个看法。则阿尔滕堡有一段时期,家中共养了4条母狗,包括我的牧羊犬迪托,内人的松狮狗毕姬,弟弟的猎肠狗卡基和弟媳的斗牛犬。家父虽然只养了一条公狗,却得提防讨厌的求偶者在家的附近徘徊。虽然毕姬和卡基有时候会同时发情,却没有胡乱交配的危险,因为毕姬只对家中的布利守贞,而猎肠狗卡基则因体型太小,住家附近并没有合适的对象。所以,这两条狗也获准陪我在多瑙河沿岸散步。被陌生的狗尾随对我虽有如家常便饭,但那一次散步的地点已远离村子,尾随而来的狗却成群结队,仔细一看,除了家中的5条狗以外,其中还有16条狗跟在我们的后面,加起来总共21名“护卫”总而言之,还是老话一句,母狗不但比狗公忠实,心性也比公狗丰富而细腻复杂,而智力也普遍较高。笔者熟知的狗不知多少,所以对这点很有把握。在所有的生物当中,母狗辨别事物的优秀能力及区分真情的能力和人类最为相近,英文中把母狗的名称当作贬损的粗话实在令人费解。

[注释]:
①拳师狗(Boxer):即斗拳狗,被毛平滑的使役狗,因开始争斗时举起强壮的前爪似拳击而得名。勇敢,善斗,聪明,适于做警犬,亦用于守门或与人作伴。体方形,口鼻部扁方形,脸上毛色似黑色面罩,被毛光滑而短,红棕色或带条纹。体高53-61厘米,重27-32公斤。

②万能犬(Airedale Terrier):即艾尔答梗狗,是最大的梗狗。体高约58厘米,重18-23公斤。体呈方形,最长而方,从侧面看,前额线一直延伸到鼻端。被毛质密坚韧,背有黑色,腿,口,鼻及体下侧棕色。聪明勇敢,战时可用于运输急件和警卫,也可用于猎取大猎物。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6:33

第八章 控告狗主人

马戏团的狗必须具有很高的智商才能表演特别复杂的技巧。而事实上,它们中几乎没有纯种狗。这当然不是因为非纯种狗价格便宜(大家都知道,身怀绝技的马戏团的狗,价格才贵的惊人),而是在购表演漂亮的绝技时,精神方面的专注能力远比外形方面的条件更为重要。我们能够训练混血种的狗参与这种工作,不只是因为它们有较高的智力或接受能力较强同时也是因为非纯种狗较少有神经质的现象发生。也就是说,它们的坚毅使它们比较能忍受精神上强大的紧张压力。无独有偶,托马斯.曼在《主人与狗》的文章中,对狗的心灵描述最美的恰好是一条混血狗。

在所有我的狗当中,只有一条是纯种狗,它名叫宾果,属于牧羊犬。它的确是一个杰出的家伙,像个骑士。然而,在感情的细腻和精神的感受性方面,宾果却不能和没有血统证明书的牧羊犬迪托相提并论。我家中的法国斗牛犬虽有血统证明,但它属于该品种中的二等品。它不但块头太大,头,脚太长,而且脊梁太直。但我坚信,在这种狗的得奖者中,绝对没有任何一只狗的智力,能比得上我的布利。

对于养狗,我们无法既要求它们严格符合外形上的标准,同时又具有很高的智力,这的确是既可悲,但又无法否认的事实。符合上述两种要求的狗可以说非常稀有,即使借这少有的品种来繁殖后代也是困难重重。这就犹如我很少见到一个伟大的学者,同时其兼具阿波罗的体型或长似一位漂亮的美女。不管什么品种的狗,我很少碰见一条我想拥为已有的冠军犬。上述两种不同的想法,并非完全背道而驰。但为什么外形条件完备的狗且无法同时拥有令人满意的智力呢?这的确令人费解。由于这两种理想的狗本身相当稀有,倘若两者能够结合为一,并由单一体兼备,则近乎天方夜谭。

养狗的人大概知道,在没有任何妥协的情况下,想实现上述两个理想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人们试图将狗同信鸽一样,分为“观赏类”和“实用类”两个品种。在信鸽方面,人们已将它明显区分为观赏用和实用两大不同的品种。我觉得,德国牧羊犬似乎也有类似的分离趋势。

在早期,狗作为使用犬时,忽略精神因素还无关紧要。然而,完全以实力为目的的狗种,其性格上的缺陷实际上也会显露出来。犹如,一位狗学专家认为,某些猎犬之所以缺乏对单一主人的忠诚,正是择狗时忽略精神因素所造成的。这种狗是以嗅觉灵敏度好坏作为挑选的标准,因为,谈不上对主人的忠诚。热衷狩猎运动的人或猎人常把追捕受伤猎物的工作交给雇佣的手下去做。对一只优秀的猎犬来说,它们必须像对主人一样地为这些手下工作。

无奈,随着无聊愚蠢的流行时尚开始影响狗的装扮与造型,问题就变得严重起来。原本拥有优良精神秉性的狗一旦成为流行时尚的宠儿,它们原本所具备的功能就完全被糟蹋了。狗咬避免这种流行的伤害,只有置身在教养天地的某一角才能幸免于难。苏格兰柯利牧羊犬原本保持着优良品种的特性,虽然在它的故乡依旧残留着一些优良的血统,但到了20世纪之交,在欧洲颇受欢迎而且拥有血统书的品种,却面临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精神性堕落。

同样地,圣伯纳修道院或该院修士在西藏设立的分部虽然还有纯粹的圣伯纳犬,中欧地区的圣伯纳犬却已丧失原有的精神秉性。虽然该地区尝试养育“现代化”品种,却已难挽回该品种的噩运。连怀抱理想主义,认为与其饲养不和理想(即使只是些微不符合)的狗还不如死了倒好的养主,都不认为饲养外形虽美精神上却有缺点,或者是贩卖这种狗的后代乃违背伦理的做法。我希望喜爱动物的读者能够相信:不论您目前拥有的狗多么符合该品种的外形标准或理想,这些都会随着时间逐渐消失。然而,它们的神经质,坏习惯或无端胆怯的心理缺陷却会给您带来无止境的烦恼。这种精神上的缺陷甚至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突显出来。相反地,聪明,忠实,大胆却没有血统书的狗,反而比花大价钱买来的冠军犬更能带来乐趣。

如先前所述,养主确实可以在肉体的稟赋或精神的稟赋上做妥协性的选择。这一点可由许多纯种狗只咬不受流行时尚的影响,均能保持其独特的优良品质而得到证明。但话又说回来,狗展本身仍然包藏着危险性。在展览会上,有血统书的狗相互竞争,结果只是夸大了各品种的特性。拿出昔日的照片(以英国的养狗情形为例,可以追溯到古老的中世纪时期)和今天相同品种的典型代表相比较后会发现,后者宛如前者的拙劣漫画,尤其近20年来日益受人欢迎的松狮狗更是如此。1920年时,松狮狗依旧拥有明显的野生性状,尖尖的嘴唇,歪斜的眼睛,朝上直竖的耳朵,容貌和格陵兰德雪撬犬,萨摩犬,爱斯基摩犬等带有强烈狼血缘的狗相似,都显出特有的迷人表情。然而,现代人饲养松狮狗却故意夸大了前述特征,结果松狮狗变得胖嘟嘟犹如熊一般,鼻脸短阔犹如马士提夫犬(Mastiff,一种吐舌垂耳的猛犬)①整个脸被压迫而眼睛也不再倾斜,耳朵则因毛发很长而被遮掩。在精神方面,这种原本性情怪僻并保有野生猛兽容貌的动物,却沦为肥胖的玩具熊一般,所幸笔者的松狮狗没有沦落到这种地步。家中那些狗的体内充满牧羊犬的血统,根本不把养狗专家的老规矩放在眼里。

苏格兰猎犬(Scotch Terrier,一种小型机灵勇猛的猎狗)②,也是笔者特别喜爱的品种之一,我也为它精神秉性的丧失感到悲哀。大约35年前,笔者有一条名叫阿莉的雌性苏格兰猎犬,当时,这种狗依旧有足堪法师的勇气和忠诚,在往后饲养的众多狗当中,没有一条像阿莉一样能勇敢地捍卫主人,也没有一条像它一样曾多次出生入死地和劲敌拼斗并救我于危难。同样地,我也未曾如此三番五次地替猫解围,因为只有阿莉才会为了追猫甚至爬到树上。它追逐猫,爬到梨树的第一个分支干上,离地约有人的肩膀高,随后猫往上逃向约4尺高的树枝上,阿莉也一口气紧随跟上。紧接着,当阿莉爬到猫蹲坐的细小枝干时,依然摆出穷追不舍得架势,就在这一瞬间,阿莉差点从树上栽下来,幸好下腹被下方的树枝夹住才免于坠落的危险。头部朝下垂挂了一会儿,阿莉又开始小心翼翼地在树枝上找到勉强可以落脚的位置,并朝着距离不到3尺高的细枝上的猫儿狂吠。结果,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竟然发生了。阿莉为了采取行动把全身肌肉绷得紧紧地,然后贸然跳上根本无法支撑它体重的细小枝干上,却终于抓到猫。猫儿死命地抱着枝干,最后双双从十多尺高的树上坠落地面。我赶紧跑上前去救猫,而阿莉则尽管狠狠地跌了一跤,却依旧不肯罢休。结果猫儿虽然无恙,阿莉的肩部肌肉却因先着地而扭伤,瘸着走路达数周之久。狗毕竟与猫不同,未必能灵敏地用脚着地。

上述的故事是35年前苏格兰猎犬的作风,阿莉当然不是其中的次品。每当走在AMCC的维也纳街上,看到毛色优美的黑檀色苏格兰猎犬的现代典型代表,其一举一动无不令笔者感到沮丧。阿莉的一只耳朵因受伤而弯曲,体毛则蓬松散乱,我当然知道它无法和保养无微不至的美狗共同在展览会上并排亮相,不过,那种娇生惯养的狗可能比某些碰到阿莉便尖声怪叫溜之大吉的狗还要畏首畏尾。当然现在仍有些苏格兰猎犬不但毫不畏惧圣伯纳犬,只要有人对主人恶言相向,即使看上去相当魁梧的男子,它也毫不客气地朝那个人猛扑过去。无奈这种狗已所剩无几,也不能在狗展的冠军犬中找到它们的踪影。因此,笔者想请教关心狗的养狗人士,与其饲养毛经过人工修饰而呈现匀称体格的狗,您是否认为值得做一次尝试,试着饲养外形虽差却忠诚勇敢的狗呢?

[注释]:
①马士提夫犬(Mastiff):即大驯犬,一种大型使役狗。在英格兰至少有2000多年历史了,古罗马入侵者用以与熊,狮,虎,牛,其他狗及角斗士等搏斗,后在英格兰用于斗牛和熊。力大而性驯顺,头宽,而悬垂,嘴扁宽,被毛短而粗糙,杏黄色,银灰,浅黄色褐色斑纹和黑色,耳和嘴色较深,提高约70-79公分,重75-84公斤。斗牛大驯犬于19世纪在英格兰由大驯犬与斗牛狗杂交而成。用于守卫庄园和禁猎区以防偷猎。

②苏格兰猎犬(Scotch Terrier):即苏格兰梗狗,一种短腿狗,体小而矮,有胡须,身宽,眼机警,腿短,步态摇摆。被毛坚硬,为黑色,杂色,灰色,蓝灰色和浅黄棕色。成年狗高约25.5公分,重8-10公斤。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6:58

第九章 虚伪的猫和说谎的狗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人员常徒劳地反对这样一种习惯性的错误说法,即猫是虚伪的。笔者对此说法也常迷惑不解。究其原因当然不再与猫的狩猎方式—悄然靠近猎物,继而捕捉它。众所周知,狮子和老虎也是用同样的方式袭击猎物。虽然猫和大型猛兽一样也会啃咬猎物并置之死地,但我们却没有指责猫“嗜血成性”。即使不公正地讲,我本人也没有碰到过一只带有自身特点的猫,可以称得上“虚伪”。只有为数不多的动物能像猫一样从脸部即可明显看出,它们瞬间情绪的变化。人们很清楚,下一步它将作什么。当猫竖起耳朵,睁大眼睛,脸上舒坦无皱纹地望着观察者时,已明白显示它的友好表情值得信赖。再者,不论恐怖或满怀敌意,猫所有的感情高潮都能透过脸上肌肉的牵引方式显露出来。以带有野生色彩的猫为例,它们脸上的条纹能强调脸部的动作,并使表情更加明显。这也是为什么笔者较喜爱带有野生色彩像老虎一样的家猫的缘故。即使当猫的内心产生些许怀疑(还未达到恐怖的程度),它那天真的圆眼睛会斜斜地吊起,耳朵则稍微俯贴。换句话说,观察者只要从猫的眼睛和耳朵的变化便能得知它们精神状态的转变,至于身体其他部位的微妙变化或尾巴前端的左右摆动都不是必要的观察重点。

猫的恫吓表情非常丰富,表达方式则依照对象的差异而完全不同。例如,面对介入猫生活太深的人类伙伴,以及面对狗或其他猫等可怕的敌人时,猫采取的态度便有差异。此外,纯粹为了自卫所采取的态度和自信满满让对手知道自己即将出招时的态度也各有不同。猫常会让自己的对手晓得自己的攻击意图,难以置信的是,它们很少在没有事先预警的情况下,便啃咬敌人或抓搔对手,除非这只猫患有心理毛病(猫和狗一样都会患此症)。通常在攻击前,猫逐渐高涨的恫吓姿势会突然变得激烈起来,这明显是下一步举动的最后通牒:“快滚!否则我要采取报复手段拉!”

猫经常采取众所周知的“拱背”姿势来恫吓狗或者其他危险的掠食动物。方法是身体直立,硬挺着四肢,然后尽可能让背部高高地拱起,背部和尾部的毛均竖立,为了让自己的身体看起来比敌人大些,尾巴还稍微一边挪出,这种模样酷似某种鱼自夸或恫吓敌人时的德行。这时,它们的耳朵会平坦地俯贴着,嘴角朝后方牵引,鼻部掀起皱纹,自胸部发出低沉,奇妙的金属吼声,达到极点时则经常产生人们熟悉的“吐唾沫”般的声音,这种声音是张大嘴巴露出门牙时从喉部发出的。无疑地,前述恫吓的姿态是猫的自卫伎俩,当猫突然撞见大狗而来不及走避时最常采用这招。倘若狗无视猫的警告而逐渐逼近,猫会静待狗跨国“界限距离”便立刻展开攻击。猫通常对狗的脸部直线袭击,并利用趾爪和牙齿猛袭狗最脆弱的部位(例如眼睛或鼻部)。当狗稍露畏惧神色,猫便利用这短暂的瞬间逃之夭夭。猫的快速攻击其实只是为了换取短暂的时间,以便逃命。

然而,在某种情况下,例如在保护自己的子女时,猫会拱起背部展开长而卖命的攻击。如果敌人此时距猫有段距离,猫会走近对手并在对手的前后左右来回跑动,移动的方式非常奇妙。这是因为猫必须不断地让敌人看到自己的侧面之故。尽管如此,这种尾巴摆在侧面并展开侧体的快跑方式却很少处于认真地态度,最常见的场合则是小帽戏耍时。除了游戏以外,我个人未曾见过大公猫做过类似的动作,这是因为它们没有遭遇过不得不采取这种行为对待敌人的处境。对哺乳中的母猫来说,这种展示侧面的攻击是觉悟于无条件的自我牺牲,在这种情况下,就连最温顺的猫也所向无敌。我曾见过恶名昭彰的弑猫恶犬在遭逢这种攻击时竟落荒而逃。美国动物文学家赛顿(Ernest Seton Thompson 1860~1946年)曾在他的书中描写精彩且真实的故事,其中谈到黄石公园里的猫驱赶大熊时紧追不舍,知道把吓破胆的熊逼得爬到树上方肯罢休。

倘若猫的人类好友把它当成“玩物”般看待,在忍无可忍时,猫会展示另一种非常自夸的,与屈从姿势相结合的恫吓模式。这种伴随哀求,屈从姿态的恫吓模式常见于动物不熟悉的环境,例如在猫的博览会或类似的场合。在这种场合里,猫必须忍受评审员或陌生人的触摸,这时受惊退缩的猫会放低身体的姿势,整个匍匐于地上,耳朵像恫吓般地往后方牵引,尾巴前端则像发怒似的左右挥动。倘若情绪进一步转变,猫便开始低吼。在这种心境下,猫会设法寻找防身的东西,有时它们会躲进餐具橱场或暖气管的后面(这是猫狗医院里猫患者最喜爱的地方),有时则爬到烟囱上。如果找不到这些避难场所,猫会采取半蹲的架势让背脊顶在墙壁上。即使在评鉴会的裁判台上,猫也会作出这种半身的架势,显示它将马上用前腿展开攻击。当惊吓加剧时,半身的架势愈发朝后侧面,最后举起预备攻击的一只前脚,并露出爪子。猫的恐惧一旦超过此限,本能的反应便是述诸最后的防卫手段,亦即仰面朝天并向攻击者亮出所有的法宝。

最后的这一招,常出现在评鉴会评审阶段。经验老道的评审员对这种小猛兽的可怕恫吓毫不在意,他们一副很满足的样子摸着面前抬起前脚,张口露喉,高声或低声喉准备开攻的动物,那种神情让通情达理的猫主吃惊不已。虽然猫的真意是:“别碰我!否则修怪我抓人或咬人!”然而,到了关键时刻它却没有付诸行动,顶多不高兴地轻微抓咬一下罢了,毕竟十分驯服的动物早已养成经得起严厉考验的自制能力。因此,猫在前述场合中会故作亲切,它不但不会猛咬评审员,反而(就猫的立场来说)摆出恫吓的态度来保护自己免受评审的干扰,而这种恫吓架势却不能付诸行动。

有鉴于此,在此其他任何动物更能坦然表达感情的猫身上,我实在找不出所谓“像猫一样”意味的虚伪性质。我只能说,家猫所以被冠上前述不合理的批评,可能是因为它们不会奉承人类的缘故。下面我将谈一些对狗在智力的观察。

我的老狗布利对别人的愚弄非常介意,所以它具有独特且难以理解的能力来分析复杂的社会状况。无疑地,机灵的狗很清楚自己是否受忽视,威严受到损害或被人类视为可笑的角色。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被讥笑,多数狗会激怒或十分沮丧。当我撰写本文时,布利已经老迈,视力也日渐衰退,所以不论谁回到家里(包括我在内),它常不经意地朝那个人吠。我则若无其事饶恕它的大意,它却因没被斥责而大感困惑。有一天,它有表演了这一招,我起先以为只是出于偶然,后来才知道,它是在运用卓越智慧呈现它的演技。

当我打开庭院的门,还没来得及关上时,布利已经大声吼叫并朝我直冲过来。待认出我后,布利非常困惑,霎那间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接着它迅速穿过我的面前,跑出敞开的门并穿过小径,然后对着邻居的门猛吠,像是冲着邻居庭院内的敌人一般。这时我没有怀疑它,还以为它霎那间的困惑是我自己观察错误。我的邻居确实养着一条狗,这条狗是布利的劲敌,所以布利对它(而非对我)不友善是理所当然。然而,类似的行动每天重复出现之后,我终于发现,它是为了隐藏自己错吠了主人的尴尬,而卖力表演前述动作。其实,随着时光的流逝,布利突然认出我时的困惑和踌躇的时间也逐渐缩短,或许它已渐渐的擅长于“说谎”的技巧了。然而,它总有露出马脚的时候,布利认出我并从我面前跑过后,却经常朝着没有对象可吠的地方前进(例如庭院空旷的一角)。每逢这个节骨眼,它便进退维谷,不知所措,最后索性朝着墙壁乱吼。

这种举动或许可以归咎于生理性的刺激,但是无疑地,这种举动也显示布利对情况的理解,因为它甚至能利用相同的“幌子”作出完全不同的欺瞒行动。和其他家中的狗一样,布利也被禁止追逐家禽,每当家里的母鸡啄食布利吃剩下的食物,布利便大发雷霆。它未必想追赶母鸡,不对,应该说它必须承认它追赶母鸡俄事实。布利总是气愤地一面狂吠,一面朝众母鸡的正中央直冲,使得母鸡咯咯乱叫地四处逃窜。紧接着,它并没有锁定单一目标穷追或啃咬,只是不断地狂吠并朝相同的方向奔去。这种行径正好和它不小心朝我吠时行为相同。此外,它也常在这种时候跑到一个没有目标可吠的地方,因为,它通常未曾深思熟虑事先找好狂吠的特别对象。
我的母狗史坦茜擅长不同的骗术。总所周知,大部分狗不只肉体上很敏感,还特喜欢博得怜悯,并能见风转舵,以期能促使新低朴直,坦率的人类按照它们的喜好行事。话说骑自行车前往波森的旅途中,史坦茜的左前脚的脚腱因过度疲劳而发炎。由于它跛得厉害,我只能推着车子陪它“漫步”了数天。此后,每当我发现它精神不济又开始跛行,便特地降低自行车的速度。史坦茜马上注意到我的“体贴”,于是,当我骑车前行的方向不和它意,它便立刻跛行起来。尤其是我从家中骑车前往陆军医院上班时,它表演的跛行姿态更是大动人心,弄得路过的行人常常责备我的不是。它为什么不喜欢上陆军医院呢?因为它必须在那里替我看守自行车达数小时之久。相反地,如果我骑车前往陆军骑马学校,由于稍后可望骑马穿越原野,它的脚痛便完全消失。这种骗术最容易拆穿的日子莫过于星期六。每逢星期六,在早晨的上班途中,这条可怜的狗便跛得十分厉害,几乎追不上我的自行车。反之到了下午,当我以相当的车速奔向16公里外的克泽尔海时,史坦茜虽然跑得比自行车慢,却擅自取道小径而捷足先登。到了星期一,它的跛足毛病必定再度发作。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7:29

第十章 停战
即使是凶猛的猎犬, 也可以很容易地教它们不要招惹家中的其它动物。有些狗生性喜爱追逐猫,不论被教训过几次,依然在庭院里大玩狗捉猫的游戏。尽管如此,只要训练得法,要驯导这些棘手的家伙不得在家中追逐猫或其他动物是非常容易的。

笔者通常在新成员刚抵家门时,便在书房中介绍它们和原有的狗认识。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家中的狗没有那种猎杀小动物的冲动。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它们在家中最提不起兴致的惟有追赶的把戏,至于打斗的欲望就不这么弱了。例如,任何陌生的狗想进入我哦的房间时,家中的狗全部都极富攻击性。原则上,我决不让自己的狗进入其它养狗的人家,所以没有机会观察其他人家的狗是不是也有类似的反应。其实这也是考虑到他人的立场,因为不仅狗的打斗会使大多数人神经紧张(我的狗总是战胜,所以我自己倒没有这种顾虑)。一旦陌生人的狗来访,公狗的反应总是令家里的主妇头痛。正如笔者在《狗的习惯》一章详细描述的一样,狗抬起脚的姿势极具决定性意义。这种姿态的章义宛如夜莺的歌唱一般,亦即为自己的地盘做记号,让所有的入侵者能凭感觉清楚了解自己闯入了他人的领地,如此便能禁止外来者的随意进入。几乎所有的哺乳类都借着气味划分自己的地盘,毕竟嗅觉是它们最敏锐的感官能力。训练有素的狗不会在家里做记号占地为主,因为家里的空气中本来就布满着它和主人的气味。然而,一旦陌生的狗或极讨厌的宿敌只是瞬间跨过门口,前述的自制能力便立刻撤除。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训练良好的狗也都会觉得必须洒些浓缩的液体记号以消除敌人的气味。对主人来说,最无法忍受的莫过于原本洁身自爱的家犬却在家中抬起脚来,毫不害臊地在四周的家具上洒放记号。有鉴于此,当您打算带自己的狗进入养狗的人家时,请三思而行。

笔者家中的狗只对猎物或不同种的动物才发挥和平相处的精神。这其中可以看到动物王国里行之多年的行动反应或适当呈现出来的抑制能力。众所周知,鹰或者其他猛禽类不会在自己的巢边捕食猎物,例如在鹰巢的附近可以发现鸽巢,巢中还有已经成长的雏鸽;花凫(Shelduck)①则在狐狸的巢穴中筑巢并孵小鸭,这些都是足以信赖的证据。研究报告也指出,野狼不会理会狍(Roe)②在狼的巢穴附近养育幼鹿。笔者认为,家中的狗可能是受这种长年“停战”的惯例所影响,所以能和家里饲养的各种动物和睦相处。

禁止狗在家中杀害猎物未必绝对奏效,年轻的狗血气方刚并喜欢追逐动物,必须采取坚决的措施才能让它们了解其他动物。换句话说,这些动物不但神圣而且是绝对的禁忌。在许多年以前,家中养了一只猫,名叫托马斯。当时布利是最热衷追逐猫的一条狗,笔者清清楚楚记得当时如何教导这条小狗不得招惹托马斯,清晰的回忆宛如昨日的往事。当我抱出小猫时,布利兴奋地跳来起来,鼻部和喉头发出相当罕见的特殊声音,尾巴急速摇动令人目不暇接。当然布利把这只猫当成了玩具,并坚信我做了一只玩具猫是为了奖励它卖命摇动尾巴。这回总自信绝无不妥,因为以前我也曾送它旧玩具熊或剥制的狗标本等。而它和这些假的猎物表演许多滑稽的姿态,也的确带来了不少欢乐。然而这次我却坚决不准它碰触小猫,对它来讲,确是相当难以理解的。由于布利的性格优秀且非常顺从,我根本不担心它是否会无视主人的命令而欺凌小猫。因此,当它小心翼翼地走近小猫并从头到尾闻便后者的全身时,我也没有多加阻挠。当时布利的身体因兴奋而颤抖,毛皮虽然光亮,颈部和肩部的黑毛却竖起,并散发出不详的黯淡光泽,显示情绪相当高涨。

布利虽然没对猫怎么样,却时时抬头瞧我并发出低沉撒娇的鼻声,尾巴则像风扇般摇动,四只脚来来回回地踏步,显示它已经准备展开游戏,狠狠追逐这个既新又漂亮的玩具。我则慢慢提高声音,并竖起食指,反复叮咛“不行”!布利用疑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似乎怀疑我是否说正经的。然后又轻蔑地瞧瞧小猫,仿佛很无趣似的,随后吹着尔多,像法国斗牛犬般长叹一声,并跳上沙发,窝在沙发里,完全无视小猫的存在。就在同一天,我因为知道狗可以信赖,所以任它和小猫相处了数小时。当然,它追逐猫的欲望并没有迅速平息。相反地,每当我留意小猫,尤其当我抱起这只小东西时,布利便一改漠不关心的态度,匆忙地迎向前来,猛力摇动尾巴,兴奋用力地用四只脚踏步,同时还看着我,露出强烈幸福的期待的表情,就如同饥肠辘辘时看我手捧着香热烫口的食物一般。

当时笔者年级尚幼,却对这条恨不得赶快把小猫肢解的狗隐隐显现的天真表情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对狗的愤怒表情早已司空见惯,更精通它们愤怒时的一举一动。然而,在当时,我却第一次了解到既令人难过又觉得安慰的事实—野兽的杀戮行为和憎恶毫无关联。野兽对自己想杀得动物并无恨意,就如同我晚餐想吃香喷喷的油炸火腿,只会使我产生愉快的感觉而不会引起我的憎恶一般,这个事实不但是自明之理,同时也是似是而非之说。猎物并不是掠食者的朋友,倘若狮子理解自己捕食的瞪羚竟是自己的姐妹,狐狸知道兔子竟是自己的兄弟,相信它们必定会像人在得知人类竟是自己最大的天敌时一样大吃一惊。因为唯有不知道猎物时自己的同类,才能杀害这些动物而毫无罪恶的感觉。此外,当人类忘记自己杀戮的对象也是生物,抑或深信敌人是比狂犬还不值得同情的道地恶魔时,这种表面似乎讲得通的理由便能使人产生杀机而毫无恶感。

在一部以北极为背景的小说中,杰克.伦敦曾用惊人的写实手法描述野兽的“天真贪欲”。书中述及男主角的子弹已经用罄却被狼群追逐,当他体力越弱,野狼的勇气和狂暴也就越强烈。由于极度疲劳且睡眠不足,男主角竟在行将熄灭的野火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所幸几分钟后他突然醒来,发现围绕四周的狼群已逐渐靠拢过来。这是,男主角虽然能看清野狼的脸,却发现它们原本狂暴,胁迫的表情无影无踪,不但鼻脸的皱纹已经不见,眯成一线给人残酷感觉的眼神也不再了,露出的獠牙也收藏起来,朝后微撇的耳朵则回复矗立的状态。这时野狼已不再发出低吼声,只是竖直耳朵,睁着大眼睛静默地围绕在男主角的四周,亲切缓和的表情让人联想到狗。当男主角发现其中一匹狼焦躁地踏步并一面舔着嘴唇,终于发现这种亲切气氛所隐含的令人发毛的恐怖意味。至于野狼则完全不再怕男主角,对它们来说,他已经不是危险的敌人,而是可口的盛餐。

即时是过了数周之后,只要我稍作指示,斗牛犬布利便会马上杀害小猫,由于我始终没有下达许可命令,布利不仅谨慎地和小猫保持距离,还像大丈夫似的保护小猫免受其他狗的迫害。这当然不是因为布利喜欢小猫,恐怕是它认为“我如果不可以在家里宰了这只可怜的家伙,其他的狗当然也不准杀害它”。从一开始,小猫便毫不畏惧布利,这点充分证明猫本能上并不了解狗的表情。然而,对我活其他了解这种表情的生物而言,只要瞧见布利那种强抑贪欲的样子,可能都会大吃一惊。反观小猫却丝毫没意识到危险,甚至不断地诱惑布利和它玩耍,它天真地推撞布利或甘冒危险地催促布利追逐自己。我本以为它走近布利是要逗弄耍闹,却又见它一溜烟跑走,估计引诱布利追逐。虽然温顺的布利努力克制自己,然而,初见小猫时的热烈情绪又忍不住在度被挑起,肌肉也开始发抖。

数周后,布利改变对猫的态度,我不知道这种感情的变化是突然发生的,还是双方的友情在我外出时逐渐成熟所致。有一天我瞧见托马斯又害羞地走近布利,然后冷不防地跳起。我吓了一跳,布利瞄了我一眼随即一跃而起,猛追躲在沙发后面的小猫。这条狗把大头伸进沙发底下并俯卧在地。我虽张惶失措,它却是猛烈摇动那个可怜的尾巴,即使在它紧咬可憎的敌人肉体,一副非要至它死地不可得样子,尾部却仍热烈的摆动。其实这全是脑部复杂机制所造成。身体后部的活动可以解释“亲爱的主任,请暂且息怒。不论您待会儿将如何打骂处罚,或者看在老天的份上即刻浇我冷水,很遗憾我都不能放了眼前这卑鄙的家伙”。

然而,此刻布利的摇尾方式却异于平常。当布利应我的呼叫从沙发爬出来时,托马斯也快速奔出朝着布利扑过去,一只脚的脚爪地住布利的颈部,另一只则抵住布利的脸,拼命从它的底下探出小小嘴脸,急欲咬住布利的颈项。霎那间我仿佛看到眼前的地毯上,出现一副酷似著名动物画家威廉.康尼尔所描绘的狮子攻击水牛的艺术画面。而布利则继续戏耍,一板一眼蒂模仿即将成为狮子食物的水牛动作,身体朝前方俯跪,并拖着猫瘦小前腿仰着翻过来,发出逼真的垂死喘息,仿佛强壮的斗牛犬或临死的水牛所做的挣扎一般。装死的游戏结束后,布利率先跳起并推开小猫。小猫转身逃了数米远时却翻了一个奇妙的筋斗,并故意束手就擒。这场动物的游戏是笔者有生以来仅见最精彩的一出。狗黑亮结实的酮体和猫(身上的斑点和动作均酷似虎,并带有美丽的灰色条纹)的姿态举动形成极度迷人的对比。

从科学的观点来看,猫的这种游戏(对手比自己壮硕)的重点在于这一连串特别的举动和捕杀猎物相关,却和争斗本身无关。笔者观察猫在假斗和真斗后确信,前述举动绝对不会出现在争斗最激烈的当儿。攻击者用指爪揪住猎物脖子并从下方咬住猎物喉部的话,后者的体形必定大于前者。然而,我们饲养的家猫和它们野生祖先并没有杀害这种大型猎物的习惯。因此,这种有趣的现象之所以产生,可能是类缘动物群中常见的传统,古老渊源的诸多动作丧失了原有的技能(亦即种的延续技能)所致。而这种现象后来已经变成一种遗传得性状,只有在戏耍时才会显示出来。

托马斯死后,直到数年前我才又一次看了一出猫主演的“宰牛”游戏。这次扮演狮子角色的石一只银斑纹公猫,它是我一岁半女儿达格玛的亲密伙伴。这只公猫性情十分火辣,根本谈不上老实温顺,但是却对达格玛非常容忍。虽然公猫的体型和女儿一般大,可是它经常任由女儿抱着到处走动,而卷曲着的美丽银黑色尾巴却在地上拖着。更惨的是,达格玛老是不经意地往上踩,偶尔还整个人扑倒在它身上。公猫却没有张口咬人或伸爪抓人,表现得很值得赞赏。尽管如此,公猫倒有一招作为回礼,就是让达格玛扮演水牛的角色。它伺机突进并猛烈扑向达格玛,那汇总张嘴欲咬女儿的模样看的令人惊心。当然这些举动都不是认真地,而女儿的高声尖叫也同样属半开玩笑性质。这种举动演变成游戏之前,必有一段非常真实的伏击或悄然接近敌人的过程,这点更明确证实前述游戏是古代狩猎习惯残留下来的行为。

当不得已不得已必须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时,狗抑制追逐其他动物的欲望会因动物的不同而有难易的差别。即使最顽强的猎犬,也能轻易地教导它们不得捕杀饲养的小鸟。遗憾的是,相同的情感却很难分给各种不同的小型哺乳类动物。小型猎犬中以兔子的诱惑最大,即使训练有素的狗对猫已完全了解相处之道,却未必能与兔子共处,我饲养的狗大概也不例外。对金仓鼠(Golden hamster,Mesocricetus auratus)③出奇冷淡的苏希却不掩饰它对小飞鼠的欲望,这只小飞鼠经常在我房里跑来跑去,我则严禁苏希挑逗它。很久以前,我曾带回训练有素的幼獾,当时家里还饲养了一条凶猛的牧羊犬,双方相处的令我非常惊讶。我原本担心这只奇妙的野生动物可能会刺激牧羊犬的狩猎本能,结果刚好相反。这只幼獾曾在某位森林官员家中待过,对狗本习以为常,亲近狗时毫不畏惧。牧羊犬则异常小心谨慎,在幼獾的全身上下嗅来嗅去。很明显地,牧羊犬从一开始就不把幼獾当作猎物,而把它当作有点奇怪俄同类。数小时后,狗和幼獾玩得相当融洽。对毛皮不太厚的狗来说,毛皮结实的新成员的举动似乎太粗暴,狗儿们常因无法忍受疼痛而吼叫,那种情景饶有兴趣。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游戏也绝对不会沦为打斗。从一开始,狗便完全信赖獾的社会性自制,并准许仰身翻滚,啃咬喉部或依照游戏规则玩“勒脖子”的把戏,宛如亲切和蔼的狗允许这些举动一样般。家中的狗对待猴子的态度十分奇妙。为了保护我那只迷人的小狐猿—迷嬉,起初我对每条狗很非常严格,虽然迷嬉后来居上,这些狗在庭院碰到它时却一副意欲追逐的表情。然而,我对狗的限制却反而让迷嬉觉得有趣,它经常为了好玩悄悄躲到狗的背后,冷不防地抓搔它们的臀部,有时则拉扯一下狗的尾巴,然后爬到树上安全的高度,并让自己的尾巴垂挂着晃荡,恼火的狗在下面想抓却又够不着。迷嬉和猫的关系更是奇怪,尤其是那只生了一堆小猫的布茜。迷嬉算是老处女,我虽曾两度为它寻夫终归失败:第一个则因意外死亡。迷嬉因而没有后代。和许多没有孩子的女性一样,迷嬉很羡慕那些儿女成群的幸福母亲。相反地,布茜在一年里却至少生产两次。就像家中未婚的妹妹对我家四个小孩呵护有加一样,迷嬉对布茜的孩子也关怀备至。然而,内人经常心怀感激地委托善良的姨妈照顾4个孩子,但布茜的想法可就完全不同乐。它压根儿不信任这只狐猿,迷嬉若想爱抚或亲吻小猫,必须运用特别的战术,所幸策略大致都很成功。不论布茜如何小心戒备,迷嬉总能找到布茜藏起的小猫并悄悄地诱拐其中一只。迷嬉对诱拐一只以上的猫咪显然没有兴趣。迷嬉用一只后脚把小猫按压在腹部上,就像母狐猿对待小猴的方式,即使刚好母猫当场发现,它也能利用另外三只脚快速奔跑并熟练地爬到树上,让母猫追赶不及。母猫总是眼巴巴看着它安稳地停留在高处的细小树枝上,并且一面狂欢吵嚷,煞有介事地哄起孩子来。在照顾孩子的仪式中,最重要的部分莫过于与生俱来的洁身活动。迷嬉总是认真地整理小猫的毛发,而且很引以为乐。它不但清洁小猫的全身,对幼儿应该特别留意的部位更是谨慎细心。我们担心迷嬉不慎会让小猫从树枝上掉下来,所以总是尽量设法早点把猫咪抢回来。所幸小猫从未发生过坠落的意外。

迷嬉究竟如何确认小猫是“幼儿”呢?这个绕富趣味的问题,笔者也很难回答。然而,可以确定的是,答案和猫的身体大小并无关系。例如它对体型大致相同的成熟哺乳动物根本毫不关心,但在母狗迪托产子后,这只深具爱心的“姨妈”又对小狗同样付出当初给予小猫的爱心,即使小狗快速成长的体型变成它的两倍大时,它的爱心仍然不减。迪托因受我强迫,不得不让迷嬉对小狗表现压抑已久的育儿本能。于是,狐猿和小狗便经常出现极其滑稽和愉快的嬉戏场面。我的长子托马斯出生时,迷嬉当他是最能满足保护欲望的对象,曾在婴儿车旁连续做数小时之久。对不熟悉狐猿的人来说,这是相当难以想象的情景。毕竟若要正确评估它们性情温和的魅力到了何种程度,必须对这种动物具有超然的看相术才行。对不熟悉狐猿的人来说,它们的头部令人觉得有点儿可怕,例如黑色的脸,突出的状似人类的耳朵,尖尖的鼻子,微露的犬齿以及白天会收缩,看起来小而尖的针孔状瞳孔和大型野性动物的琥珀色眼镜。昔日的动物学家称呼这一群动物为“幽灵般的狐猿”。尽管如此,将孩子委托给这种动物来照顾却和我的阿姨一样可靠安全。不论从哪一点看来,狐猿确实是无害得,然而,也正因为如此,这种小动物对孩子的爱心却会引发悲剧性的争端。由于妒忌之心,迷嬉对孩子的正当保护人会采取猛烈的攻击,所以,也就让人无法放任它随心所欲。偶尔在照顾孩子时会批准迷嬉靠近孩子身旁的就只有我一个。

我的狗和猫对待狐猿的态度与对待真正的猴子(不论是小型的狨或我那只比猫略大的带帽猴葛丽亚)大不相同。众所周知,人类的眼睛具有神奇的力量。例如莫古力(吉卜龄小说《丛林故事》中的主人翁)因野狼无法忍受他的凝视而离开狼群,就连最好的朋友黑豹也无法正面凝视他的眼睛。虽然事实并非全然如此,但是正如同许多迷信却包含着真理一般,同样地,前述的说法也有真实的一面。鸟或者哺乳类的特征在于它们不会目光相交或直接凝视它们所信赖的人类,换句话说,它们的视线不会集中于一点。人类的视网膜经特殊分化,故能看见鲜明的影像,而其他动物却几乎没有类似功能的视网膜。人类眼睛视网膜中央的凹陷处为了能看见东西而特殊化,这个薄膜的外侧部分能重现轮廓不太清晰的影像。因此,人类的眼睛会不断地从一点移到另一点,其间则以视网膜中心部分轮流对准每个焦点来捕捉影像。人类想同时获得影像的整体印象(像看照片一般),这纯属于幻想。几乎所有哺乳动物的视网膜中心部位和外缘部位的功能并不像人类区分得那么清楚,换句话说,大多数哺乳动物的视网膜中心部位看东西时不如人类明确,但周边部位则能看得很清楚。

由于上述缘故,大多数动物集中视线的情形较人类罕见,集中视线的时间也较短。例如带狗在田园中散步时,不妨留意它们直视前方的次数。您可以发现在数小时里,狗直视的次数只有一次或者两次,这个次数和它们选择和主人同道的次数大概一致。这点可以从狗能利用网膜周边部位的视力轻易看到主人的事实得到解释。鱼类,爬虫类,鸟类和哺乳类等大多数动物虽然能像双筒望远镜一般集中视线(这种容易获得距离感的双眼视力在猫科动物或猿类身上尤其显著),但这些动物只能在特定对象出现于视线范围的短暂瞬间将视线集中于一点。相反地,人类却能不断地以视网膜中心的凹陷部位对准不同的焦点,即使短暂停留片刻“凝视天空”,只要出现不同的东西便能迅速被人的肉眼捕捉。对于绝大多数的动物来说,这种不堪什么的状态是很正常德。倘若动物对周围的某一点小心翼翼且凝视良久,通常表示该物令它们害怕或它们对该物抱有什么心思(通常是不好的企图)。在这种情况下,动物的视线固定于一点九相当于瞄准目标一样。

以笔者饲养的狗为例,笔者就记忆所及,狗也只有三次曾用上述的方式看着笔者,第一次是当我拿着装有食物的盘子进入屋里时;第二次是假打仗时;第三次(虽然只是短暂的瞬间)是当我用严厉的声音呼唤它时。同类动物只有在决定采取某种行动火相互依偎时才会定睛互相凝视。所以,它们认为定睛凝视代表敌意或胁迫,并把人类的凝视当作强烈恶意的表现,这就是“人类眼睛所具备的力量”的全部秘密。倘若我突然被一群来意不明的大型肉食动物包围,而这些猛兽又睁大着大眼正视我(像人与人日常接触时的情景),我想我应该尽早离开才是。在前述情况下,“狮子眼睛的威力”大概不能随便忽视。基于视觉的生理性差异,猫科或犬科动物对定睛凝视的看法和人类刚好相反。无法正视我的眼睛或不断移动视线的人可能是心怀不轨或心中有所畏惧的缘故(困惑本身只是一种较平和的恐惧形式),这种情形也适用于定睛盯着他人或他物的动物。根据前述观察,可以得知人类和动物接触时应该采取一贯的态度。若想赢得腼腆的猫,神经质的狗或其他类似动物的信赖,必须留意下述事实:不要正面朝对方像饥肠辘辘的狮子般盯着对方看,应该让实验自然落在它们身上;而且定睛瞩目的时间仅止于短暂瞬间,就像偶尔接触的视线一般。

真正的猿猴,其眼睛生理和人类的眼睛相似。为了像人类的眼睛一样能让焦点落在周围的对象上,猴子的眼部也位于头盖中适合凝视正前方的部位。猴子不但好奇心强烈,和其他动物接触时也是粗枝大叶毫无外交上的顾虑表态。因此,高等哺乳动物(尤其狗或猫)碰到猴子时,神经总会受到严重干扰。这些动物对猴子的反应正好一五一十反应出它们对人类的态度。对人类老实且顺从的狗,在面对小猴群中最小的成员时,也依然惟命是从。例如,即使碰到最强悍的野蛮狗,我那只带帽猴爱咪仍是用这种作风和布利相处,不是把它当作坐骑,便是把它当作暖身的热水袋。然而,当布利对这只神气活现的小家伙稍有不从德意图时,泼猴便立即又打又挠地教训笨狗。每当爱咪需要布利充当它睡铺的暖炉时,布利便得待在沙发上的固定位置不得动弹。所以,在用餐时,我通常必须设法引开爱咪。若非如此,爱咪虽不至于抢食布利的简单饭菜,却会和这条倒霉的狗纠缠不清。一般说来,狗对待猴子的态度就像面对娇生惯养,性情乖张的小孩子一样。众所周知,这种小孩即使欺负善良的狗也不会受罚。照理狗应该回敬这种顽童,咬他一口,而事实上,它却闷不吭声,连怒吼也没有。

前述狗对孩子额反应模式也大抵适用于笔者饲养的猫。然而,猫对孩子虽然较对大人容忍,倒也不是那么耐心十足。一旦猫猴相遇,托马斯决对会以吼叫或恐吓的手段喝阻对方。倘如爱咪扯它的尾巴,也必会尝到严厉的报复。同样地,家中其他猫对待猴子也都有各自得原则。据我个人观察,猴子对猫科肉食动物心怀恐惧,说不定然而对猴子有益。我那两只狨以囚犯之身在人类的世界里生活,它们自然未曾尝过和猫科猛兽交手的恐怖经验。但这两只猴子一样非常害怕动物学研究所的剥皮老虎标本,对家中的猫也始终谨慎恐怖。我的带帽猴最初对于猫的敬意远比对狗来的深,即使猫的体型比狗还小很多。

笔者不喜欢用感伤的方式把动物拟人化,每当看到动物保护协会发行的《好友》杂志上登猫,猎肠狗和知更鸟同盘共食的照片,我就觉得有点不舒服。依笔者个人的经验,在不同种的成员之间若能保有真正的友情的只见于人类和动物之间,在动物与动物的世界里几乎难寻这种情谊。基于这个理论,我用“停战”作为本章的篇名,而不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动物的友情”之类的文字。相互宽容并不等于友情,即使在玩耍时动物因共同的利害而相互合作,这种互动也并非真正的社会性结合,更不是友情所促成。举几个实例来说,大乌鸦罗亚经常飞行数公里,前来多瑙河的沙丘找我;如果我出门越久,灰雁马尔蒂娜便越发热情如火地迎接我;彼得尔和维克多两只野雁,即使遭逢年老野雁恶意攻击而心生畏惧,也不忘设法保护我,这些动物全是我真正的朋友,换句话说,我们的情谊是双向交流的。异种动物之间大概是因为“语言上的障碍”而难以互相产生相应得情感。笔者已经述及狗和猫之间引发的障碍,这两者连对方的威胁或愤怒等重要举动都没有与生俱来的理解能力,所以才会产生问题。至于友情中无法言喻的细微差异,当然更不是它们能够捕捉的。随着互相理解和亲和力的与日俱增,布利和托马斯的关系确实有了某种程度的进展,然而却不能称之为友情。同样地,牧羊犬迪托和獾的关系也是如此。这两种关系是我在家中的异种动物间所见最亲密,最接近真挚友情的实例。此外,随着岁月的推移,许多不同种类的动物都能在这个家中利用停战把握交心的机会,并寻得落脚的处所。

狗和猫之间形同友谊的实例,笔者只知道一桩,同时也正好是目击者。这两名主角分别是村里某户农家饲养的混有各种血统得公狗和意志三色的母花猫。这条混血公狗不论怎么看都是一副虚弱,胆怯的德性,而母猫则正好相反。后者的年纪比前者长了许多,虽然在此狗幼小时期,母花猫已对它产生母性般的感情,这桩我唯一曾经目睹的猫狗亲密友情便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公狗和母花猫不仅一起玩耍,同时还彼此怀抱着善意,我在任何地方都未曾经过类似的互动关系。它们经常一起在庭院或村中的道路上散步,这种破例的动物关系促使它们能勇敢地接受友情的终极考验。这条公狗是我那条法国斗牛犬的眼中钉,由于它是少数比布利小的狗之一,对布利总是心怀畏惧。有一天,布利在村中的路上恫吓这条矮小的杂种狗,激烈地企图找碴儿打架。不管您信不信,那种三色花猫竟然像一团毛球般从家门口飞奔而出,并朝庭院笔直挺进,然后跳进道路的正中央。它为了立刻驱走布利,便纵身跳到布利的身上。它们沿着道路而下,直道距打架现场颇有一段路后方才罢手。倘若连这种事情都可能发生,那么,街上那些饱食终日且笨拙的猫和狗相安无事地共享一盘食物,则根本还谈不上什么“友情”

[注释]:
①花凫(Shelduck):即翘鼻麻鸭,雁形目鸭科麻鸭族Tadornini体型较小的种类(体型较大者称草雁)。嘴短,体型略似鹅,但腿稍长,姿态较为挺秀。仅见于旧大陆。欧洲的普通翘鼻麻鸭体羽黑色相间有浅红色条纹。雄体嘴为红色,嘴上有疣。赤麻鸭分布自非洲北部,西班牙至蒙古,全身橙色,头色浅,翼有白斑。翘鼻麻鸭多数种的雄体鸣声悦耳,终年均富攻击性。欧洲种类的雌体独居巢穴,(一般与野兔洞穴),卵光滑。在北美秋沙鸭有时也叫Shelduck。

②狍(Roe):偶蹄目鹿科动物,原产于欧亚大陆。以小家族群栖息在树木稀疏的林区。受惊时吠声如犬。敏捷灵活,交配季节常践踏下层林丛,留下容易辨认的圆形或8字形足迹。一胎产1~2仔,妊娠期由于胚胎延迟植入子宫而持续十个月。形小,几乎无尾,肩高66-86厘米。夏季浅红褐色,冬季浅灰褐色,带有鲜明的白色臀斑。雄狍有基部粗燥的分三叉的短角。

③金仓鼠(Golden hamster,Mesocricetus auratus):仓鼠中的常见种。仓鼠是啮齿回仓鼠科Cricetidae多种短粗的欧亚大陆动物的统称。尾短毛软,以大峡囊运送食物。栖居地穴,夜间活动。以果实,谷类和植物为食,有些也吃昆虫和其他小动物。有6个属,金仓鼠为其一,是普通的实验及观赏动物,产于小亚细亚和巴尔干的草原地区。毛微红褐色,腹部白色;全长15~20厘米,以植物和动物为食,独居,多育,1年产几窝,幼仔18只,妊娠期一般2-5周。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7:47

第十一章 篱笆

每当我走进一个庭院的篱笆前,常会有一条大狗又叫又吠。从它野蛮地嘶哑咧嘴狂吠或啃咬篱笆的行动来判断,能够保护我不受伤害的屏障,大概就只有栅栏了。然而,我不被这种可怕的威胁所吓倒,而是毫不犹豫地打开庭院的门。如此一来,对面的狗反而会变得慌张失策,不知如何是好地继续吼叫。但威吓的声调却会大幅减弱。它的态度显然表示,如果早知道我对神圣的篱笆竟然不表敬意,它也就用不着摆出那么强烈的敌意。倘若庭院的门早就开着,狗儿有时甚至会逃到数米的距离之外,并从安全的地方,用不同的声调持续叫吠。相反地,非常老实的狗或狼虽然在栅栏的对面不露敌意或畏惧的神情,但如果有人出现在门口,却会突然展开危险的攻击。

上述明显相反的行为模式可以用一种相同的心理机制作解释。大概所有的动物(尤其是大型哺乳类动物)一旦遇到比自己强的敌人进入一定的距离,都会迅速溜之大吉。发现这种现象的黑迪格尔教授称这种距离为“逃走距离”。他认为“逃走距离”会随着动物对敌人怀抱的恐惧程度呈正比地增加。当敌人意欲侵入“逃走距离”时,动物能正确预知何时应该卷起尾巴,倘若敌人进一步接近,动物则能预知何时因该诉诸武力。在自然界中,“界限距离”(黑迪格尔所称)的侵犯可能出现于两种场合:1. 动物被偷袭时。也就是当它和其他动物处在很近的距离时,才会发现其他动物。2. 动物被迫得走投无路时。第一种情况的一种特例则出现于下述情形中:有攻击能力的大型动物虽然发现敌人正在接近,但它并没有逃走的打算,而只是躲藏起来,并希望在敌人通过时它不会被发现。然而,躲藏的动物一旦被敌人发现,便可能展开一场殊死战。寻找受伤的大型猎物之所以棘手危险,可能正是源于这种心理上的机制。当攻击者侵犯“界限距离”时,被侵犯者的反击行动将远远超出它的正常水准。这种反应模式不仅是大型食肉动物固有的习性,连德国土产的仓鼠等动物也有明显的类似行径。当老鼠遭穷追猛打无路可逃时,它们惊人的反扑行动就如同一句英国谚语:像墙角的耗子作困兽之斗。

“逃走距离”和“界限距离”都能用来说明庭院的门关着和开着时,狗儿采取行动的反应效果。从中间隔离的栅栏,其作用相当于数米的距离。在栅栏背后的狗面对敌手很有安全感,因此表现得勇气十足。但是,当门户大开时,动物觉得敌人可能会在它的四周突然出现,这种情形有时候会给外面行人带来危险,尤其碰到长期生活在笼子里,自信牢笼难以攻陷的动物园的动物更是如此。在人和动物之间,因为有栅栏相隔,动物于是觉得十分安心。人无法侵入它们的“逃走距离”,动物也因而能和栅栏外侧的人类产生友善的社会性接触。然而,人类如果因动物允许他们隔着栅栏爱抚而冒失地进入兽栏里,动物可能因为惊慌而逃命,或甚至采取实际的攻击行动。这是因为人一旦跨越屏障,动物的“逃走距离”和范围原本就狭窄的“界限距离”都受到侵犯所致。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动物将因而背负“虚伪者”的罪名。

笔者大概是知道上述法则,所以才没有遭到驯养的狼的攻击。如前几章中所述,我曾经设法撮合母狗史坦茜和柯尼斯堡动物园的大型西伯利亚野狼。由于这匹狼以性格狂暴出名,我的计划虽遭强烈反对。尽管如此,我依旧甘冒危险决心一试,并事先把它们关在预备饲养室旁的笼里。通往双方笼子的门则敞开一条缝,足供它们探出鼻子,以便彼此闻嗅对方。在这个仪式结束时,它们双方都摇动尾巴,我于是在数分钟后让门大大地敞开。由于双方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争吵,我个人对前述的处置也就无悔意了。

当我看到史坦茜和巨大的灰狼融洽地在一起玩乐,突然想试试自己充当野生猛兽驯兽师的能力,并兴起探望狼穴的冲动。由于野狼隔着栅栏对我显的非常亲切,生手或许认为这么做对我毫无危险。其实,倘若我对牢笼的栅栏和“界限距离”的关系一无所知,前述计划便可能充满危险。为了达到目的,我首先把其他数条狗,胡狼和土狼撤出,然后把史坦茜和狼引进连绵相接的兽栏的最里面,并把各个兽栏的通道全部打开。接着,我小心翼翼地走进第一个兽栏里,停在可以一眼望尽所有兽栏的位置。起初,史坦茜和狼没注意到我,因为它们所处的位置并不在笔直的通道上。然而过了不久,狼从最里面的门朝这边瞧并发现了我。这匹原本跟我很熟的狼(在隔着栅栏时,它舔我的手,喜欢我搔它的头,看到我靠近便高兴地跳起),看到我站在数米远得地方,中间没有栅栏相隔,显然非常吃惊。它的耳朵随之下垂,毛发则因胆怯而竖起,尾巴紧紧夹在双腿中间,然后像闪电般消失踪影。在接下来的瞬间,它又以一副胆怯的样子再度出现,但毛发已经不再直竖,头部则朝一边微倾,定睛地注视我。接着,狼的尾巴开始在两腿间微微地摇动。我为了让它恢复机灵,于是故意移开眼光往别处看,因为倘若定睛凝视然而会使失去镇静的动物更加惊慌。这时,史坦茜也发现了我。当我看到史坦茜斜看着的眼,沿着并列的栏门快速走来,身后还紧随着大狼,那一瞬间,我突然如垂死一般害怕。所幸我马上发现大狼踏着笨拙的步伐逐渐靠近,它微微地摇着头,任何细心的AMCC者都知道这是想引人共同戏耍的象征,我于是恢复了镇静。为了抵挡这条巨兽即将带来的充满友爱的撞击,我的全身肌肉都已紧绷,并以侧身站立,以防它朝我腹部施展恶名昭彰的踢攻。虽然我的提放几乎无懈可击,却依旧被它撞向墙壁。尽管如此,大狼总算对我恢复信赖,并展现友好的动作。只要想象一下猎狐犬的体力和大丹犬的力气,便不能推测这条巨兽的蛮力和戏虐式的粗野劲道。在这戏耍的当儿,我终于明白狼何以经常能凌驾一群狗的道理。

另一则和篱笆相关的故事涉及了我那条老迈的布利与它不共戴天的仇人白狐狸狗。白狐狸狗的主人家中的狭长庭院沿着村中的道路长长延伸,一排绿色的木桩篱笆把庭院和道路分隔开来。两条互不相让的狗常沿着长达30米的篱笆来回奔跑狂吠,或在篱笆两端的折返点上稍稍停留,然后相互作出毫无作用的愤怒动作或吼叫声。有一天,部分篱笆因修缮而卸下,棘手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虽然依山而上的15米长的篱笆还保留着,下方的另一半却被全部拆除了。我和布利出了家门边沿着山丘而下,然后朝河川前进。狐狸狗一看到我们,便在庭院中最高耸的角落一面狂吠,一面等待,身体则因为过度兴奋而发抖。最初它俩依照惯例采取不懂得姿态互相大声吼叫,接着双方像往常一般在篱笆的两侧快速奔跑。离奇的事情也跟着发生。它们跑过篱笆被拆除的部位,来到经常互相吼叫的庭院下方尽头,终于发现自己的失策。双方于是竖起毛发,狰狞地露出獠牙在原地站着,然而,这里已无篱笆的屏障。过了一会儿,狗吠声止歇,它们突然一起转向,双方侧腹相接地朝残留着篱笆的方向飞奔,然后象什么都没发生般地在有篱笆的部位再度相互大声狂吠。

为了探究澳洲野犬的本性和它们对家犬采取的行为模式,笔者决定让家中的母狗哺育澳洲野犬。机会终于来临了,史坦茜的母亲河西恩布伦动物园的母澳洲野犬刚好同时怀孕。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8:06

第十二章 发有关澳洲野犬的争斗

澳洲野犬的历史是有些独特的。在人类发展澳洲大陆的时候,澳洲野犬不是唯一的生物。当时还有蝙蝠和其他有袋类动物。澳洲野犬究竟是野生的狗?还是最初移居澳大利亚的移民所带来的家犬?关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但笔者确信后者为正确的说法。纯正的澳洲野犬通常有白色“脚袜”(意指四肢的前端部分有白化现象)或白色斑纹,它们的尾巴末端也几乎都是白色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人类最初将澳洲野犬带进澳大利亚,后来澳洲野犬随着当地文化的衰退而逐渐独立。导致当地原住民丧失文化的主要因素,可能正是因为多数有袋类动物行动迟缓,容易捕捉。这也可能是促使澳洲狗最终朝野生方向发展的缘故。

我拎着袋子里装有红棕色的澳洲野犬回到阿尔滕堡后,为了珍塔和它的小狗,我立刻直接走向养狗专用的阳台,给了珍塔一些鸟蛋。在这短暂的时间,小澳洲野犬已经非常饥饿并持续娇声哀号。珍塔老远就听到了啼哭声,于是竖起耳朵,面带不安的神色慢慢走近。狗的视力原本不佳,珍塔的智力又不够敏锐,没发觉自己的孩子一个也不缺。袋中传来的可怜哀号激起它的母性本能,因为它把袋里的小狗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我从袋子里取出小狗,然后将它放在阳台正中央的地面上,希望珍塔能将带它进入窝里。若要让哺乳动物的母亲收留陌生的孩子,最好把小孩子放在巢外,尽可能让它看起来软弱无助,这一招可说屡试不爽。躺在巢外楚楚可怜的小动物比起巢中幼儿,更能激发雌性动物的育儿天性。倘若把孤儿丢在动物的巢外,养母极可能亲切地把它带回睡窝。然而,一旦和其他孩子放在一起而被母亲发现,这个孤儿将当作入侵者而惨遭吞食。

当然,把陌生的幼儿带到巢内并不能保证幼儿最终会被接纳。例如研究人员曾促使鼠类等低级哺乳动物把巢外的陌生幼子带入巢中,这些孩子进入窝巢后却被视为入侵者而遭到无情吞食。

澳洲野犬在草地上持续哀号,珍塔匆匆地走近,显然想带它进入狗窝里。起初,珍塔似乎确定这个小家伙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没有停下来闻闻看,便迅速扑在这条娇声哀号得小狗身上,像母狗搬运小狗时一般张大嘴巴,以便牢牢地衔住小狗的身体。母狗用嘴部的内侧衔着小狗,小狗的身体刚好塞进母狗的犬齿后方,所以不会受伤。正当珍塔要衔起澳洲野犬时,后者从动物园带来的野生动物奇怪气味扑鼻而来。珍塔吃惊地闪开,然后发出像猫吐唾沫时类似呻吟的声音,张着大嘴试图吐出嘴里的空气。后退数米之后,珍塔又再度走近轻声鸣叫的矮小儿身旁,并仔细地闻将起来。过了至少一分钟,珍塔终于用鼻尖试着碰触小澳洲野犬。随后,珍塔突然粗野地添起小家伙的毛发,那种深长的吸吮式添法,我早已非常熟悉,这是动物从新生儿身上除去胎膜时常见的动作。

哺乳动物的母亲生产后如果误食自己的孩子(这种不行可能发生在猪,兔等家畜或农场饲养的毛皮动物身上),通常被认为是因为除胎膜,胎盘或切断脐带等动作的催促反应有缺陷所造成。孩子出世时,母亲或吸或添地使包裹幼子的胎膜形成褶皱,以便母亲的牙齿可以揪出胎膜,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咬破个洞(做这个动作时,堆聚着皱纹的鼻部或裸露的犬齿,酷似狗清除身上寄生害虫时啃咬皮肤的“抓蚤”动作)。披覆的胎膜打开后,母亲继续吸吮的动作,胎膜终于扩展开来,然后整个被母亲吞入口中。接着,母亲继续用同样的方法出去胎盘和连接胎盘的脐带。在这个过程中,啃咬,吸吮的动作均缓慢而小心,最后,脐带游离的一端像香肠的末梢被扭断并被吸住。整个过程至此必须告一个段落。不幸的是,家畜去除胎膜,胎盘或脐带的动作也常不能即时终止而任由其持续下去,结果不仅脐带被母亲吞食,就连新生儿的下腹部也被误食。

笔者饲养的一只母兔曾经连幼兔的肝脏都吃了下去。由于母猪或母兔经常误食自己的小孩,农民饲养专家都知道防范之道,也就是当新生儿出生时由人帮忙接生并暂时隔离,待数小时后母亲吞食胎膜的冲动缓和后,再把新生儿洗净弄干后送回母亲身边。由此我们可以了解,这种行为上的障碍如果另当别论,前述动物也有极其正常的母性本能。另外,其他许多不同种类的哺乳动物的母亲会吃掉死亡或生病的孩子,这种行为就本能的冲动而言是十分正常德。而它们在这种情况下所采取的行动也和吞食胎膜的情形相同,都是从脐带部位开始吞食。
我曾经目睹这种行为,那时一个让人印象非常深刻的实例。西恩布伦动物园有一只身上带有黄斑的雄美洲虎和一只黑色的雌美洲虎。它们几乎每年都回产下体色像母亲般漆黑的健康宝宝。有一年情况不同于往常,产下一只小美洲虎体弱多病。这只小美洲虎两个月大时,有一天我和安德尼伍斯一起巡视动物园。当我们走近美洲虎兽栏,安德尼伍斯教授提及小美洲虎那一阵子已停止生长,能否生存下去正待观察。那时我们看见母虎像猫一般“清洗”小虎,用舌头舔遍小虎的全身。一名热爱动物也是动物园常客的女画家时时出现在兽栏边,对母虎照顾病儿的行为点头陈道。然而,安德尼伍斯教授却悲伤地摇摇头,随后看着我说道:“出个问题看看你这个动物行为学专家,母虎的内心究竟有什么打算?”他说完,我马上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母虎的添子动作奇妙中带着焦躁和心慌,隐约还可以看出吸吮般的感觉。我两次发现母虎把鼻子捅进幼虎的腹部下方,并用舌头触探脐带的周围。我于是达道:“育儿反应和吞食死儿的冲动已经开始起作用了。”不幸的是,正如我和安德尼伍斯教授所言。第二天早晨,美洲虎之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母虎已经把它吞食掉了。

我看着珍塔添吸小澳洲野犬时,上述情景全部浮现在脑海。我的预测果然无误,几分钟后,珍塔鼻脸凑进了小狗的腹部下方,小狗整个被翻仰过来,珍塔开始小心舔着小狗的肚脐周围,稍后随即用牙齿啃咬腹部的皮肤。小澳洲野犬于是更大声地哀号起来。珍塔再度吃惊地闪开,宛如突然发觉自己即将伤害这只小家伙。显而易见,小狗的痛苦叫声和珍塔的育儿反应所引发的恻隐之心又再度占了上风。珍塔接着做出决定带小狗回睡窝的动作。然而,当它张开口打算衔住小狗时,奇异,陌生的气味又再次扑鼻而来,珍塔于是又开始慌忙地舔着小狗,动作则比前一次激烈,它的牙齿也再次啃咬小狗的腹部皮肤。小家伙发出痛苦的叫声,珍塔于是再度颤抖着逃走。稍后珍塔又走近小澳洲野犬,这次行为更为匆忙,添狗的动作也异常留神,心里则犹豫不定:究竟该把孤儿带回狗窝?还是干脆吃掉这个“释放臭味”,长相又难看的矮个儿?这种对立的冲动快速交替出现,珍塔的内心显然极端苦闷。然后全然出其不意地,珍塔竟被这种纠葛的沉重压力压垮,沮丧地做在小澳洲野犬面前,鼻部朝着天空,发出狼嚎般悠远的长嚎,借以抒发心中的苦闷。

于是,我把澳洲野犬和珍塔的孩子全部抱进一个小框子里,然后放在厨房的火炉旁,前后大约经过十二小时,以便让小狗们混在一起后,身上的气味能互相混合。翌日早上,当我把小狗们还给珍塔时,珍塔虽然疑惑地接纳,依旧难掩兴奋之情。珍塔即井然地把小狗们一一送进狗窝,小澳洲野犬即不是第一个进入窝巢也不是最后一个,而是排在珍塔的孩子中间。虽然珍塔稍后认出了这个外来者,却没有将它逐出,然而让它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吸奶。有一天,珍塔狠狠地咬了小澳洲野犬的耳朵,从此小家伙的耳性再也无法恢复原状,始终朝一边下垂。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8:26

第十三章 狗明白,但遗憾的是它说不出来

有人认为家畜比不上它们的祖先(亦即野生动物)机灵,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在许多情况下,家畜的感觉的确显得迟钝,它们的本能也多少变得不够敏锐,然而,这种情形就人类来说也未尝不是如此。必须强调的是,人类正是因为动物觉有缺陷,才会优于其他动物。支配动物众多行为的本能或模式化反应得钝化,乃是发展某种众多行为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对人类而言。同样地对家畜来说,天生的行动反应得退化并不会消弱合理的行为能力,反而能促使它迈向自由的新里程。最先了解上述道理并从事相关研究的是惠特曼,他于1898年指出:“本能上的这些缺陷并非动物自身知性的缺陷,而是一扇开启的门。通过这扇门可以获得经验,并经由这扇门实现知性上的全部奇迹。”

动物的表现行为或社会性反应乃属于种的本能性和遗传性行为模式。社会性的动物,例如灰雁和犬科动物,它们互相“必须谈”的所有事情都是依循该种动物的本能性行为和反应得规范。申克尔曾调查最近狼的表现行为病分析其中的含义。狼和我们饲养的狗都有一套成员间互相沟通的信号式“语汇”,但狗的“语汇”却和其他与生俱来的特有行动并不像狼一样显著,因为狼的社会构造已达到高度发展,远非胡狼所能相比。除了尾巴德摇动和尾巴位置所传达的信号外,从松狮狗等狼种狗身上可以看到狼的所有表现形式。若以身体的构造来说,尾巴卷曲的松狮狗根本无法作尾部运动。尽管如此,带有这种血统得子孙却承袭了狼特有的用尾部打信号的天性倾向。我的混血狗从牧羊犬遗传了正常德“野生尾型”,并能精彩的作出狼的典型尾部运动,这种运动在纯血统牧羊犬或其他或多或少带有胡狼血统得狗身上绝对看不到。

若论与生俱来的表现行为,脸部肌肉的活动情形,身体和尾巴的活动方式等特点,我饲养的狗当中有些比欧洲的狗更接近于狼。当然,这并不是说我的狗在前述各方面能和狼并驾齐驱。虽然我的狗近似野生的程度是其他大多数狗无法相比的,但脸上的表情明确性缺不及野生的种。也许经验老道的胡狼迷朋友会认为,这根本就是异端邪说。为什么呢?因为很明显地,他们所考虑的是动物的表现上的一般能力,而我谈论的则是狗天生的动作。先前曾述及固有本能的衰退可以为“自由创造的”行为模式开启新的可能性,至于能够明白显示这项原则的当然非表现能力莫属。松狮狗的表现行为几乎和狼完全相同,这些行为只限于野生动物互相表达喜,怒,服从等感觉时采取的姿态,动作也并非相当显著醒目,这是因为它们能配合野生同类极其微妙的反应机制的缘故。人类已大致丧失了这些反应,因为人类经由语言而拥有不精细却容易理解的通信方式。由于人类有说话的能力,所以,无需从伙伴的眼中探讨情绪上的细微变化。大部分的人认为野生动物的表情有一定的限度,然而,事实却正好相反。对习惯胡狼狗的人来说,松狮狗有如令人费解的异数,这就像对大部分欧洲人而言,东亚人的表情经常令人迷惑一般。反之,训练有素的人却可以从狼或松狮狗不露感情的表情中看出血多端倪,就像能从胡狼犬那富有变化的脸部表情中,看见许多秘密一般。然而,胡狼犬的表现属于更高的知性水准。胡狼犬是大致上已脱离本能的产物,它们多半以个体形式从事学习,并自由地创造表现。狗通常把头放在主人的膝盖上以示亲爱,这总举动并非固有本能所促成。因此我们认为,这种举动比野生动物互相“对话”时的任何表现更像人类语言的模式。

此外,经过学习得来的用以表达感情的行动(例如狗抬起前脚放在人的手中等动作)则和说话能力密切结合。许多学会这些行为的狗为了取悦主人,会配合主人的许可贺既定的社会群体状况表演习得的举动。狗一旦作了坏事,它们的表情举止(慢慢地爬向主人,耳朵朝后方下垂,很没面子地坐在主人面前,身体颤抖并伸出前脚)任何人都相当眼熟。我认识的一条贵宾狗曾经对其他狗摆出前述的态度。然而,这却是罕见的例外,毕竟狗和自己的伙伴“对话”时,即使个体学会的表现“噱头”多么精彩,它们依旧采取野生状态固有动作。一般来说,狗的独立性越强,学习的收获越丰富,自由“发明的”表现越多的话,它们保有的野生种的固有动作举止也就越少。因此,狗的家畜化程度越深,行动就越自由并富有适应性。当然总体的智力也是相当重要的因素。在某种情况下,近似野生形态且特别机灵的狗为了表达自己的意思所想出的点子,必欠缺野生本能且迟钝的狗更为精彩复杂。本能的欠缺只单纯是为迈向知性所开启的一扇门,而绝非意指知性本身。

有关狗对人类感情的能力已如前所述,这些论述更适用于狗对人类的姿态或语言的理解能力。和完全野生的狗有初次接触的猎人,应该比当今的城市人更能了解动物的表现行为,就某个层面来说,这也是他们职业训练上的一项。至于无法区分冰河时期熊的和平心理与愤怒情绪的石器时代猎人,则实在是笨拙的家伙。人类的这种能力并非出于本能,而是得自学习人类的表情或语言。动物了解表现行为祸声音的天生能力仅及于近缘种,没有经验的狗就连猫的姿态动作也无法了解。从这点看来,狗对人类感情的理解程度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奇迹。

我个人大地上比较喜爱狼种狗,其中又以松狮狗最深的我心。尽管如此,我并不怀疑高度家畜化的胡狼种的狗在理解主人的感情方面更胜一筹。例如我的牧羊犬迪托在这方面便比它那些带有狼血统得子孙卓越,它能够马上了解我对某人的好恶。在混血种的狗当中,我通常喜爱承袭着这种敏锐知觉的狗。例如史坦茜连对疾病的任何征兆都有反应,不论我头痛,发冷或甚至沮丧,犹豫,它都会流露出关心,不安德神情。每当我不行姿态不像平常稳健,它便谨慎地紧随在后。倘若我站立不动,它便不停地抬头仰望并把肩部靠向我的膝盖。有趣的是,就连我饮酒稍微过量,它也会有同样的举动。由于它对我的这个“毛病”显得十分困惑,我即使想多喝几杯也不得不作罢。由于牧羊犬的血统关系,我饲养的狗拥有相当的理解力和表现能力,无疑地,这种能力的发展是高家畜化的胡狼种的狗无法相比的。在我对狗所知的范围内,比较大众化的首推机灵性获极高评价的贵宾狗,其实是牧羊犬及大型德国猎犬。然而,就我个人的爱好来说,前述几种狗已经过度丧失动物应有的本能。由于过分“人性化”,它们欠缺我那些野生“狼”的自然魅力特征。

错误的想法认为,狗只是了解人说话的语调,对发音则有如聋子。著名的动物心理学家萨里斯利用三条牧羊犬(名字分别是哈里斯,阿里斯,巴利斯)证实了前述想法的错误。当主人下令道,“哈里斯(阿里斯,巴利斯)回自己的篮子里去!”永不会出错地,只有被点名的那条牧羊犬会悲伤但顺从地走回自己的睡窝。为了避免主人说话时无意中做出其他信号而使狗感到迷惑,主人特地在另外的隔壁房间里发令。狗儿们依旧能确实依令行事。我常考虑,和主人十分亲密的机灵狗儿对语言的认识是否已经达到了理解整句话的程度。每当我下令到:“好,出去走走!“迪托或史坦茜便立刻起身。即使我非常小心地避免语气中带有抑扬顿挫,它们也能行礼如仪。相反地,如果情况有异,即使采用相同的语言它们也毫无反应。

在我熟知的狗当中,最了解人类语言的首推大型德国母猎犬—阿菲,它的主人是我非常熟悉的朋友艾曾门卡。这条漂亮的狗对“卡粹,斯巴粹,纳粹,艾卡粹“等动物的昵称均有不同的反应(前述四个名字依次为小猫,鼠,刺猬和松鼠的昵称,在当时“纳粹”一词并无政治意味,只是狗主人答宠物刺猬的名字)。艾曾门卡虽然不知道萨里斯的实验,却一样获得了几乎相同的实验结果。每当听到“卡粹”一词,阿菲便竖起背脊的毛,一幅极端兴奋得模样在地上嗅来嗅去,期待着为自卫而抵抗的猎物。阿菲只在幼年时曾追逐麻雀,此后当它发觉这档子事根本徒劳无功,索性一动不动地用厌烦得表情眺望着麻雀。但是阿菲并不认同刺猬纳粹为单一的个体,只要一定到后者的名字便朝其他刺猬栖息的加拉库达山区飞奔而去,然后再落叶中开始搜索,并因拿这些浑身是刺的家伙没办法而发出愤怒的德嚎叫。即使身旁没有刺猬,只要下达命令,阿菲也会发出这种意味深长的高亢吼声。此外,当阿菲听到“艾卡粹”一词,便满怀期待地抬头看,倘若不见松鼠,便逐一在树下寻找。虽然阿菲辨别气味的能力和许多狗一样拙劣,视力却相当的好,不但比其他同类看的清楚,同时,也看得远。阿菲甚至还懂得手部比划的信号,这是其他狗几乎么有的本事。更妙的事,阿菲至少能分辨9个人的名字,只要喊出某人的名字,它便跑向那个人的房间,而且从不出错。

倘若实验室的动物心理学家认为阿菲的例子难以置信,不妨仔细深思下述事实:实验的动物因被关在有限的空间里,比始终跟随主人行动的狗缺乏辨认事物本质差异的经验。对购来说,把某个词和不太有趣的训练技能结合,比如前述四种令人振奋的猎物结合更难懂许多。在实验室里,很难让狗练就辨识人类语言的高度技能,因为实验室中欠缺学习这种技能应有的趣味。动物心理学上的所谓“价值”不只单单强调充足的量,养狗的人对狗的某些行为了如指掌,这些行为却不是实验室的环境所能产生的。当狗主人说到:“不知该不该带它出去呀。。。。。。”即使语气平板且未提及狗的名字,狗依旧会马上现身,并摇动尾巴,兴奋异常地手舞足蹈,它已经嗅出散步的气息。如果主人说:“你必须待在房间外面!”狗可能会很知趣地依令行事。如果主人说:“不打算带你去!”原本满心期待而直立的耳朵也会悲伤地无力下垂。尽管如此,狗依旧用满怀希望的眼神注视着主人。当主人最终宣布:“你待在家里!”狗便垂头丧气地离开,然后再度躺下来。您不妨想象一下,在实验室的人为环境,必须采取何等复杂的实验方式和繁琐的训练才能获得和前述相同的结果。

遗憾的是,我未曾和大型的类人猿深交过。而海兹夫人却有完美的经验,显示人类和类人猿之间有可能维持长达数年的密切社交行为。倘若这种密切交往是经验丰富且鉴识眼光精确的科学家和动物之间相互的强烈情愫所促成,那么,这种交往可能正是动物知性能力的最佳实验。拿狗和类人猿相比虽言之过早,但我个人却认为,不论类人猿在其他显示知性的技能方面如何优于狗,狗却比类人猿更了解人类的语言。在某些方面,狗甚至比最机灵的猴子更具“人性”。狗和人一样也是家畜化的动物,狗的家畜化业和人类一样仰赖着两种体质上天赋:第一是本能行为的固定模式得到解放,正如人类一样,狗也因此打开行动的新纪元;第二是维持永远的青春朝气。对狗来说,这是终生渴望爱情的根源;对人类来说,这能促使人们对外开放心胸并维持到年老的黄金岁月。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8:58

第十四章 义务

我曾拥有一本珍贵的小说,书中收入了一篇疯狂的故事,题名为《雪靴亚露夜谭》。这篇故事表面上看来像是一派胡言,其实文中却隐含着犀利和几分无情的讽刺,这是美国式幽默的特点之一,欧洲人却未必容易理解。在这篇故事里,雪靴亚露用浪漫伤感的预期叙述了好友的勇敢行为。故事以美国西部的浪漫主义为背景,采用了喜剧性滑稽作品德方式,文中穿插描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勇气,夸张地大丈夫妻该以及利他主义的神话。主人翁从野狼,灰熊,饥寒交迫和各种危险当中救出好友的动人场面试故事的最高潮。至于故事的结尾则以如下简单的叙述画上句号:“经过了这番努力,他的脚却已经严重冻伤,因此很遗憾的,我不得不杀死它”。

碰到以自己狗的勇气和卓越资质为傲的人,我通常会问道:“是不是还养着那条狗呢?”然而,对方的答案经常让我不由得马上想起前述雪靴亚露的故事。“没养拉!不得不放弃阿!因为我要搬到其他城市去啦!家里太小,没地方养狗了。。。。。。”常听到的大概是诸如此类的辩解。许多道德感健全的人,不但认同这些做法,而且全然不以为耻,着实令我感到非常惊讶。这些人显然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和雪靴亚露故事中所抨击的自我本位主义毫无区别。动物与生俱来的权力不但被法律的条文剥夺,同时也被众多人的迟钝感觉糟蹋了。

狗的忠诚对人类而言弥足珍贵,除了友情之外,人类无须面对道德责任的束缚。人和忠诚的狗之间的关系是这个世界上最永恒的一种关系,任何有意寻找忠狗相伴的人都应该切记这个事实。当然,狗的爱有时也可能出人意料让人招架不住。例如我在滑雪旅行中碰到一只叫希尔施曼的狗时,也曾领教过这种滋味。这条狗当时大约一岁左右,是典型无主的家犬,因为它的主人森林官员只爱另一条上了年纪的德国粗毛犬,根本无暇理会这条猎犬天分笨拙的毛头。希尔施曼老实温顺而且敏感,对主人有点畏惧。如果从这位森林官员的调教能力看来,希尔施曼的个性实在得不到很高的评价。在我滞留当地的第二天,它已经处处尾随在我的身后,我个人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讨人喜欢的地方。我本以为这条狗只是奉承,后来才知道全然不是这么回事,因为它尾随的竟然只有我。第一天早上,当我看见这条睡在寝室门外的狗,突然改变了原本对它的第一印象。我甚至考虑:狗的伟大爱情是否已经萌芽?然而,领悟这件事时似乎为时已晚。

到了我出发的当天,狗儿并无意撤回它对我的忠诚。我们原本打算捉住它或把它关起来以免它尾随而行,但它却没有靠近我的身旁。由于过度吃惊,希尔施曼的身体微微颤抖,尾巴缩紧两腿之间,站在安全的距离以外用眼睛说道:“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情,但惟有离开您除外”。结果我认输了,随即问它的主人:“森林官,这条狗您要卖多少钱?”在森林官看来,希尔施曼的行为十分缓慢,他随即答道:“十先令。”说话的语调似乎有些不自然,同时,也近乎虚假的意味。在他没有来得及想出更好的回答时,我已经把十先令塞进他的手中。双脚穿着雪鞋的我和这四脚动物一起离开了他的家门。我虽然知道希尔施曼可能尾随身后,心中的猜测却完全错误。本以为它会受良心苛责而保持一定的距离偷偷跟踪,没想到事情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条大狗像炮弹般从侧面朝我撞击,我的脚则因失衡而朝天倒栽葱般摔倒在冻结的地面上。滑雪者的身体平衡怎么经得起巨型猛兽的兴奋冲撞,显然我太小看希尔施曼辨识状况的能力,而希尔施曼此时则在我的“遗体”四周兴高采烈地欢舞。

我始终认真考量自己对狗的忠诚所应承担的责任,并曾不假思索地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只为了搭救一只多瑙河里的落水狗,而当时的气温大概只有摄氏零下28度。这条狗是我饲养的牧羊犬宾果,它在冻结的河川边缘奔跑,结果因滑跤而坠河。由于宾果的脚爪无法抓住冰块的表面,所以不能自己爬上来。为了攀登陡峭的河堤,宾果的体力急速消耗,倘若持续下去,它会因丧失体力而变得笨拙,游泳的姿态也会逐渐僵直,如此将有溺毙的危险。所以,当狗被冲往下游时,我跑在宾果前方数米处,然后用匍匐的方式逐渐爬近冰的边缘。待宾果被冲倒我的手够得着的地方时,我紧紧抓住狗的脖子,并朝面前的结冰处猛拉。可是,因为我们的体重太重,冰块竟然崩裂,我越是无声无息地栽入冰冷的河水中。相反地,宾果的头因为朝向岸边,所以勉强能够紧抱着坚硬的冰块。情势随之逆转,这一回轮到宾果在冰上胆战心惊地蹑手蹑脚,我则慢慢地被冲向下游。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幸好人的手臂狗的四肢更能紧抓冰块的滑溜表面,我的脚探着了河床的底部,上半身好不容易伸出了冰的上方,终于靠着自己的力量逃过一劫。

通常我们判断两个人的友情道德价值时,是根据任何一方是否不计回报的牺牲与奉献精神。尼采不同于常人的地方是,他以无情的外面充当假面具来包藏一颗温暖的心,并留给后世如此美的佳句:“经常比其他人付出得多,并信守绝对不落人后的信条。”和人相处时,我通常都能依循这个戒律,但和忠诚的狗比较起来,我的付出却经常不如它们。这是多么奇妙且独特的友谊关系啊!您是否想过这是何等不寻常的友谊?就这点来说拥有理性,高度道德责任感并从同胞爱的信仰中发现美丽高贵情操的人类,却还比不上狗这种动物。我这么说,并不表示我沉溺于伤感式的拟人化巢臼,其实就连最高贵的人类情爱也不是源于理性或人类特有合理的道德感,而是源于更深层本能的古老情感世界。即使是多么高超且无私的道德举止,如果出自理性而非前述古老根源,终将有损它的价值。英国女诗人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 1806-1861年)曾说过:“爱我是没有代价的,惟有出于爱本身”。

至今,人心依然和高度社会化动物的心相同。不论人的理性或合理的道德感的目的是如何比动物超然,它们依旧会有改变。不可否认地,只要我爱我的狗,我的狗也必然爱我,然而,我的内心常因此产生愧疚。倘若我不幸遭受老虎或狮子攻击,相信阿莉,布利,迪托,史坦茜及其他饲养的狗都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营救,即使形势多么不利或事出突然也在所不惜。然而,若它们遭逢前述危险,我是否也会不假思索的出面相救呢?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9:27

第十五章 狗的假期

我不知道“狗的假期”一词是怎么来的,有人认为是源于天狼星。但若究其语源,德国北部地区采用的“夏季淡月”一词可能更为相近。但对我个人来说,把这段日子称为狗的假期是再恰当不过了,因为这段时期我始终专心和狗一起相处度日。每当夏季接近尾声,我便对脑力工作十分心烦,同时也对各种人际间的交际应酬或高雅举止感到厌烦。只要瞧见打字机便觉得恶心作呕,这段时期我通常找狗儿舒解闷气,特地躲开人类社会的纷扰,转而投入动物的世界。我不知道有谁也懒散的能和这等心境的我作伴,毕竟我具有某种天分,得以心满意足地完全放逐高度的思考能力,而这正是维持心平气和的重要条件。

在炎热的夏日里,当我游过多瑙河,置身毫无人类文明迹象的景致里,像水中的鳄鱼般躺在这条伟大河流的流水中时,我经常能进入圣贤们的最高目标—--无我的境界。除了入睡,我敏锐的神经中枢便能和四周的大自然融为一体。在这种意境里,脑中的思考已完全停顿,时间对我也不具有任何意义。知道太阳西沉,清凉的晚风提醒我必须回家时,我竟浑然不知自己抵达泥岸究竟要经过数秒,抑或要历时数年。这种动物性的解脱状态是舒解精神压力的特效药,不但能抚慰现代人纷扰心灵,还能医治身心的众多创伤。回到古人的乐园并处于思考停顿的幸福状态,虽不是每次都能治疗我的心灵,但和这种情境中的动物相处,却较容易让我的心灵解放,我必须有忠狗相伴便是基于这种极具决定性且根深蒂固的理由。正因为如此,陪伴我的狗最好保有野生的外貌,更不能一身现代装扮而大煞风景。

昨天天刚拂晓,天气已酷热难当,我丝毫提不起工作的兴致,这又是上天赐与的多瑙河之日。我带着网子和玻璃瓶跑出房间。每次远征多瑙河,我必定携带这些工具以便为我的鱼儿捕捉活饵。一如往常地,这对苏希来说也正代表幸福快乐的狗的假期又近在眉睫。它坚信我是为了它才出门探险,这种想法当然不能说完全不对。它毕竟了解我不知是允许它跟随,而是非常在意它的陪伴。虽然苏希明知我不会丢下它,但在迎向家门的通道上,身体却始终紧贴着我的脚,接着便洋洋自得地举起蓬松的尾巴,领先走在村子的马路上。它那种舞蹈般的优美步态似乎是在向村里的其它狗表示:“哼!即时沃尔夫二世没有同行,我谁也不怕!”尽管如此,苏希却总希望和村里糕饼店饲养的那条又怕人,又难看的杂种狗调情戏弄。虽然沃尔夫很讨厌这条狗,苏希却对这个毛色斑驳的家伙情有独钟。无奈这一天苏希无暇和它打情骂俏,当它过来逗弄苏希时,苏希马上骤起鼻子并露出闪亮的獠牙,然而像平常一样,一面吠叫,一面小跑步地经过每户人家庭院篱笆内各色敌人面前。

这是村子的道路还算相当幽暗,我的光脚底下是坚硬冰冷的大地。然而,过了铁桥后,通往河流的小路上堆积着厚厚的沙尘,走在暖和的尘土上,脚趾像被爱抚般微微发痒,前方的狗在沙尘上留下走过的足迹,足迹上静谧空气则扬起一小团云状的烟尘。蟋蟀和蝉正快乐地鸣叫,附近的河堤上也传出黄莺的歌声,这样的日子真叫人庆幸!它们还继续唱歌着----夏季显然才刚刚开始。

小路直通修剪得绿油油的牧草地,苏希避开了小路,这里正是“猎鼠”的特殊草地。苏希一改快速奔跑的姿态,开始蹑手蹑脚地慢慢步行,它高举头部的模样明白显示了兴奋之情,尾巴则朝后方低低地伸出,几乎触及地面。不论从哪一点看来,苏希都像极了肥胖蓝毛的北极狐(北极狐有两种色型:白化的褐色型,持续不变得蓝灰色型)。突然间苏希像被惊吓了一般,在前方两米处跳起身体,在空中画出半米高的半圆形状,四肢随后紧密靠拢,再挺直伸出脚来稳稳着地,犹如闪电般快速地在矮草丛中啃咬数次。它一面发出深沉的鼻息,一面把尖挺的鼻脸插向地面,随后抬起头来狐疑地望着我,其间还一直摇着尾巴,老鼠则已逃之夭夭。当大老鼠跳起随即躲避起来时,苏希想必非常尴尬,要是能捉到猎物,它一定还想再度夸耀一番。尽管如此,苏希依旧蹑手蹑脚地走,并四度扑向草丛,结果还是徒劳无功,野鼠的动作令人出乎意料地快速敏捷。

在接下来的瞬间,这条小巧的母松狮狗却像橡树皮球般弹跳起来,当它的四肢触及地面时,只听见急速,痛苦,尖锐地吱吱叫声。苏希果然咬到东西了,它快速挥动时,嘴里咬着的物体却掉了下来。紧接着一只小小的,灰色的身影随即跳起,在空中划了一个半圆弧,苏希紧跟着跃起直追,身影也在空中划了一个更大的圆弧。数度啃咬以后,苏希卷起嘴唇并用门牙逮住了草丛里拼命尖叫挣扎的家伙,然后回头望着我,向我展示衔在嘴里即肥又大且脸部扭曲的野鼠。我直率低夸耀它的勇敢,称赞它是最值得尊敬,最令人敬畏,最叫人害怕的动物。虽然这么作实在对不起野鼠,但我个人毕竟对它毫无所惜,而苏希则是我应该和它分享胜利欢乐的挚友。因此,苏希若把野鼠吃了,我的良心也比较过得去。这种说法是唯一能为苏希的行为变白,使杀戮正当化的借口。苏希捉到野鼠后起初先用门牙慎重地啃咬,野鼠的身体逐渐肢解模糊,成块的鼠肉依旧无法入口消受,苏希干脆用嘴巴的里侧咬住鼠肉,然后贪婪地狼吞虎咽,整只野鼠终于吞入了肚内,捕鼠的任务至此算是大功告成,苏希于是催促我继续赶路。

沿着小路抵达河边后,我脱掉了身上的衣服,把衣服和钓具藏了起来。这条小路和昔日的拖船旧道(马匹把舢板拉到河边的船道)相接,并朝河流上游延伸。如今这条道路已草木丛生,只留下人畜踩出来的狭窄小径。小径上的荨麻和野生草莓杂乱纠缠,行经茂密生长的紫菀科植物秋麒麟草(Goldenrod)①时,我不得不用双手护身,以免被这种多刺植物扎痛。这些野生植物丛中笼罩着一股令人难受的潮湿热气,苏希一面喘息,一面紧跟着我,虽然四周的矮草种可能藏着猎物,但苏希已了无兴趣。汗流浃背的我非常同情身上裹着厚重毛皮的苏希,自然了解它为什么对猎物已无心理睬好不容易终于到达目的地,我打算从该处渡河。河川的水位目前较低,满布石砾的广阔河岸直直地延伸到河中。我辛苦地在石砾上吃力步行,苏希却兴高彩烈地跑在前头,然后纵身跃入水深及胸的河里,只露出头部,在宽阔的河流中宛如一个奇妙的小点漂浮着。

戴我走进河里,苏希挪近我的背后并发出微弱的鼻息。它未曾横越多瑙河,河川的宽阔让它心生惶恐。我高声呼叫为它打气,并继续步向河中。当河水深及我的膝盖时,苏希必须借着四肢开始游动,身体却被河水迅速冲下下游。为了追它,它也开始游泳。虽然河川的水位很浅,不太适合人在其中游泳,但我认为如果能和它同速前进,对它应是一种鼓舞,它将能在我的身体沉着地游水,并证明和主人并行游泳的狗特别机灵。许多狗完全无法理解主人为什么在水中时不像平常般直立着身体,因而形成了不太风雅的图画,例如为了靠近主人露出水面的头部,有的狗竟然用拼命划水的前脚在主人的背脊上抓搔。

反观苏希,它却马上领悟人类也能水平游泳,所以小心谨慎地不敢太靠近我的后背。然而,广阔的河川和冲击身体的水流依旧让苏希神经紧张,所以它尽可能地游近我的身旁。慢慢地,苏希的忧心越来越深,干脆从水中站起身来,回头看着我们来的岸边。我担心它会中途折返,所幸隔了一会儿它又再度定下心来,继续安静地和我并肩游泳。稍后不久,另一件麻烦得事再度发生。由于苏希情绪高涨且过河的心情急切,游水的速度快得令我追赶不及。虽然我气喘吁吁设法赶上,它却再三超前。每当回首发现自己竟超前数米时,苏希便游回我的附近,其中几次因看到来时的岸边,竟离开我的身旁打算游回去。毕竟对情绪不安德动物来说,家的方向必任何事物都更具有吸引力。总之,游泳时改变行进路线对狗而言并非易事,当它终于愿意朝目的地方向前进时,我才如释重负。为了赶上苏希,我使出浑身解术卯劲地游水。当它意欲折回,我便一面游一面叫它继续加油。苏希不但了解我的激励,并且也能意指示行事,从这点我又获得新的证据来证实苏希的智力比一般狗优秀许多。
随后,我们登上了倾斜的沙洲,这里比刚才来时的岸边陡峭。苏希领先数米先行上岸,待它在干燥的地面上迈出第一步时,我看见它的身体明显地前后踉跄。这种轻微的失衡状态只历时数秒,我自己长时间游泳后也常有类似经验,许多游将也晓得这种情形,这些都足以证实我对苏希的观察。我不知道为何会产生这种现象,也无法得到生理学上圆满的解释。虽然我曾数度在狗身上看到这种情形,却没见过像苏希这么明显的例子。这种现象和疲劳无关,苏希明显流露出征服的喜悦,这明白显示它根本不觉得疲倦。稍后,沉醉于喜悦的苏希开始在我的脚部周围循小圆圈的方式绕转,随后衔着小树枝,期望玩丢树枝的游戏,我也自动参与其中。游戏尽兴之后,苏希超一直停落在五十米远处河边的白脊翎全速冲刺。这倒不是因为它天真地以为能够捉到鸟,而是因为它甚至白脊翎喜爱沿着河堤飞翔,并且知道这种鸟每飞行数十米便会停落下来,是狩猎时绝佳的带路者。

我很高兴我的小伙伴能享受这种幸福的气氛,因为它能参与横越多瑙河的长程游泳对我个人别具重大意义。所以,我打算好好地犒劳它首度成功渡河。至于最好的犒赏礼物,莫过于带它到河岸边人迹罕至却令人神清气爽的荒地慢慢地散布。带着动物伙伴到这块荒地散布可以学习许多事物,尤其依照它的兴趣,任其自行遨游时收获更多。

首先,我们沿着河边走向上游,稍后再低陷的一端找到水和通道。继续前行后,河流形成一串小兴深渊,继续前行时,深渊也越来越浅。这种淤水酝酿出一股奇特的热带风味。岸边植物繁茂且地势徒降,几乎和水面垂直相连,并被绿油油的蔓藤植物和高大的垂柳,白杨,橡树等植物团团围绕。栖息在这种生态环境的代表性生物包括翡翠鸟和黄莺,它们与多数栖息于热带的鸟儿属于同类,水中则有茂密的沼泽植物。如此绝妙的密林景观中弥漫的潮湿热气也像典型热带的产物,这种热气惟有赤身裸体,经常泡在水里的人,才能怀抱着舒适和品位来耐心体验。除此之外不应该忽略的是,疟蚊和众多牛氓也为这里增添了热带的气氛。

淤水处的周边市广阔的泥泞地带,随处可见河畔人家的脚印,这些脚印宛如灰泥凝固而成。在下一次雨水降临之前,像是来访者的名片印刷在坚硬的粘土上。多瑙河的沼泽地既然已经没有公鹿的踪迹,到底还是什么生物栖息其中呢?从脚蹄的痕迹判断,这里必定还有许多大型动物出没,然而就连发情期也很少听见它们的叫声。自从世界大战的危机笼罩这片森林,造成可怕的形势之后,这些生物早已噤若寒蝉。狐狸,鹿,麝香鼠之外的小兴啮齿动物;为数众多的滨鹬,鹰斑鹬等生物的足迹相互混杂印在泥地上。这些足迹在我看来趣味无穷,对母松狮狗的鼻子则更是兴趣百倍。苏希尽情享受美妙气味的盛宴,鼻子不灵光的人类却对这些气味毫无所觉。难得的是,苏希的狩猎对象并非大型猎物。它只热衷于捕捉老鼠,鹿的脚印根本无法引起它的兴趣。

麝香鼠的气味比较特别,苏希颤抖着身体,鼻子贴近地面,尾部朝斜上方伸举,蹑手蹑脚地探索和啮齿动物的洞口。由于水位降低,原本隐藏水面下的洞穴露出水面。苏希把鼻子深入洞里,贪婪地吸着美妙的气味,甚至开始挖掘,做出徒劳的举动。不过不可否认,这种差事是挺有趣的。至于我则干脆俯卧在微温的浅水里,背脊朝上任由阳光暴晒,动也懒得动一下。许久之后,苏希抬起满足而泥泞的脸望着这边,接着摇动尾巴,一面喘息一面走近,然后喘了一大口气,涉入水中,躺在我身旁。

我们静躺了大约一个小时,苏希首先起身并催促我上路。随后我们来到淤水上游更干燥的道路,拐过弯后看见另一处深渊旁边有一只大麝香鼠,由于迎风它丝毫没有察觉我们的到来。这只如王者般的巨鼠俊美无比,是苏希梦中的憧憬之物。苏希和我如石像般呆立不动,稍后苏希却像变色龙般一步步悄悄地走进这只惊人的生物。慢慢地,苏希离大鼠越来越近,当它走到我和大鼠相隔距离的中点时,气氛变得惊险刺激,大鼠终于惊觉形势不对,数度急欲跳入鹅卵石铺成的水塘中。可以确定的是,大鼠的巢穴必在离该地不远的地方。

然而,我倒是低估了大鼠的智力,大鼠惊见苏希,便如闪电般跳过泥地朝岸边逃命,苏希像炮弹般随后紧追。苏希不愧相当机灵,它并非直线追赶,而是急速转变方向以便在半路上拦截大鼠,嘴里还发出难得听见的激烈叫声,结果大鼠在苏希跟它仅剩半米的距离时,隐藏进安全地带。倘若苏希没有高声吼叫而用全副精力专心追逐,大鼠或许就成了它的囊中之物了。虽然苏希多半喜爱在地面上挖掘洞穴,我却宁愿躺在水塘的泥巴中。此刻苏希只是遗憾地嗅着洞穴的入口,然后垂头丧气地走向我的身边,并涉水加入我的行列,这时我们终于体验到这一天中的最高潮。

黄莺轻轻地唱着,青蛙呱呱地叫着,翅膀闪亮,四下轻盈飞翔的大蜻蜓为我们挥赶恼人的牛氓,我们得以在午后饱睡一阵。我不但比任何动物更像打动物,甚至鼻我的狗还倦怠,宛如鳄鱼一般懒洋洋地躺着。

稍后苏希因无聊又开始蠢蠢欲动,于是干脆赶起青蛙来。这些青蛙趁我们懒散的当儿大胆地展开活动。苏希悄悄地走过最靠近的一只,打算施展它的飞鼠技术捕杀这只新的猎物,无奈前脚却扑通踩入水中,青蛙则一溜烟逃跑了。苏希抖落脸上的水并环顾四周,心生纳闷:青蛙究竟到哪里去了?接着,苏希可能是发现青蛙或自以为发现了青蛙,一会儿头偏左,一会儿头偏右地望着深渊中央的植物,然后非常小心地走入水中,并走进植物张口啃咬。水生的藕荷露出圆圆的嫩芽,狗的视力贫弱竟当它是青蛙的头部。我没有取笑它的愚蠢,它则一脸困惑并环顾四下良久,继之回头看看又游回岸边,然后躺在我的身旁。

“回家吧!”听我喝道,苏希随即起身,用它自己的方式做出“是”的回答。我俩穿过森林直接朝河川前进,此时我们走在阿尔腾堡更上游的地方,水流速度也更快乐。苏希不再害怕宽阔的大河,一面跟着我身旁游水,一面随流水漂浮。

我们在藏放衣服和钓具的地点附近上岸,然后,匆忙地为家中饲养的鱼儿捕捉鱼饵,随即怀着满足,幸福的心情在暮色中踏上归途。途经猎鼠牧场时,苏希幸运地连续捕获三只肥大的野鼠,算是先前败给麝香鼠和青蛙的绝佳补偿。

[注释]:
①秋麒麟草(Goldenrod):即一枝黄花。菊科一枝黄花属Solidago植物,约100种多年草本植物,原产于北美,欧亚也有少许种,该属植物叶通常互生,叶缘齿裂;头状花序,黄色,由管状花和舌状花组成,头状花序密集成簇,向一侧偏生,或几组头状花序成簇在短枝上顶生。加拿大一枝黄花(S.canadensis)叶具绒毛,披针形,叶缘齿裂,有时栽培庭院观赏。欧洲的毛果一枝黄花,S.Virgaurea曾作药用,也作为庭园植物栽培,还可制取黄色染料。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49:58

第十六章 有良心的动物

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化,自然环境虽使野生动物的持续发展受到影响,但就某种意义上来说,生活在大自然中的动物却居住在人类失去的安乐园里。野生动物心中的动机全都是“善的”,换句话说,源于它们内心的所有本能冲动,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替特定的动物和该种动物的全体成员带来贡献。对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而言,符合自然的行为和“必须作”之间没有根本矛盾存在,而这正是人类所丧失的乐园。人类的高度精神文明的硕果包括文化的发达,语言和抽象性思维能力的发展,一般性知识的累积和传统的继承,若比起其他只偏向发展器官系统得生物,前述硕果使人类的历史演化得以快出许多倍的速度来完成。然而, 人类的本能和与生俱来的行为和反应,却只显示了极其缓慢的器质性发展,因而无法配合文化发展的步调。人类的文化条件因人类的知性产生了改变,所以“自然的性向”已不再适和于人类的文化条件。尽管人并非天生本“恶”,却因充分反映文明社会的要求,所以并非人性本“善“。如果和野生动物相比较,有文化的人类(这里是指所以得人类都是文化人)已无法盲目地依赖本能行事。多数的本能多少和社会对个人的要求对立,所以非常朴直的人类,必须认清自己是反文化且反社会的。

由于本能为的是个体和种的利益,野生动物均无法自制地依循本能行事。然而,本能和人类应该且必须遵循的其他冲动有着相同的诉求,所以本能对人类来说是步向灭亡的诱因,而且经常变得很危险。有鉴于此,人类借着自觉性思考检讨每一种冲动,在不损及人创造的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只好自问是否能够听任冲动行事。智慧的结晶迫使人类放弃了特定小环境条件中的安全,以及动物本能性存在的事物。然而,智慧的结晶也赐予人类向全球扩大生存环境的力量,并对人类提示了重大的疑问:沉迷于内心的冲动难道不会危及人类社会的最高价值?自觉性的思考促使人类认识到,自己身为人类社会的一员其实业知识人类全体里的一部分而已。这种认识使人类产生了良心,人类于是又得面对以下的疑问:倘若完全按照内心冲动行事,结果又会如何呢?换句话说,个人性为的大前提是否能提升到自然通则的水准呢?如此一来是否会违反理性呢?

在语言的最高度的人性意识上,真正的道德市以任何动物都欠缺的精神能力作为前提。然而相反地,人类的责任如果没有必要的感情作基础,则根本不可能存在。人类的责任感也根植于内心的本能性深层,从事理性所肯定的事未必能够不受罚。倘若一味地把含有伦理性动机的行为正当化,内心的感情将会造反。这时,倾听理性的声音而忽视感情的人便会产生苦恼。以下便是和前述相关的小故事。

几年前,笔者在动物学研究所曾经负责饲养许多小蟒蛇,它们的日常食物时死亡的鼠类。小蟒蛇最喜欢吃的食物莫过于长大的家鼠(Mouse)①。每星期我必须为6条蛇开两次杀戒,他们则温顺地享受我手中的美食。但是,因为家鼠较白鼠(rat)②不易繁殖,研究所里便养了一大堆白鼠。用白鼠尾蛇当然不能问题,但我却不得不宰杀白鼠的幼鼠,偏偏家鼠般大小的幼鼠不论圆滚滚的头,大大的眼,短短的胖腿或婴儿般笨拙动作都非常可爱,讨人喜欢,所以我很不愿意拿它们当小蟒蛇的食饵。由于研究所里的家鼠被我宰杀后数量骤减,终于惹火了动物饲养部门,我只好勉强用白鼠的幼鼠充当食饵。我自问自己究竟是经验丰富的动物学家,抑或相识多愁善感的老妇人?最后我还是狠下心来宰杀了6只幼鼠作为饲养的责任交待。从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学派的伦理学家立场看来,这种行为时绝对可以正常化的。因为理性指出,宰杀白鼠的幼鼠和宰杀成年的家鼠并无二样,没有什么值得斥责的道理。尽管如此,这些事情将会潜藏在人类灵魂的深处,无法掩饰深邃的感情。在这种情况下,倾听理智的声音,压抑不杀幼鼠的感情,使我必须付出极高的代价。在宰杀幼鼠后的一周里,我每晚都因反复梦见杀鼠的场面而惊醒。幼鼠在梦境中的可爱模样比实际上更动人心弦,它们的脸蛋犹如婴儿,哭声也宛如人类,不论我如何拿它们的头敲击地面(这种小动物最快,最没痛苦的死法),它们却始终没死。毫无疑问,我因宰杀幼鼠导致的心理障碍是自己陷入了轻度的神经衰弱。总之,我因这件事得到了教训,从此不再觉得多愁善感或倾听内心感情的声音是羞耻的事,即使不可违抗的命令如何合理地要求我去无视内心的感情。。。。。。

上述感情的悔恨形态,也存在于高度社会性的动物的心中,这一结论得自于我经常观察狗的一种行为模式。我曾经讲述了家中的法兰西斗牛全布利,当我买来一条名叫“希尔施曼”的狗时,布利虽然已年迈,但依旧非常机灵。希尔施曼的出现对可怜的布利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倘若我明白这条小狗因嫉妒产生多大的痛苦,我大概不会把漂亮的希尔施曼带回家中。一连数天,家里笼罩着紧张沉闷的气氛,最后,终于爆发我有生仅见最惨烈的狗与狗的大战。更过分的是,这场混战居然破天荒地发生在主人的房间里,一般情况下,即使最水火不容的仇敌也会在这种地方停战休兵。当我设法拉开双方时,布利却狠狠地在我右手小指的关节咬了一口。虽然战斗总算告终,布利的神经组织竟蒙受了前所未有的激烈冲击。它完全垮了,虽然我未加斥责并给予抚慰,布利却难以承受不幸的重担,整条狗像麻痹般地瘫痪在地毯上,怎么也爬不起来。它的身体像发高烧般微微地颤抖,全身还不断地出现打颤,呼吸变得非常急促,又是则从沉闷的胸中吐出深长的叹息,眼眶里包含着大颗泪水。由于布利无法站立,我得每天数次把它搬到街上。之后布利虽然自己设法回来i,但因神经遭受打击致使肌肉的状况失调,经过一番努力后,才能勉强上阶梯。

原先没有见过布利的人,看到它当时的情景一定以为它患了重病。后来,布利经过一段时日才肯进食,而且必须我亲手连哄带骗地喂它食物。在几个星期里,它始终对我摆出谦逊哀求的态度,这种态度和它原本顽固且无奴隶根性的作风形成讽刺而可悲的对比。布利心中的疑惑对我造成极大的影响,以致让我觉得饲养希尔施曼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粗暴行为。

在阿尔滕堡时,我的邻居饲养的雄性英国斗牛犬,也曾有一段同样令人感动却不那么伤心的经历。这条狗名叫彭索,对待陌生人非常凶猛,面对主人的亲友则温顺驯服。它不但跟我很熟,偶尔在路上碰面时也会热烈地表示欢迎。有一次,彭索的女主人邀请我到阿尔滕堡的家中喝茶。我的摩托车停在树林里一栋孤零零的屋子前,当我下了摩托车背对着屋门准备屈身停车时,彭索飞奔而出朝我的脚咬了下去,并使出斗牛全的蛮力拖拉不放。原来,它因我穿着连身工作服二看错了背影。我难忍痛楚大叫它的名字,它随即像中弹般低头,平身地趴在我面前的地上。显然这纯属一场误会,我因衣服厚实而没有严重受伤,所以依旧和彭索说话,为它打气和爱抚。尽管我马上忘记了这档子事,这条斗牛全却非如此。整个下午,彭索始终紧跟着我,喝茶时更挨近我的脚边。每当我看它时,它便笔直端坐,并用突露的眼睛凝视我,然后,错乱地伸出前脚请求原谅。几天后我和彭索又在路上相遇,它却不像平时一样热烈地迎接我,却依旧衣服低声下气的姿态对我伸出前脚,我于是诚心地握住它的“手”

若要评估前述两条狗的行径,必须先了解这两条狗以前未曾咬过我和其他人,而且也不曾因这样的攻击而受罚。既然如此,它们又如何知道自己疏忽的行为属于罪行?我相信它们闯祸后的心理状态和我宰杀幼鼠后的沮丧心态并没有什么不同。它们作了自制力(深植于本能的感情中)不允许它们作的事情,但是,因为它们的犯罪处于偶然,所以从道德的理性立场看是可以饶恕的。尽管如此,就像我解释杀鼠的逻辑说明一样,加害者因此必须承受心理上的冲击。

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良心苛责,常出现在机灵的狗打破精心所练就ude“禁忌”事物时。在这种时候,机灵的狗会像孩子一般脸上露出虚假的天真或不自然的表情,这是所有AMCC的朋友所熟知的,目的在于隐藏良心的苛责。由于这种行动高明且具人性,想施罚的人常常难以决定必要的刑罚。即使是我自己,也很难对内心毫无愧疚根本没想到会被罚的初犯痛加斥责。

沃尔夫一世在我饲养的松狮狗和牧羊犬的混血种中算是最老的前辈,它是杀气最盛的“猎人”,但绝对不会招惹我饲养的家禽,然而一旦碰到它不熟悉的新成员,便常让我尝到惊恐的滋味。记得某个圣诞节,内人送我四只小孔雀。当我发觉必须留意孔雀安全时,沃尔夫已经打破兽笼,并在我赶抵现场之前,杀害了一只小孔雀。沃尔夫因而受罚,并且从此再也懒得正眼瞧剩下来的任何一只孔雀。在沃尔夫的生涯中,这些孔雀是我最早饲养的鸡形目鸟类,所以,沃尔夫尚没有不能侵犯的概念。

在探讨沃尔夫区别其他鸟类的能力时,只要看看它对他种鸟类的自制力,便会让人觉得饶富趣味。它的自制可以说完全基于抽象的考量。对它来说,所有的鸭子都不可侵犯,即使普通品种分化出来的其他远缘品种,它也必定一视同仁。既然已经教导它不得杀害孔雀,我还以为它从此会像尊重鸭子一般珍惜所有的鸡形目动物,谁知结果却和预期相反。我为了孵鸭卵买回来的母鸡,沃尔夫却再度破坏兽笼,把七只鸡全部杀害。于是它再度受罚,轻微的惩罚以足以让它明白禁忌所在。后来当母鸡成为家中的新成员时,沃尔夫已不敢在闯祸了。

一个月后,家中又多了锦鸡和银鸡,这一次我比较聪明,先把狗叫道装鸡的木架旁,然后把鸡按向它的鼻脸,嘴里念着平常的训话,并轻轻地拍它。这项预防性措施的效果显著,沃尔夫于是没有在招惹任何一只鸡。不过,从动物心理学上看来,它却做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在一个舒爽的春天早晨,当我走进庭院却看到恐怖,惊人的情景。沃尔夫站在草地的正中央,嘴里还衔着一只鸡。它没有注意到我,于是,我得以悄悄观望却不妨碍它。奇妙的是,它既没有乱甩也没有伤害的鸡,只是露出困惑的表情,老实温和地直立着。待我扬声呼唤,它对我的暗号露出明显喜悦的神色,并旋即高举尾部,嘴里依旧衔着鸡直奔过来,丝毫没有过意不去的表情。它嘴里的鸡并非我养的锦鸡或银鸡,而是野鸡。显然,这条机灵的狗无法判断这只入侵庭院的鸟到底能不能碰。它起初可能以为这只鸟是普通的猎物而前往捕捉,但这只小动物的气味让它想起那些不准招惹得鸡,所以只好打消杀害的念头。如果换作其他的猎物,当会立即面临杀身之祸。沃尔夫本想放了鸡,听到我的呼唤时却欣喜地打算在午餐时在做最后的裁断。这只毫发无伤的美丽公鸡后来在家中的鸡园度过了数个寒暑,并和我饲养的母鸡共同孕育了下一代。

我那些大而勇猛的狗,对待阿尔滕堡研究所里的动物非常小心谨慎,所以这些未曾尝到厉害的动物碰到其他狗时根本毫无危险意识。虽然可以教导狗不伤害鹅,却无法让鹅了解不得招惹狗。血气方刚的灰雁显然把狗好意让路以免冲突的做法,当作是自己的勇敢精神吓倒了对方。雁不止好歹的程度简直叫人吃惊。我曾在一个严寒的冬日目击下述情景:三条大狗一面在庭院里跑着,以免朝着面向道路的篱笆高声狂吠。在猛烈的“炮轰”声中,六只雁竟然相互紧挨地蹲在一起。三条狗则不断吼叫,意欲驱走这些雁。谁知这些雁压根儿没有起身的意思,只有两三只狗大声回叫。后来,狗终于死心并打道回府。途中它们避开先前走过的道路,行经厚厚的积雪,绕过这些“腼腆”雁只的四周,像画了大半圆似的绕道而行。

这个雁群的专制君主是一只老雁,这只老雁可能视戏弄狗为自己的天职。那时它的妻子在庭院通往广场直达入口处的短阶梯旁孵蛋。每当门一打开,狗儿们便自动吠叫,它们把这个差事当成义务之一,经常在阶梯来回奔跑。老雁果然老奸巨滑,不久即发觉多在阶梯的最上层,便能利用天赐的机会恶整这些狗,趁它们走过时掐拧它们的尾巴。狗若想安然抵达门口,唯有把尾巴夹在两条后腿之间,然后像一阵风似的穿过这个家伙面前。布利是家父的爱犬,也是我的母狗迪托的孩子,更是前述沃尔夫一世的祖父,同时也是我目前饲养的母狗苏希的祖先。布利的性格温和而敏感,对老雁攻击最感懊恼,因为在当时饲养的三条狗中,它遭偷袭的次数最多。每当它要穿过这段命运的阶梯时,都会实现发出痛苦的哀号,而这件令它难忍的事情也总是出现戏剧性且悲喜交集的终结。在一个晴天,恶作剧的老雁竟曝尸自己“管辖”的地盘。验尸的结果发现,它显然遭狗轻咬而头盖的底部受到轻微损伤。至于布利则行踪不明,连吃饭时间也没出现。地毯式搜查后,终于在狗平常很少去的洗衣房阁楼的阴暗角落,发现它躲在一堆旧货箱中间,整条狗已呈现神经衰弱的状态。至此,老雁命案就像在时间发生现场目击般明朗:当布利正要跑过阶梯时,老雁非常用力的拧抓布利的尾巴,布利因尾巴疼痛而采取自卫,遂无法克制地回咬了一口,岂止布利如此倒霉,门牙竟然咬到老“绅士”的头盖,并造成致命伤,毕竟二十五岁高龄的老鸟骨骼早已变得非常脆弱。布利并未因此受罚,由于当时的状况有量情减刑的余地,在加上牺牲者和特殊肉体条件,布利因而获判无罪。至于老雁则成为星期天餐桌上的盘中食,同时还帮我们粉碎了一则流传的迷信:野生老雁的人必定坚硬难食。其实这只又老又肥的雁十分美味可口,真可说是丰盛无比的一餐。我的内人对老雁居然能在生存了二十年后还维持身体的柔嫩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注译]:
①家鼠(Mouse):即小鼠。啮齿目许多体小,到处奔跑的啮齿动物(特别是鼠科的小家鼠Musmusculus)的统称。小鼠一次和大鼠一词一样,并非科学定义,只是用来指为数众多似大鼠的小型啮齿动物。小鼠很常见,几乎见于所有的陆地,吃各种食物,许多种似乎喜居于人造建筑物里,并由于破坏食物,啃咬各种材料,传播鼠型斑疹伤寒和腺鼠疫类病菌而造成严重围还。野生的小鼠由于数量极大,也给农业造成严重的危害。小鼠性成熟很快,出生2-3个月即可交配,每窝产仔12只,妊娠期约3周。在温暖地区或有取暖设备的建筑里终年繁殖。实验动物小白鼠是由小家鼠驯养而来,既广泛用于医学实验,也常作为玩赏动物。但除一些反常情况外,小鼠对人有益,因为它们构成大部分毛皮兽和掠食动物食物中的很大比例,若无小鼠,这些肉食动物会捕捉对人更有价值的动物,包括家畜。若居室小鼠泛滥成灾时,要有经训练的人去扑灭,但数量不大时用捕鼠器即可。

②白鼠(rat):即大鼠,啮齿目鼠种Muridae家鼠属Rattus动物的统称,共500余种。该词亦泛指许多分属其他科的中等大小的啮齿动物。“家鼠”指黑家鼠Rattus rattus和褐家鼠R.norvegicus,均富攻击性,活泼,杂食性,适应性和繁殖力强,几乎伴随人类遍布全世界;感官特别发达;出生后3-4个月即可生育,1年产仔多大7窝,每窝6-22仔;能直接或间接传播20种以上疾病。黑家鼠体长20公分,尾较长,尖鼻和尖耳约占头长度的一半;背面为深灰和浅褐色,腹面为灰或灰白色,善攀缘跳跃。褐家鼠耳较小,体更长,尾短于体长(18-25厘米),常为褐色,但也可能是灰,白杂色,实验用大鼠即由褐家鼠驯化的白化种。与黑家鼠不同,褐家鼠善于挖洞和游泳,比黑家鼠大,适应性更强。当两种栖于同一地区时,各自占用不同环境,如在建筑物里,褐家鼠喜占下层,黑家鼠在楼上。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1 14:50:40

第十七章 忠诚与死亡

当上帝创造世界时,他一定有高深莫测的原因,让狗的寿命比主人短五倍。人类在生活中难免要面临许多悲伤,例如,当我们和亲爱的人分离,或眼见年长数十岁的亲人逐步迈向生命的终结。然而,对比人类早衰亡的动物的依恋之情,以及和人类同日出生却在孩提时代便告死亡的生物的恋慕之心,究竟是对是错?或许试着扪心自问也非坏事。眼看着几年前还在蹒跚学步的可爱小狗,竟逐渐显现老态,心知两三年后它的死期将近,不禁令人感叹生命的无常。爱犬逐步老迈的事实常对我造成很大的打击,我必须承认,每当思及即将面临的悲伤,便经常被折磨世人的忧郁缠身。

当爱犬年迈且得不治之症时,所有的狗主人都必须承受激烈的精神痛苦并面对两难的抉择:是否该杀了它,让它免于受苦?什么时候该结束它的生命?然而奇怪的是,命运却经常让我免于面对这种困难的决定。我饲养的狗除了一条例外,其他全部毫无痛苦地安享天年,根本无须劳驾我亲手处置。然而这毕竟可遇不可求,所以我不能一味责怪那些感受性强,对饲养新狗踌躇不前,害怕再面临不可避免的离别场面的人。

我确实不打算责怪他们,因为,在人类的生命中,所有的喜悦都必须用痛苦来换取。我基本上认为,因为害怕命运迟早会来讨债,就对人生中几种被容许且合乎伦理的喜悦也心灰意冷的人,十足是可鄙的吝啬鬼。不愿付出痛苦代价的人,不如退隐到老妇隐居的阁楼,像一朵花也不开的不毛球根,蜗居在该处置到逐渐凋零。

在15年生涯中,始终忠诚陪伴主人的狗一旦死亡,的确像心爱的人去世般令人伤心痛苦。然而,从本质上来讲,忍受狗的死亡还算是比较容易的。朋友在你的生活当中,所占的地位总是呈空虚状态,但狗却能以替身姿态弥补这个位置。狗具有个性,其实最贴切的说法应该说,狗是相当“个体化”的。对于这一点我和其他人一样肯定。但是拿狗和人类相比较的话,狗的个体与个体间远比人与人之间更相似。生物个体间的差异和精神的发达直接对应。同一种类的两条鱼,其行动或反映方式实际上是相同的。但对通晓生物行为的人来说,两只金仓鼠或两只乌鸦却有显著差异。同样地,两只乌鸦或两只灰雁又时也像完全不同的个体。以狗为例,身为家畜的狗比其他非家畜的动物在行为上显现出更大的个体差异。但相反地,狗与狗的灵魂深处,或狗与狗的深层本能性感情(用以维系人和狗的特殊关系)却非常酷似。人们大概都知道,爱犬死后若马上找到同种的小狗,小狗将贴补年老爱犬撒手后所造成的人心和生活上的空虚。

由于在某种条件下,从小狗的身上也能得到非常完整的慰藉,有时候甚至令人觉得对死亡的爱犬不忠而自惭。倘若角色互换,狗对主人可要忠诚许多。如果主人死了,狗根本不会在半年或类似的期间内寻找另一个主人。不承认对动物有任何道德责任的人,也许认为自惭的想法简直可笑,但对我本人来说,这种想法却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行为方式。

有一天,当我发现老布利遭遇致命一击而躺倒在小路上时,我立刻为它没能留下后代,而深感遗憾,当时我年仅17岁,和狗死别则是头一次,心中的悲伤非笔墨能形容。布利曾是我数年间形影不离的伴侣,它尾随我步行时的跛行节奏(前脚受伤时因医疗不当导致跛行)和我自己的脚步声简直难以区别。知道它消失了,我才突然发觉,自己在也听不到它的笨重脚步声和尾随我时所发出的鼻息。在布利死后的那段日子里,我终于真正了解,爱动感情的人相信死者的灵魂是怎么一回事。布利曾追随我数年,它的脚步声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心理学家称这种现象为“直观的残象”)。在布利死后的几个星期里,我宛如亲耳听见它啪哒啪哒尾随而来的足音。每当我意识到声音而想竖耳倾听时,脚步声和鼻息便立刻消失。而等到我的想法隐退时,前述声音马上又会出现在耳际。直道蹒跚学步的小狗迪托尾随我而行,跛足的狗亡魂(亦即布利的亡魂)才终于消失。
迪托在好久以前过世了,这已是那么遥远的往事阿!它的亡灵也曾一面发出鼻息,一面尾随我的身后,我则采取前述方式,预先准备好对策。当迪托步布利后尘突然死亡时,我知道将有另一条狗取代它的位置,就如它当初取代布利的位置一样。于是,我一面以自己的虚伪为耻,一面向迪托发出奇怪的誓言----今后只有迪托的后代才能陪伴我!

出于天性的理由,人无法只对一条狗忠诚,但却对某一品种保持真诚。当我看到外表天真率直的矮母狗苏希(我认为它的大部分祖先)时,常会被死亡与不灭的想法纠缠。我的饲养场因为不得已,只能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同系交配,但每条狗的性格特征上的单纯性缺直接地遗留给后代子孙。当我言不由衷地接待来访的客人时,苏希绝对不会被我的言辞蒙骗,它会不客气地向“入侵者”咆哮(如果它长得粗壮一点,或许还会轻咬对方哪)。在这种场合,这条矮母狗不仅显现出迪托的遗传—洞悉我心灵深处的卓越能力,还干脆变成了迪托的化身。同样地,当我看到苏希象祖先松狮狗毕姬一般,兴致高昂地在干燥的牧草地上追逐鼠类,或像猎鼠的食肉动物般夸大地跳跃前进时,它又变成了毕姬的化生。接受“伏卧”训练时,苏希偶尔会赖皮地站起来,并露出狡辩的表情,和曾祖母史坦茜11年前的做法如出一辙。当它像史坦茜一般在水槽里嬉戏打滚后,带着一身泥泞天真地走进家门时,它又似乎变成了史坦茜,宛如史坦茜再度转世。此外,每当苏希紧随我行经安静的河岸道路,尘埃漫天的乡间小道或市区的马路时,它那唯恐跟丢而全身紧绷的模样,像极了所有的狗--亦即从胡狼以来始终尾随主人的众多狗一般,是爱与忠诚无限量的综合化身。

THE END

觥虎 发表于 2011-8-24 12:05:32

大侠的文章是一定要认真看的。顶完再看,看完再顶。

大侠若尘 发表于 2011-8-25 14:15:50

不得不说 笔者对狗可谓观察入微 第二章前半部分的描述 让我终于释怀 为什么高加索犬 会对主人那么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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